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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三章(第1页)

一、云烟旧事

东家的二婶常说:“我来的时候,福儿还没这桌子高,老是苦着脸叹气。谁问他,也总是那句话:‘我没得老子。’像个小大人似的。”

算起来,二婶嫁过来的时候,我才三岁,依稀记得是坐轿子来的,带着吹打,很风光。远近的人都说,林春讨了个“毛连眼”,盖全村;也凶,比林春大三岁哩。新娘子到底漂亮到什么份上,我已记不清当初的模样了,但直到现在,二婶六十岁出头了,走出来还格铮铮的,可以想见四十年前的“盖全村”并非虚妄。

“福儿”是我的小名,福谐腹,只有遗腹子才用这名字。

遗腹子所感受的是一个母性的世界,至于父亲,只从母亲那里一鳞半爪地听到,说父亲很敦实,不大讲话,乍一看像个“肉头”,但内里却极精到。说得最多的是一次上街卖猪,账房先生把秤砣一抹,手指刚搭上算盘,父亲已脱口说出个数码来了。账房先生那惊诧的目光便从老花镜的下边定定地瞄过来:这个沙包佬,倒看不出……

母亲自说自话的时候,语调中透着落寞与悲凉,一边轻轻地拍打着我的屁股蛋,因为这时我大抵总是钻在她怀里吃奶的。吃奶往往不是由于饥渴,而是一种习惯性的游戏。这游戏一直延续到上学以后,每每放学回来,见母亲正在田间劳作,便迫不及待地扑过去,扑进那散发着温热汗气的怀抱。母亲则停下手里的活儿,极惬意地在田埂上坐下,微微闭上眼睛,任我有滋有味地把乳头吸出响声来,那神态似作小憩,又俨然在静心静意地欣赏一首赞美诗。间或田埂那边有人说:“三嫂,你咋这么容着孩子?回去用胡椒往奶头上一搨,看他还吊不吊了?”

母亲便笑着:“咱不搨,咱不搨,人家吃奶吃到娶媳妇哩。”

我的母亲,似乎只有这时候才会停下来小憩一会,也只有这时候才会展颜一笑。

母亲那怀里总是汗津津的,乳房也日见干瘪,一家五口,生活的负担太沉、太沉。祖父八十多岁,眼睛已近乎全瞎。我和姐姐都不到十岁。另外还有一个大哥,解放初期,他正读师范二年级的时候,却因病辍学回家。他得的是肺结核,在当时是不治之症。大哥极聪明,文章和字都很出色,心气又高,得了这种病,内心的烦闷是可以想见的,因此,便每每无端地在家里发脾气。母亲总是赔着小心,不声不响地收拾摔碎的碗瓷,间或说一句:“你身体不好,歇着点,别发躁。”发完了脾气,大哥便一个人躲进房间里,捶自己的头,偷偷地哭。他是1960年初夏离开这个世界的,母亲把家中的杉木大门脱下来,给他做了一口棺材,葬在父亲身边。大哥是属鸡的,享年二十八岁。

大哥死后,母亲常常会自言自语地反躬自省:“如果当初让他娶了冠珍,或许就不会……”

冠珍是邻村的姑娘,在我记忆中是高高的、瘦瘦的,极文弱的样子。有一段时间,大哥和她好上了,但母亲竭力反对,她知道,大哥这种病结了婚会越发加重。记得有一次傍晚时分,我放学回来,见家里的气氛有点异样,朝房里一看,原来是冠珍来了。那阵子大哥正发病,躺在床上,冠珍坐在床边,拉着大哥的手,似乎也不在说什么,只是相互看着。母亲冷着脸,在院子里吆鸡打狗的。不一会,冠珍走了,大哥从房里挣扎着冲出来,雷鸣电闪地发作了一通,当然又摔了东西。不久,冠珍嫁给了本大队的一个军官,随军到广东去了,大哥也日见暴戾颓唐,终至一病不起。

有人看见,大哥死去的那年深秋,冠珍回来探亲,一个人来看望过大哥。寒烟衰草,落叶萧萧,冠珍在大哥的坟上徘徊了许久,走的时候眼睛红红的。

眼下四十岁出头的女人,还可以堂而皇之地称之为少妇的,也不会拒绝各式新潮时装和“霞飞奥丽斯”之类。母亲是三十六岁上生我的,可是在我的记忆中,母亲从来便是个老人。她那样瘦小,脸上那么多的皱纹,眼睛一经风便流泪,那是生我的时候,月子里经历了太多的悲伤。她总是忙,晚上也总是很晚才回来。每天,我站在村头的大路边等她,暮色里走来的每一个身影都会撩起我温馨的希冀,可归来的身影又一个个从我面前过去了,他们都不是母亲。在这种百无聊赖的等待中,有时,我便会倚着什么睡去。醒来的时候,往往是母亲正抱着我,用心细细地替我洗脚。灶门口的火光一闪一闪的,映着她那张疲惫的脸。炊烟在茅檐下缭绕,弥漫着玉米粥清甜的气息。

