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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第2页)

张成含笑道:“碧萝,到我这儿来。”

老妈子立刻尖声道:“少爷,您当心她的牙和爪子!”

“是指甲,不是爪子。”张成从容而坚定的纠正她,继续对碧萝道:“到我这儿来。”

碧萝走进他的怀抱。绕过老妈子,老妈子只是个障碍物,有点儿讨厌的障碍物,她不在碧萝的眼睛里。唐锦平觉得自己如果当时从狗洞里钻出来,进入她的视野里、也仍然不会在她的眼睛里。晚了,从一开始就晚了。碧萝********的打量着张成、研究着张成,带着她幼兽一般的警惕、小小心的接近着张成。她的心眼只有那么一点点小,再也分不给别人。

张成抚摸着她的头,慢慢把她的乱理得顺了一些、又替她把衣裳拉整齐些,从老妈子手里接过绣花袄子给她披上。

“嗯嗯!”碧萝不悦的哼出鼻音,扯着外套:“不舒……服。”口齿不清,“舒”得像“呜”,有一种动人的稚气。

“以后会好的。”张成不跟她生气,只用很轻的力道、不断的坚持着,“一开始可能是有点不舒服的,习惯了就好了。每个人都是这样的。”

碧萝把衣服抓下半尺、张成给她拉回三寸,过一息看她抓着头顾不上衣服了,又拉回两寸,碧萝顾此失彼,总之知道有个东西要披在身上、有个东西要插在头里是注定的了,幸好鞋子踢开了暂时不用穿回去,也算反抗有了点成效。猛听见张成说什么“每个人”,她奇怪抬头:“每一个,都?”

“是,”张成肯定的点头,“每个人都是这样的。”

唐锦平腿股上忽然挨了一下拍打,回头,十八岁的大丫头对着他笑,手指头羞羞脸:“你趴这儿做什么?”张成忙“嘘”了一声。

大丫头也听见了对墙的声音,拉他起来,压低嗓门道:“快回去,换了这身脏衣裳。给老爷夫人见着,还有场淘气好生呢!”

唐锦平便拉着她的手回去。天气是有些热了,大丫头袖口露出一段手腕,又白又圆润,透着甜甜的脂粉香,她的那双腿,是成年大姑娘的腿了,裹在竹青色梅花镶边撒脚裤子里,膝盖之下倒也罢了,膝盖之上紧绷绷的。唐锦平觑着,假意装作脚滑了,往她身上一倾,撞着了又软又有弹性的腿,鼻子都埋在里面,倒没有想像中的香,有股子说不清的味儿。

他心跳得要出了腔子。

大丫头急着扶住唐锦平,不虞有它,埋怨道:“怎不好好看路?瞧,脸都涨通红!这一头的汗!”抖开帕子给他擦拭。唐锦平躲开了。

还是不一样的。心跳跟心跳还是不一样。他想念那只扯脱衣服乱跑的小野猴子。可是爹娘拘得他越的紧了。

禁足令实行了足有半个月,泥土被一场场暮春的雨下透了,跟它上面的植物一起迈入初夏,散出成熟酥软的气息,葡萄藤上探出了青葱指尖般可爱的嫩果,张家老远请来武师老婆来相看过张成带回来的野孩子,老婆还记得亲生女儿的一些特征,说,真是我那碧萝。可碧萝认不得她,一点也不认得,像只陌生的小狼那么警惕的盯着她,武师老婆也罢了,说,当初就当她是死了的,如蒙不弃,给张家留着作丫头罢。

张夫人不答应,说你家武师忠义,这么多年我们也没把你们当下人看,怎么反把你们的女儿拿来当丫头呢?再说,这次成儿病好,恐怕也有她的功劳——她有福相哪!流落深山这么多年,牲畜也没害了她,可不是大福气?给我作个干女儿罢,只要你们舍得。

武师老婆千恩万谢,外头却难免有议论:一个野孩子,谁知道是福是邪呢?也敢收为女儿!

