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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清轻的风净化的火一个是我的思想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页)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

他哄着小羚羊上了路,边走边东想西想。沙漠里空阔无人,连只鸟儿也没有,单调的一抹黄沙,除了沙丘还是沙丘。除了时而同小羚羊说说话,他只能东想西想,用回忆往事滋润行程,忘掉枯燥和单调。

上午的徒步还是相对轻松的,虽是昨晚冷得没有睡好,又半夜惊梦,可毕竟睡了阵儿,精力还算充沛。只是太阳将沙漠烤得越来越热,空气也越来越干,好像根本没有昨晚的寒冷,好像夏天盘桓在这片荒漠上久久不肯离去。他走呵走呵,背着背包,抱着小羚羊,一步一个脚印地走着。

他相信希望就在前方,只要不停地走,就能走出这大沙漠。

他已经在沙漠里走了两天了,按说今天上午应该能看到沙漠公路了。他信心满满地想,那条沙漠公路应该就在前面那大沙丘后面。可是等他走到那几座高高的沙丘下,再喘咻咻穿过沙丘,却没有看到他想象中应该在这儿的沙漠公路!

他取下防沙镜搂着小羚羊站那儿瞭望了会儿,失望和悲怆从天而降,他摇摇头坐下来,颓丧地叹了口气,然后推开四肢躺下了。

他就那么慵懒地躺在两座大沙丘之间较高的沙垣上,甚至没有放下背上的背包,闭着眼,摊开四肢,一动不动,像供奉给上帝的牺牲。

小羚羊不知他怎么了,不敢惊扰他,不安地绕着他溜达了会儿,旁边傻傻地站了会儿,也蜷曲在他身边了。

真是悲哀哟,你这不撞南墙不死心的家伙!总是那么自信,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想征服沙漠,征服吧征服吧,这下谁征服了谁哟!沙漠是那么好征服的吗?沙漠是上帝的杰作,也就是说是上帝创造的一道难题,你征服了它不就是征服了上帝吗?上帝都能征服还叫上帝吗?

这个世界让人征服了的已经太多了,人类征服了山川湖泊和江河,征服了大陆和海洋,还想征服北极和南极,甚至还想征服太空。照此说来单人独马征服沙漠应该不是妄想。可就算人能征服吧,又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呢?再这样折腾过几天也许你真走出去了,可也把你折腾得七损八伤奄奄一息了!

这还是最好的结果,说不定断粮断水再加上遇到什么不测,就此命丧这儿了也不一定呢!

呵呵!姚廷呀姚廷,你这老大不小的家伙怎么还是那么不着调?任性而莽撞,这下好了,这下好了,你也许就要玩完了!

想到这儿,他身体里那股不屈的倔劲儿突又火苗样窜了上来,就一拳砸地上突地坐起,冷笑道,要我死?没那么容易!玩玩就玩玩吧,了不得不就是没吃没喝,冷一阵热一阵,加上个沙尘暴和迷失方向什么的吧?老子吃沙也要走出去!

倔劲一上来,吼了一嗓子,他立马觉得浑身都是劲儿,就又背起背包抓起手杖,吆喝着小羚羊接着走。

看来这倔劲儿是坏事也是好事呵。当年要不是他太倔怎么会离婚?要不是他太倔又怎么会让人从厂领导位子上弄了下来?可若没有这股子倔劲儿,他又怎么能追到文文?又怎么可能从一个普通工人一步步成长为厂领导干部?

人是要有点精神的。倔劲儿也是一种精神吧?

小羚羊渐渐又拉后头了,他得走走就站下来等它会儿哄它会儿,这一来走一阵儿就得停一阵儿,又走了阵他就不耐烦了,又心疼那小可怜,就笑道幺儿,来来来,还是让我抱着吧,就晓得你想赖着我抱了,呵呵!他念叨着将羚羊羔抱了起来,走。

起风了!虽不算大风,可过一阵就刮一会儿,像气定神闲的游方僧人,不紧不慢地在这大沙漠里晃悠。可这风不仅没有让他感到凉爽,反弄得脚步踉跄浑身是沙。那些原本安分的沙子,风一刮就兴奋起来,舞蹈起来,直往人身上钻,弄得他不得不时时抬起只胳膊挡在脸前。又走了一阵,他看了看腕表,快中午了,就想走到前头那座大沙丘就该吃午饭了,管他呢,吃点东西喝点水躺会儿,也好把昨晚的瞌睡补补。