倘若白天跟着母亲一起下田,便可以躺在田埂上,检阅羊群似的白云和浩浩荡荡的蚂蚁队伍;或赤着脚,吧嗒吧嗒地追逐田间的野趣。有时走得远了,偶一回头,见母亲正直起腰身,撩起衣襟擦汗,天空湛蓝湛蓝的,日头明晃晃地照着,那发丝飘零的身影雕塑一般,令儿子怦然心动,看得发呆。母亲一边劳作,间或便要喊一声:“福儿,别走远了。”“福儿,妈挖了花生芽,快来吃。”声音甜甜的,暖了儿子的心。但有时,那喊声也会变得粗暴:“福儿,要下雨了,快回去。”我一看,果然天边正涌上一堵乌云,太阳也黯淡下来。我不走,要跟她一起回去,母亲便板起脸:“一个人回去,妈干活哩。”

雷阵雨,说来就来,追着我的脚步扑到门前,闪电撕开混沌的雨帘,天地间一片惊心动魄的破碎声。在这一瞬间,我突然想到了母亲,想到她会不会被雷打死,我惊恐至极,哭喊着扑向暴风雨……

结果是,母亲抓小鸡似的把我从村头的泥水中掳了回来,铁青着脸问:“别嚎丧,这么大的雨,谁让你往外跑的?”

我边“嚎丧”边申述:“我怕,外面响大雷哩,我怕妈被雷打死了……”

母亲就如融化了似的向我倒过来,将我搂进怀里:“乖,别怕,雷不会打妈的。”她紧紧地搂住我(那怀里冰凉冰凉的),面颊上潸然而下的,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

母亲虽然个头不高,但干活很麻利,特别是点种、收割、打场之类,更是全村的“一把手”,人家都喜欢请她帮工(那时候还没实现合作化)。我也喜欢,因为她去了,我可以跟着去“吊桌子”,特别是收种季节,阔气点的人家说不定要买肉的。我去了,妈不让我上桌,只坐在下面的小杌子上,桌上“请”起来了,妈就把她的那块肉搛到我碗里,自己则埋头扒饭。一般“请”过三巡,肉碗就空了,妈便倒几口肉汤泡饭,她说肉汤泡饭实在比肉好吃。有时“请”过三巡,碗里还漂着零星几块,大家都叫母亲吃掉,她却从来不吃,说是肉汤太油,也不肯搛给我吃。

我家也请人帮工,但从来舍不得买肉,即使是过年,也只是除夕晚上才能吃上一回。正月里,别人家的孩子都出去走亲戚拜年,欢天喜地,小皇帝似的。母亲却从不让我出去。我总是埋怨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母亲的娘家也绝了,连个舅舅也没有。后来才慢慢悟出来,原来是母亲怕礼尚往来,我们去人家拜年,人家也自然要到我家来的,正月里的头几天,桌上没有肉和鱼不好看。因此姑妈家的几个表哥每年都到正月底才来拜年。表哥来了,母亲便说:咋不早点来?天天都在瞟哩。她把藏在坛子里的炒花生和爆米花捧出来,还有过年留下的拳头大一块咸肉,母亲把它切得很薄,盖在咸菜上炖得油汪汪的,大家吃得很香。

大约在1956年前后,因为一场纠纷,我才知道我有一个很不简单的外公。那一阵家里似乎很亢奋,大哥更是频繁地出门找人。晚上,还关起门来,叫我给磨墨,让他写什么状子。大哥写字很格局,正襟危坐,腰杆挺得很直,先握着笔屏气凝神,作沉思状,然后抬起肘子,洋洋洒洒地一挥而就,写好后略改几个字,轻轻复念一遍,很自得的样子。母亲则站在一旁,老是说着那句话:“当初他可像只乌眼鸡似的,看不得咱家那七亩好水田哩。”或“你外公的消息传回来,他关着大门喝酒,尸也不肯去收。”

后来我渐渐明白了,原来外公是个浑身带着光环的革命烈士,1927年的党员,担任过县委的军事部长,是我们这一方的风云人物。前一年,政府发下来一百二十元抚恤金。那时候,一只鸡蛋才三分钱,一个为人师表的小学教员月工资也只有十二元。可见一百二十元是个不小的数字了。但外公有个弟弟——当然算是我的叔伯外公了——却瞒着我们家,独自把抚恤金吞吃了。大哥听到消息,很是义愤,因为母亲是独养女儿,现在外公外婆都已作古,母亲理所当然地是第一直系亲属。她去找叔伯外公交涉,叔伯外公不认账,说他是烈士的弟弟,和烈士一个娘胎里出来的。“姑娘算什么?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何况是个野种,假人假马假到底哩。”所谓“野种”云云,系指母亲是外公抱养的,并非亲生。大哥算是个知识分子,自然懂得一些新社会的政策法规,于是诉诸政府。结果,双方打了个平手,抚恤金利益均沾。最后,当叔伯外公从腰包里抠出六十元钱给母亲时,说了一句很刻薄的话:“拿去,回家给那个痨病鬼打药吃。”

