第3章
余固的机械修理店位于d13区的中心位置,是一家有年代感的破小修理店。
余家祖祖辈辈是d13区的土著人。
这个中心区域指的是地理位置上的中心,并非是13区最繁荣的地带。
d13区总体资源贫乏,中心区域历史最为悠久,资源消耗得最多,整个区域内反倒是边境地带资源稍微富裕些。
余固就住在自家修理小店的楼上,白天在楼下看店,一到晚上就和其他小心谨慎的土著人一样将家门关得紧紧的,早早休息了。
“你暂时睡那间房吧,虽然两三年没人住了,但我定期都有打扫。”
任谁也不想把一个刚认识不到半天的陌生人带回家腾地方住,可他带回来的这个人是个怪胎,竟然能徒手掰弯铁扳手!
为了性命着想,余固只能暂时屈服在了沈恪的淫威下。
同时在心里想着,沈恪是个从有钱地方来的少爷,除了那对助听器,身上多多少少有点其他的值钱玩意儿,瓮中捉鳖也不是很难吧。
关上房门,沈恪站在门前。屋内没有开灯,窗外一轮明月已经升起,一抹月光将房屋分割为明暗不均的两半。
沈恪半边脸隐在阴暗中,他取下来耳朵上一对助听器,霎时间另一半月光照亮的空间也仿佛沉寂为黑暗了。
余固猜得没错,他的两只耳朵都不好,不然用不着戴两只助听器。
沈恪在干净的床榻上躺下,没了助听器的耳边是天旋地转般的嘈杂,似数只蚊虫齐齐在耳膜上嗡嗡振翅。
而他的心此刻无比平静。
沈恪以故意杀人罪被判了20年的放逐徒刑,是他亲爹亲手判决的。
可怜他那平时经常发疯的生母在审判日那天精神却无比正常。
在他父亲面前哭诉,一改平日虐待沈恪的狠毒心肠,跪下来求丈夫能不能宽容他们的儿子。
“大法官秉承公正公道的原则,最终判决嫌疑人沈恪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即日起放逐d13区,放逐年限20年。”
公正公道。
沈恪现在回想起这四个字,还是想笑。当然,他在审判日当天的现场也笑了出来。
“故意杀人”——给他故意安上个杀人的罪名,这还不好笑吗?
屋外又响起了巨大的爆炸动静,还有高昂刺耳的尖叫,动静吵到沈恪一对有疾的耳朵都能捕捉到一二。
他想起了白天那起爆炸中飞溅到他眼前的断掌。
那些独属于d13区黑暗的恐惧与混乱,只有流离失所的人才懂得。
放逐到这个没有秩序和公正的地方,当个彻彻底底的恶人没什么不好的。
沈恪躺在敲诈恐吓来的房间如是想。
他的人生已经烂到头了,不介意再烂一点。
-
第二天,习惯早起的余固早上起来下楼打开了修理店的店门。
下楼前,他站在房间的阳台上和往常一样眺望远方,呼吸新鲜空气。
注意到了斜前方几百米左右的地方有一幢房屋坍塌了,看上去应该是昨晚发生爆炸的地点。
习以为常了。
没有什么人讨论昨晚的事情。
他们倒是对新来的罪犯们谁能存活到最后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保持高昂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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