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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与营妓军中乐园的血与泪(第1页)

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我早在二十七年前就拟定了的。二十七年前是1959年。那年9月9日,我到凤山陆军步兵学校受预备军官第八期入伍训练,就发愿调查传闻多年的“军中乐园”,作为关切苦难中国人民的一个专题。1960年3月3日,我被分配到十七师四十九团四二炮连(师长汪敬煦,当时是上校。团长江百禄,上校。连长张桐凤,少校。我,少尉),驻军地点在高雄县凤山北边的仁武乡。营区酷热,苍蝇之多,生平仅见。在不过八席大的一间房里,我用五张苍蝇纸去粘苍蝇,一抓就是一两百只。用水也极不方便,用老百姓的井水,又远、又不干净。臭虫多,蚊子多,厕所远,吃饭要蹲着。……穷乡僻壤的风土人情,全套而来。我很高兴有机会远离学院,面对纵贯线外的中国民间,所以就随时留心,暗中把大小事件存下记录。

到十七师后的第四天(3月7日),我就第一次调查了“军中乐园”。

“军中乐园”

所谓“军中乐园”,就是军中妓院,也就是营妓。营妓在中外历史上虽然间或出现,但像国民党这样用三民主义统一了妓院的,却是古今所无。国民党在大陆溃败之时,裹胁几十万中国壮丁。这些壮丁在战场上幸未成为炮灰,却倒霉地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等岛,成了国民党祸国殃民的筹码。国民党扣住这些人,说要反攻大陆去,不准退伍,他们白天只好打野外;不准成家,他们晚上只好打野炮。打野炮就是解决大兵的性欲问题。大兵们太穷,逛普通民间的窑子是逛不起的;并且军民不分,也易滋纷扰。于是国民党的败军之将,得到败军之首蒋介石的点头,就搞起败军之兵专用的妓院来。令下之日,举凡国民党驻军之地,就有“军中乐园”随侍在侧。我在十七师初任排长时调查的这一家,就是其中之一。

这家“军中乐园”全名叫“仁武特约茶室”,大兵们戏称“动物园”。乍听之下,实在不舒服,但是访问过后,发现这种戏称实在也有他们的根据。“军中乐园”是一座简陋的平房,门在中央,进门后左右都是弹子房,全是阿兵哥们在打弹子,烟雾弥漫,人声嘈杂,空气十分污浊,但更糟的还在后头。弹子房正面墙上挂了一排放大照片(一般是六英寸的),每张照片都单独装框,框上有号码,供人仰望。放大照片中一个个都是有号码没名字的姑娘,面貌有的尚姣好,但打扮却不无土气,照相时当然也多作态。她们大都来自乡间和山地(也偶有外省籍的),格于环境,化妆水平自然不过如此。照片编号约有一二十个,有的框下加条,上写“请假”,表示该号姑娘正在月经期间,暂停接客。

在挂照片的墙上有一道门,门旁有规则须知、有售票处。阿兵哥购票时选定照片上号码,缴了钱,就可买到该号姑娘的票。国民党为了给带兵的军官留点“身价”,“军中乐园”都粗分两部分,就是“军官部”(也叫“官长部”)和“战士部”(也叫“士兵部”)。当时“军官部”每张票二十五元,“战士部”每张票十元。有的分得较细,例如金门的“军中乐园”就分三部分,“军官部”每张票二十五元,“士官部”每张票二十元,“战士部”每张票十元。虽然票价有高低,但是官兵聚唐的事实,总未能掩也。

男方要求勿摇,女方不肯

按照墙上挂的“特约茶室官兵入室娱乐程序表”,全部程序是这样的:

阅读游室规则:购票(娱乐票)(茶票)—验票入内—选择侍应生—阅读娱乐须知—娱乐—洗涤—整容—离室

验票入内是第三程序,也就是进门程序。走进这道门以后,左边有所谓“保健室”,是形式上的医疗室;右边就是“大茶壶席”,即所谓龟公者也。龟公都不外是流氓之类,当然是看住妓女以防逃跑的。再往里走,就是赫然两排对称的编号小房间,每排五间,一共十间。尽头左转,越过“老鸨席”后,又是十间同样的小房。

小房的布置大同小异。一张简陋的床,铺着花床单。床边有小化妆台,灯光昏暗。阿兵哥进门后,门就关起。门一关起,门边就有红灯亮起来,表示“营业中”。按照《仁武特约茶室游憩娱乐规则》第14条:

