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人和她的名字一点都不配。她一点都不依人。
她是个胖子。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个胖子了。
那年我15岁,上高一。凭着男生特有的小聪明和初中不错的底子,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和刚刚认识的一群满身臭汗或阳光或猥琐的男生在学校招摇过市,嘻哈打闹。按照成绩选位置,于是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上课的时候和几个跟我差不多兴趣的男生打赌英语老师的胸是C还是D。通往幸福路上唯一的障碍就是班主任。
他经常会冷不丁出现在后门,从后门的猫眼偷看我们。我被怂恿去用彩色胶布封住了猫眼,班主任生气盘查起来,几个没良心的朋友第一个就出卖了我。
班主任大发雷霆,说,你们几个混世魔王,怕你们几个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就把你们放最后一排,你们几个倒还真就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是吧。下星期换位置。我亲自来排。
我的幸福生活就结束在这儿了。
几天以后,座位表被贴在黑板前面,我的位置在走廊的窗子那一边,跟窗子中间隔着两个人,旁边便是教室的过道。
看到是靠近走廊那一边的位置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完了,班主任会随时随地像幽灵一样出现在窗子旁边盯着你。小说看不成了,手机用不成了,小人画不成了,纸条写不成了,小抄儿也打不成了,在我本来就觉得是晴天霹雳的时候,我看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桌林依人,就更觉得人生无望了。
一列三个人,林依人坐在中间,她右边坐着一个每天只知道拿着本子写啊写的女生,左边就是这个上辈子做了孽才落到这个地步的可怜的我。
班上的女生大部分都很瘦,顶多也是微胖,林依人就成了班上最胖的女生。
她的脸不大,但是身上,可结结实实都是肉。她也是一个土得像刚刚从解放前走出来的女生,打扮却像一个中年妇女。头发永远扎成马尾或盘在头上,一个夏天就几件T恤换来换去穿,也从来没有穿过短裤,都是大地色系的休闲裤和牛仔裤,再加上运动鞋;冬天就在外面裹上棉袄或者羽绒服,更像一个球。本来也是很青春的打扮,但是被林依人穿上,可就完全是另一番模样了。
衣服永远是绷在身上,跑步的时候都迈不开步子,只有胸一抖一抖,身上的其他肉也跟着一步一晃。
我几乎不跟她说话,即使说话也基本上都是问句。比如,老师刚刚来过没,讲的哪一页,这章已经学过了吗,等等。
她也从来不主动找我说话,倒是跟旁边的女生还蛮聊得来,有时候两个人就趴在桌子上说些悄悄话,然后两个人头靠在一起偷偷地笑。
她来得比我早,走得比我晚,甚至连下课的时候连厕所都没见她去过。这点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疑惑。
但是那个时候我没空去解开这个疑惑,也懒得理会她。
因为我的心里满满都是许言言。
许言言是特别好看的女生,不光是我觉得她好看,我觉得应该是有眼睛的人都会觉得她好看。她眼睛不大,但是一笑的时候就弯弯的亮晶晶的,鼻子也小巧,唇红齿白,还有一颗小小的虎牙,皮肤没有一点瑕疵。她留着中发,偶尔扎起来,巴掌大的小脸。只要许言言一笑,我就觉得我像是个在烈日下被炙烤的冰激凌一样,融化的同时还想着,死了我也愿意啊。
我经常在看电视的时候把主角想象成我和许言言。
我叼着雪茄,踢开大门,犀利的眼光看向其他的小喽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枪结束,救出被当成人质的许言言。风在背后吹啊吹,我的大衣飘啊飘。我酷拽地一笑,搂着许言言,背后跟着我的小弟。没错,这个是《上海滩》。
在子弹飞向许言言的那一刻,我飞快地扑向她,挡在她前面,救下她的命,然后潇洒地在她的怀里离开人世。没错,这个是《中南海保镖》。
我潜入少林寺学习武功,和释小龙以及郝邵文救出被强占的许言言,在夕阳下和许言言拥吻,没错,这个是《笑林小子》。
许言言在我面前,眼含泪水,抚摸着我的脸,同时眼泪掉下来,说:“李哲,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没错,这个是《半生缘》,这个太阴柔了,而且不吉利,不要这个,啊呸。
而当我想象完,把目光撤回来的时候,看到了正在旁边做题的林依人的双下巴,顿时就觉得不寒而栗。场景还是那个场景,但是如果把主角换成林依人的话,就从偶像剧变成恐怖片了。
我摇了摇头,拿起笔乱写乱画,恍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一抬头,英语老师正盯着我,“李哲,东张西望什么,说的就是你,作业呢?”
“我……忘在家里没带。”
这种招数我从念书到现在,用了很多次,原以为老师会说下次带来或者下次注意,但是英语老师说:“那行,给你十分钟,回去拿吧。”
“啊?我家蛮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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