母亲回家以后,没有把这话告诉大哥,但那钱确是给大哥打药吃了。

等我上学以后,每年的清明节,学校照例要组织去祭扫烈士墓的,回校写作文时,一个个情不自禁地从笔下流出“心潮澎湃”“可歌可泣”之类的形容词。是啊,那一页页鲜红的历史,确实有着惊天地泣鬼神的巨大震撼力,而其中最初的几页上,就记载着我的外公。在我那与生俱来的自卑心理的阴影中,外公是一尊辉煌而圣洁的雕像,时时辐射出生命的暖色。

母亲也经常说起外公,但在她心目中,外公却是另外一种形象。她说外公福相好,高个子,大脑门,头发向上梳过去,有时戴一顶直贡呢黑礼帽,很有派头。她说外公能喝酒,会赌钱,人又极“四海”,家中虽有七亩好水田,操持好了也够他吃喝的,但他总是要往外跑,当牛行,当草行,赚大把大把的钱,赚了钱就用,从不藏藏掖掖的。家里时常有三朋四友的来,来了就称肉打酒搓麻将。他这人一辈子都吃香的喝辣的,到哪里也有人请他上馆子。四周围有难解的纠纷,只要他一到,天大的冤仇也烟消云散。母亲说起这些的时候,有一种神圣的崇拜和自豪感。

母亲还说,外公闹共产,是由于跑小路。跑小路就是搞野女人。外公跑小路,外婆从来不问,随他去。但由于村里的一个寡妇,结下了仇人。那家伙也是个狠角色,外公奈何他不得。民国十六年闹共产,外公第一个参加进去,并且第一个把那“小路相逢”的家伙绑在村头的香椿树上,用麦叉活活戳死了。

外公被捕以后,外婆去看望过,当时只要他在自首书上签个字就能不死,外婆劝他认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外公说了两句话,一句是:“我这人,死就死在一边。”一句是:“你不要舍不得我,我这一世人生,什么样的福也享过,死了没啥抱怨的。”

就在外婆去看望的第二天(民国十八年农历六月十九日),外公被押往刑场,同去的一共五个人,用铁丝穿着琵琶骨连在一起。通往刑场的路很长,在走过一座桥时,外公突然感到不对头,怀疑是要往周益庄去,一年前他亲手杀了周益庄的地主麻乡约(乡约是旧时乡村中管事的头面人物),麻乡约的儿子后来当了铲共团,这会儿就在后面押着他。他怕今天要被挖出心来祭麻乡约,便大喊一声:“横竖是个死!”往桥下一跳,其他五个人当然也一同下去了,桥上一阵乱枪,血水澎湃了半河……

母亲讲述这些的时候,语调平淡而矜持,眼睛定定地望着很远很远的地方,没有激愤,没有悲戚,有的只是那种春蚕吐丝般绵长的思念。我得承认,母亲口中的外公活灵活现,带着虎虎生气和奕奕神采,却又没有烈士墓前介绍的那样辉煌圣洁。我不知道哪一个更真实。

除去一次性的六十元抚恤金,外公的光环对于一个贫寒拮据的农家是黯淡而遥远的。深夜里,我常常会被大哥那喘不过气来的咳嗽和母亲轻轻地叹息惊醒,于是便好一阵不能入睡。大哥的脾气日见暴躁,每当他雷霆震怒时,母亲便对我说:“福儿,别在家里惹你哥生气,到社里玩去。”

社在我家西面不远,有办公室、仓库、粉坊、豆腐坊什么的,很大的一个四合院。我从家里出来了,心里空空的,对一切的玩乐都失了兴趣,只呆呆地看一个小老头写标语。标语是用石灰水写在墙上的。社的院墙很长,那标语自然也长,他写的是:“发扬武松打虎的勇气,唐僧取经的恒心,大禹治水的毅力,愚公移山的精神,为实现农业机械化、水利化、电气化、化学化而奋斗。”老头很专注,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很少向我看一眼。只有一次,他似乎无意问了句:“你哥这些时有没有发病?”我扭头不答。我这人从小就有一种畸形的自尊,最不喜欢人家问我大哥的病、家中的困难之类,即使那是出自真诚的关怀,我也一概不喜欢。

这老头是本大队的一个地主,很有学问,据说上过大学(也有人说只是高中毕业)。因为有学问,大家便叫他陈先生,解放前就这样叫。那时陈先生不仅家里有百十亩好田,在扬州还开着铺子,在政界也小有影响,和国共双方都有交往,还出面营救过共产党方面的几位要人。陈先生对人很客气,对佃户也不很刻薄,因此,在人们眼里,他和其他地主是有区别的。合作化以后,社里有些写写画画的事,就叫他干。围墙上那条标语,就是他自己独出心裁的创造。不过有人说,陈先生学问虽高,字却蹩脚得很,这是实评,连陈先生本人也承认的。但在我眼里,那字是极好的了,单是那么大,就很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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