每人只限娱乐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四十分钟,逾时侍应生可以拒绝之。

意思是说,四十分钟,实在包括“娱乐程序表”中“娱乐”“洗涤”“整容”“离室”四程序……(编者略)纠纷的标准格式是:妓女不愿阿兵哥在她身上进出过久,每每在阿兵哥一插入,她就大摇特摇。她们都是行家,三摇两摇之下,阿兵哥就不支而射,于是“每人只限娱乐一次”就大功告成。剩下时间,妓女往往要偷时间卖黑市。按妓女与老鸨等关系,是按每四十分钟接客一次抽成的,既然妓女肯多接,自然皆大欢喜,只是趴在身上的阿兵哥不欢喜耳!盖阿兵哥花十块钱,钱赚得不容易……(编者略)往往男方要求勿摇,女方不肯,于是争执起焉。有的兵油子心有未甘,下次来时,买来“广嗣露”等春药,涂在阴茎上,久战不泄,使妓女无法偷时间卖黑市,不论身心都深以为苦。还有的兵油子,甚至偷怀红豆冰棒一根,趁妓女不备,猛然插入其阴部以为报复者。总之,种种纠纷,常常层出不穷就是了。可见程序表中,以“娱乐”这段程序,最为麻烦。

老兵雏妓互相残

……(编者略)

“娱乐”完毕后,就是“洗涤”。小房内是没有水的,总是房门开处,妓女只戴胸罩、穿内裤而出,手执旧铝制脸盆,出来盛水。盛过后,再端回来给阿兵哥洗生殖器。这一盛水过程,可有分教。在门口排队的阿兵哥,立刻呼啸不绝,有的毛手毛脚,乘机捞上一把。有的妓女也打情骂俏随之,反正已是残花败柳,一切也就无所谓了。至于她们不把衣服穿好再出来的原因,是由于连番接客,无暇穿穿脱脱了。由此看来,妓女们的处境实与在“动物园”中无异,甚至还不如“动物园”,根本是“人肉市场”也!我曾有诗记“军中乐园”,说“人肉市场真可怜,老兵雏妓互相残。买卖双方皆弱者,如此军中一乐园”,就是描写这些怪现象的。

由于军中生活单调,人又无知乏味,有关“军中乐园”的种种,也就自然成为谈话重心。我在《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中记有一位周排附,他就最好此道,整天所谈,不出下体范围。他常常背诵什么地方的“军中乐园”那几号姑娘皮肉如何如何,如数家珍。他说妓女有的为怕生病,装有暗套。戴暗套他是不答应的,他会突然打压妓女小腹,暗套就会脱出。他说他每月的军饷都花在妓女身上,别人打炮一次十元,他则需要十六元到十八元,因为要预先吃药并且涂药。他说他年轻在大陆当兵时强奸过女人。这种兵油子,听他们讲话,真令人又惊心、又厌恶。还有一位周排长,他也酷好此道,一切单位都以打炮次数计之。军饷加薪后,他笑着说:“这回又加了六‘炮’!”然后顾“有鳏在下”而乐之。

诸如此类的谈话重心,甚至还见诸高阶层军官之口。由于“军中乐园”房舍简陋,阿兵哥们不但在排队时喧哗,甚至设法争相从门缝中看活春宫。这事被团长江百禄知道了,他在朝会中破口大骂,说你们看了活春宫,将来在战场上不得好死,甚至不久要被汽车压死云云。江百禄那时四十二岁,军校十六期,步校高级班十期,参校七期毕业,湖北人,长得矮黑,令人讨厌,出口水平,原来如此!国民党之军官也!