谣言若一个个的去辩,那是辩不过的。何况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向体弱多病的张成不但没病死、倒是一天比一天健旺,妖魔缠上能有这功效?那也不叫妖魔了!于是又有说碧萝是沾了山里的灵气回来了。张老爷又很有深意的到处说:“流言止于智者。”唐老爷想想,自己是智者,并且自己也爱多沾点灵气,就把儿子的禁足令解了,唐张两家依旧来往。

唐锦平跟放开链子的小耗子一般,吱溜就蹿到张家去了。找张成玩儿,是一部分原因,另一部分渴望着看见碧萝。

碧萝已经懂事得多了,衣裳好歹穿在了身上、头也总算梳了个总角,但那副模样,怎么看怎么的沐猴而冠,连养熟了的叭儿狗都比她像人样,唐锦平就难免笑话她。她把眼珠子一剜,冷冷的,像利牙在他心上咬一口,被咬了一口他还是舍不得不欺负她。她恼得狠了,就跟他扭打成一团。

她打起架来,在女孩子里面真算厉害的。她要能用上她的牙,唐锦平都对付不了她。但张成严禁她咬人,就像养了条凶狗的狗主人,严厉的勒住了狗嘴。

是的,她就是一只狼,被张成驯化成狗了。唐锦平伤心的看着她一天天、一年年的温柔大方、亭亭玉立。

如今唐锦平和张成都已弱冠,出处游学,师友都赞赏,夸他们是芝兰玉树,唐锦平表面上笑嘻嘻的,内心却不以为然。张成不配跟他并列吗?不,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嫉妒,这嫉妒从孩提时已经咬着他的心了。

你喜欢一个人,他的缺点都可爱,你嫉妒他,他的存在全是错。张成个子中等,唐锦平嫌他太矮;张成肩膀宽阔,唐锦平嫌他太肥壮;张成沉静寡言,唐锦平嫌他太乏味;张成体贴温和,唐锦平嫌他太没劲,总之怎样都不顺眼。

但唐锦平仍然跟张成作了这么多年的朋友,因为即使嫉妒迷了他的眼睛,唐锦平也不得不承认,如果张成都不够资格作他的朋友,那整个华城里,就没有别人够资格了。

另外,如果不跟张成作朋友,碧萝就更不理他了。

如今她已经是个挺俊的大姑娘,皮肤还是黑,像是阳光一开始就太亲密的亲吻过她,这份甜蜜的馈赠永生都褪不去,可是她的五官有多么美呢,再挑剔的女人都不能否认。蛾子触须一样神气的弯弯的眉毛,眼睛那么大那么黑,两泓幽泉,睫毛粗得是要人命的。她的鼻尖还是翘得高傲、嘴唇还是撅得不正派样子,下嘴唇那儿一个肉乎乎的窝,让她的神情柔和了,生气都像是娇嗔,至于那下巴,是有多么尖俏呢,简直请人用两个指头捏上去。

张成偏就一个指头都没动过她。

他爱她、保护她、教导她,这么多年,如果对于他们有过什么流言,看到他投给她的目光,那些流言也都沉寂了。关切而坦荡,这样的目光没什么可供人嚼舌根的。张成是君子,而唐锦平就是那个反义词:小人。

小人同张成游学数月有余,取路回乡,行经深山,竟突然起了邪念:“如果……世上没有张成,多么好呢?”

山溪在低矮密叶间流淌,偶尔给阳光照透、闪出透明透亮的莹彩,仿佛那里流淌的是什么神秘的生命,风都为它放轻脚步,所有植物释放出它们的香味,有的山石白得像没化的雪、有的则黑得像片沼泽。这里、那里,总有歌唱声,不是鸟、就是虫子,总之都像什么神秘的生灵躲起来微笑并且歌唱。张成忽停住脚步,问他:“你听见有人在叫唤吗?”

“什么?”唐锦平皱起眉。在这样的环境里问这样的话,有点让人毛骨悚然。幸好替他们当向导的山民有点耳背,赶着他的老骡子,头也没回,不然,倘若听见张成说的话犯忌讳,恼起来,不带他们走了,一鞭子自己奔回去,剩两位公子在这儿可怎么办?

其实大部分旅人都是不往这里走的,宁肯往官道上多绕点路。这座绿罗山,最近几年神神叨叨的不太平哪……

对,这座就是绿罗山,唐锦平想,碧萝来的地方。他多希望那天,把碧萝带回家来的是他。

“你没有听见吗?”张成仍然坚持问,“好像在叫‘哥哥’……碧萝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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