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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第2页)

其中有个叫巴克的叫得最响,胆子也越来越大,自认为有团长做靠山,一开始还躲着金币佣兵团的人,现在竟当着金币佣兵团的人的面公然侮辱。

“看到没这个就是九级佣兵团?听说一共才两百多人,为了让佣兵团升级,竟然做那种无耻的事,听说,他们的团长为了让红胡子佣兵团答应,竟然把自已的亲姐姐送给了红胡子佣兵团的团长,哼!真是无耻!……”

“你—说—什—么?报—名。”

冰冷带有杀气的声音仿佛来自魔域深渊的死神,带着银色魔神面具的白羽仿佛是死神降临,目光落在巴克身上。

看得巴克心中猛地一颤,要说金币佣兵团让他最害怕的就是白羽,白羽身上那种死神杀气,绝对不是佣兵身上能有的,即使是资深佣兵,也不可能有这么重的杀气。带着杀气的目光看得巴克不由得后退两步,又忐忑不安前进了一小步,偷偷看了一个杜鲁斯,挺起了胸膛:“巴克,难道不是吗?要不是红胡子佣兵团,就凭你们一个一级佣兵团能完成神级任务吗?无耻!”

白羽目光中寒气大胜,看得巴克刚挺起的胸膛又陷了下去!

“放肆!”

“副团长大人,请允许我向这位巴克阁下挑战。”一名小佣兵跑到白羽面前道。

凌云,原红胡子佣兵团魔剑士营小队长,老年哈伯冒着生命危险就是为了死去兄弟的骨灰。老年哈伯在他们十八小佣兵的地位甚至比星辰还要高,白羽只身大战暗黑魔龙尼古拉斯,以一人之力竟挖下了尼古拉斯的逆鳞,放眼大陆有谁做的到?红胡子艾达团长的性命还是星辰救下的。

他们十八个佣兵只所以心甘情愿加入金币佣兵团,除了是服从红胡子艾达的命令外,更是为了报恩,外人不知道,他们是知道的,如果真的算起来,这次任务的完成可是全靠金币佣兵团,要不是星辰他们几个,不但任务完不成,连活命都成问题。

佣兵大都将佣兵团的声誉看得比自已的性命还要重要,更何况他们是在报恩,一个小角色就要团长大人出马的话,还要他们做什么?

“羽,他这种人不配你亲自动手。让凌云教训他就行了。”星辰也是年轻人,自从明白了自已的实力后,别说是八级佣兵团,就是九级佣兵团,星辰也不会忍气吞生。

白羽冰冷的目光从巴克身上移到杜鲁斯身上,谁都不是傻子,瞎子都能看出来,没有杜鲁斯的同意,一个三级小佣兵敢公开侮辱金币佣兵团?

凌去拨出魔法剑剑锋一指:“巴克阁下,我以九级金币佣兵团的名义向你提出挑战!出手吧!”

周围的其他佣兵团纷纷停下了脚步,围了上来,这下有热闹看了。

这一次倒是杜鲁斯失算了,能和红胡子佣兵团结为平等联盟关系的佣兵团可能是一个普通的佣兵团吗?佣兵工会敢冒天下之大不为让金币佣兵团晋级吗?这一下骑虎难下了,如果不接受挑战,狂神佣兵团以后也不用在帝都混了。

巴克后悔的肠子都青了,眼前的凌云明显比自已要强,偷偷看了看杜鲁斯,其实不用看都知道,这个挑战自已必须得接受。

“好!我接受你的挑战。”巴克无奈接受了挑战,看着一脸正气的凌云,心中一动打定了主意。

巴克长剑平举,向凌云鞠了个躬。这是表示挑战双方对对方的尊重,一般情况下对方也会回礼的,果然并没多想的凌云向巴克回礼,就在凌云弯腰下去的那一时刻,巴克猛然起身长剑刺向凌云的头部。

呀!卑鄙!偷袭。周围的佣兵们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巴克,公平挑战怎么能偷袭?