他已经不敢边走边捏个矿泉水瓶儿,渴了就喝一口了。水已不多了,吃的也不多了。小羚羊虽小,也是多了张嘴。特别是水消耗得更快,小家伙喝水比他还多,没喝够就抬起一双晶亮的眼望了他直叫。

还好,又走了阵儿,快到预定目标那几座较大的沙丘前,风总算小了、没了。只剩下头顶一个红红的太阳,直直地照耀着。脚下的沙子,身边的沙丘就越来越热,分分秒秒都在增温。让人感觉那老太阳是要把这片沙漠烤成焦土了。

他就这么边走边时而想想往事,时而没话找话地同小羚羊说说,同自己说说,以打破寂寞,免得打瞌睡。要不说不定走着走着都能睡着了。

要命的是他的脚疼起来,不只是让狼咬了那儿疼,今天早上上路不多大阵他就发觉两只脚都隐隐作疼。可他不想停下来,坚持着继续走。穿过这沙丘,休息时再说吧。他想。

可两只脚越来越疼,每走一步都像让钉子扎一下样。咋回事儿哟,不争气的脚!才走了一两天就闹毛病了?他不得不将他宝贝样宠着的小羚羊放下来,咒骂着,咬牙忍着一瘸一瘸走。

好歹总算穿过了那大沙丘,他一屁股坐沙地上,脱了鞋子检查,只见两只脚上都磨起了泡,且右脚的脚后跟竟已磨破!

呵天!这下好了,一只脚让狼咬了,一只脚磨破了,两只脚还都打起了泡,成伤兵了!

他小心拂去脚上的沙子,揉捏了会儿双脚。打开背包找出急救包,处理伤处。

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车没了指南针没了,加上脚又伤了!上帝真会开玩笑,是要降大任于本人吗?呵呵!他自嘲地咕哝道。

处理完伤处,他拍拍手看了看一直盯着自己的小羚羊笑说,看到了吧,你我都成伤兵了,呵呵!来来来,开饭!

就取了个馕撕了半块,又摸出一小包饼干,一小瓶水。冲小羚羊笑说,午饭就这些了,不是叔叔抠,得省着吃,不然明天就只有饿肚子了!

他照旧先将馕的肉馅掏光,然后撕碎了放垫沙地上的塑料袋儿上,再滴上水泡起,让小羚羊吃。侍候完小羚羊,他才坐那儿咬着剩下的小块馕吃起来。几口把那小块馕和掏出的肉馅吃了,他又拿了饼干吃。吃了几块饼干,他想了想又把饼干包了起来,塞进了背包里。能省一口就省一口吧,谁知啥时才能走出去呢。

肚里有了点东西,他又点上支烟,就枕着背包躺下了。歇会吧,趁着没风好好睡他会儿,也好让不争气的脚歇歇。寻思着,他就起来用手杖和冲锋衣给小羚羊搭了个稍能遮挡下太阳的凉棚,然后把帽子往脸上一扣,睡了。

他躺了会儿,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会儿,不累了不乏了,脚上的伤疼也好些了,却毫无睡意。红红的面影忽地闪现出来,还是那么可人,还是笑盈盈的。却令他皱了皱眉头。

是呵,红红是漂亮又乖巧,却令人不敢亲近。不只因为她在对待女儿的事儿上实在不近情理,还背叛了他。

他不想去碰那伤疤,可偏偏红红的影子总在他眼前晃,赶都赶不走。就翻了个身,闭目躺那儿信马由缰地想起同红红的事儿来。

走热了,真热,你们这地方夏天怕要热死个人哟!红红说,边走边用手在脸旁扇着。

这天他们一起去逛仁和湿地。在湿地玩了阵儿,就到仁和镇上逛街。这是一个阳光明丽的日子,太阳下一路走来,感到热也是正常的。

你不是来过好多次攀枝花了吗,夏天都没你说得那么热,况且热的时间也就那么一两个月,雨季一到就凉快了!他说。

晓得。前年暑假我来过的。嘻嘻!

红红怕热,在街上逛了阵儿,又在小河边转了转,他们就走进横跨小河上的廊桥上一茶楼坐了,从窗口观赏着小河两岸的景色,闲聊。

聊了会儿其他,红红忽又问起他女儿好久去她妈妈那儿的事来。他摇了摇头说,她妈倒是同意,孩子不去呵!说过几次了,孩子就是不去,我也不能把她赶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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