大腿上面,赫然几条紫痕

虽然同属残花败柳,但在残败之中,也有姿色上下可分。姑娘们的年纪有十五六七八岁的,也有三十多岁的。老大而姿色太差者,有时门庭也间或清淡。我看到一位,在阿兵哥在别房门口排队喧哗时,她半裸身体,独倚房门,面无表情地枯立着。

因为每天接客次数有下限规定,接客太少的妓女便要遭到责罚。我在做“军中乐园”调查时候,一天在一家“军中乐园”抄写规则。一位雏妓走过来,偷偷拉我的袖子,低声说:“排长,无论如何请买一张票,帮帮忙。”我从来是只做调查不搞女人的,我拒绝了。她问:“排长为什么不买票?”我为了省事,遇到这种情形,例行的应付方法是指着裤裆,笑笑说:“排长的卵叫坏了。”可是这回不灵了。这位雏妓继续纠缠不肯离开。她说:“排长,我给你看一样东西。”说着就撩起裙子,露出大腿,大腿上面赫然几条紫痕。她说:“我接的客人不够,要挨打。排长,无论如何请买一张票,帮帮忙。”怵目惊心之下,我非常不忍,就买了一张票送给她。她接过票,眼泪流了下来。我转身走的时候,她又拉住我,低声说:“排长还是到屋里坐一下,不然他们看到了,会以为我得罪了客人。”我同意了,遂在小房间里和她聊了一阵,才假装整容而出。

“军中乐园”的妓女,最令人有“人肉市场”之感的,是在接客次数的有下限而无上限。在军中发饷日子或规定假日,每位妓女每天卖三四十次,是很普遍的事。三四十次还不算本领,如果卖到五十次以上,便有奖励。拔林“军中乐园”甚至举行过大比赛,卖得又快又多者(当然都是五六十次以上的),甚至放鞭炮庆祝,听来真不知人间何世!我真不能想象:一个人,每天洗五六十次手都吃不消,何况五六十次性交?可是台湾在国民党德政下的“人肉市场”,竟然如此!

我常常想:一个可怜的女孩子,沦落到每天接客五六十次,什么他妈的“三民主义”“国家民族”,对她都全无意义!……(编者略)什么主义、领袖、国家、责任、荣誉,都他妈的是骗人的!都是太遥远的!对苦难的弱者说来,都是狗屁、狗屁、臭狗屁!鬼才要相信它们呢!

妓女“充军”

“人肉市场”中的可怜女人,她们整天任人摧残,如果所得相当于所失,也就另成一说。但事实上,却又满不是那么回事。她们被弄到“军中乐园”来,每次接客抽成,是很有限的。以当时金门“军中乐园”为例,因在前线,待遇较好。金门“军中乐园”由政工人员掌管,由政治部主管民运的单位负责督导。在“军中乐园”服务的侍应生称为军中特约雇员,这种雇员在金门共有二百五十人,流动散布在金门、山外、小径、陈坑、烈屿等地。但在最前线大二担及东西碇,则没有固定的园地,只好定期派遣姑娘出差,完成任务后再返防!这许多雇员,多来自台湾,有十八岁的,也有三十出头的,平均年龄二十三岁。双方行的是合约制,签订雇用合约,每期半年,双方同意可以续约。服务期间伙食与服装由军中供给,营业收入女方实得七成。每星期工作六天,逢星期一休假。每天工作时间自上午8时至中午11时,下午2时至9时。票价分为三等,“军官部”二十五元(侍应生在金门本岛者可得十六元,在小金门等外岛可得十七元),“士官部”二十元(侍应生得十四或十五元),“战士部”十元(侍应生得八元或九元)。虽然形式上是合约制,两厢情愿,但是,妓女这边,再被老鸨龟公等一勒索,也就所得无几了。并且,外岛“军中乐园”中的妓女,许多都是在台湾本岛抓到的私娼,被强制“充军”送到前线以供泄欲的。这种身份的妓女,所得就更没保障了(台北华西街私娼被连续抓到三次者,即“充军”前线)。在台湾本岛,其实也是一样。本岛“军中乐园”中的妓女,我看不到是自愿来的,绝大多数是被掳来、买来的。我在《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l960年3月30日条下,曾写流氓“强一女写卖身契,一万六卖两年,否则不放行。一宪兵救出之,在此军中乐园”。可见这女人脱离了私娼命运,却也脱离不了“军中乐园”。在同年7月26日条下,我又写:“十九岁女孩子,先被卖一千九,再被卖二千六,三被卖二千三,四被卖六千六。结果是一身恶疮,此何等社会,何等人身保障乎”试问在这种全无人身自由、被买来卖去的处境下,妓女们还想按规矩抽成,其谁能信乎?她们岂敢言钱,能少接几次客,就算造化了!周排附说得露骨:“妓女好像圆锹,人可休息,工作器具不能休息。”妓女只是人们眼中的“工作器具”。沦为“工作器具”了,还想按规矩抽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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