巴克自知不是凌云的对手,他知道自已刚刚侮辱金币佣兵团的那些话,非常过份,对方一定不会饶过自已。完全不理会众人的指责,一心想刺死没有防备的凌云。

如果是以前的凌云一定躲不过去,经历过生死一线的佣兵,和没经历过的佣兵完全不同。那种对未知危险的感觉特别强。

前几章的铺垫终于写完,接下来,情节就比较精彩了,请大家鲜花支持啊,由于现在的工作关系,这半个月的更新,一般是在凌晨或者是上午,请大家见谅。

第五十一章【壮志凌云】(下)

呀!卑鄙!偷袭。周围的佣兵们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巴克,公平挑战怎么能偷袭?

巴克自知不是凌云的对手,他知道自已刚刚侮辱金币佣兵团的那些话,非常过份,对方一定不会饶过自已。完全不理会众人的指责,一心想刺死没有防备的凌云。

如果是以前的凌云一定躲不过去,经历过生死一线的佣兵,和没经历过的佣兵完全不同。那种对未知危险的感觉特别强。

刚弯下腰就感到一股杀气冲自已袭来;不用抬头就知道是巴克偷袭。身形急速后退,穿着经过蓝儿龙族魔法加持的魔法战靴,比以前的魔法战靴速度还要快上几分。加入到金币佣兵团凌云等十八个佣兵,身上的魔法装备都被星辰威逼蓝儿重新加持了一遍。龙族魔法比同级的人类魔法要强一个等级,更何况是四阶实力的八部天龙使亲自加的魔法。凌云的实力本来就比巴克高。

马上就拉开了他和巴克的距离,巴克心中大惊,虽然他想到凌云的实力比他强,绝对没想到凌云的速度会有这么快,一击落空,反正是豁出去了,也不理会周围佣兵对他的漫骂,又是一剑刺向凌云的胸膛。

杜鲁斯心中也是一惊,身为八级武者,他当然看出凌云只有四级的实力,而巴克也有三级的实力,四级武者的速度绝不可能有这么快。

凌云大喝一声:“卑鄙!”身形止住,不闪不避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眼睁睁看着巴克的长剑刺向自已的胸膛。

周围的佣兵惊呼不断:“躲啊!快躲啊!”巴克的偷袭使大家增加了凌云的好感度,甚至替凌云担心起来,大个子怎么不躲?刚才那一剑那么危险,大个子都能躲过去,怎么现在站那里不动了?

凌云是一个标准的大汉,出生在罗兰帝国东北的冰雪平原,比凯罗还要高半头。像战神一样威风凛凛,看眼着长剑离胸胸口只有一线之距,左手一把抓住剑锋,经过魔法加持的魔法手套,防御大增。但也经不起锋利的剑锋。鲜血顺着手指缝流了下来。

但巴克的长剑只刺进半寸深,再也不能前进分毫。

啊!周围的佣兵惊呆了,一丝敬佩之心油然升起。气势!凌云这是在造势。他是故意不避的。

凌云要的就是一击必中的气势,他要改变大家对金币佣兵团的看法,我们不是吃软饭的,完成神级任务是靠我们的实力。其实凌云一开始心里并没有把握,他是抱着必死之心。一个三级小佣兵敢当着众人的面侮辱金币佣兵团,肯定是有人指使。

这几天佣兵大队对金币佣兵团的孤立,傻子都能看出来。虽然两个团长表面没什么,但凌云自已觉得该为团里做点事了,要改变大家对金币佣兵团的看法,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气势。

凌云能有这样的想法,还多亏了老年哈伯,老年哈伯这些天连换了一个人一样,越活越年轻了,摆正了自已在佣兵团的位置,一心一意为了佣兵团着想。佣兵团现在规模不大,暂时还行,但身为九级佣兵团肯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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