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84·3是故《论衡》之造也,起众书并失实,虚妄之言胜真美也。故虚妄之语不黜,则华文不见息;华文放流,则实事不见用。故《论衡》者,所以铨轻重之言,立真伪之平,非苟调文饰辞,为奇伟之观也。其本皆起人间有非,故尽思极心,以机世俗。世俗之性,好奇怪之语,说虚妄之文。何则?实事不能快意,而华虚惊耳动心也。是故才能之士,好谈论者,增益实事,为美盛之语;用笔墨者,造生空文,为虚妄之传。听者以为真然,说而不舍;览者以为实事,传而不绝。不绝,则文载竹帛之上;不舍,则误入贤者之耳。至或南面称师,赋奸伪之说;典城佩紫,读虚妄之书。明辨然否,疾心伤之,安能不论?孟子伤杨、墨之议大夺儒家之论,引平直之说,褒是抑非,世人以为好辩。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今吾不得已也。虚妄显于真,实诚乱于伪,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紫朱杂厕,瓦玉集糅,以情言之,岂吾心所能忍哉!卫骖乘者越职而呼车,恻怛发心,恐土之危也。夫论说者闵世忧俗,与卫骖乘者同一心矣也。愁精神而幽魂魄,动胸中之静气,贼年损寿,无益于性。祸重于颜回,违负黄、老之教;非人所贪,不得已,故为《论衡》。文露而旨直,辞奸而情实。其《政务》言治民之道(11)。《论衡》诸篇,实俗间之凡人所能见,与彼作者无以异也。若夫九虚、三增、《论死》、《订鬼》(12),世俗所久惑,人所不能觉也。人君遭弊,改教于上;人臣愚惑(13),作论于下。实得(14),则是教从矣。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实虚之分定,而华伪之文灭;华伪之文灭,则纯诚之化日以孳矣。
【注释】
机:据文意当作“讥”,形近而误。
说:通:“悦”。
南面:古以北为上,老师坐北面南。
典城:泛指地方长官。紫:指印章上的紫色丝带。佩紫:汉代相国、丞相、太尉、将军、列侯用的印章上都束有紫色丝带。
引文见《孟子·滕文公下》。
紫:暗红,是间色。朱:大红,是正色。紫朱,比喻真伪。
卫骖乘者越职而呼车:参见5·4注(11)。
土:当作“上”,形近而误。
论说者:指王充本人。
黄、老之教:指汉初自然无为的处世哲学。
(11)《政务》:王充的著作之一,基本内容保存于今本《论衡》之中。有人认为,早已失传。
(12)九虚:指《论衡》中的《书虚》、《感虚》等九篇文章。三增:指《论衡》中的《语增》、《儒增》、《艺增》三篇文章。《论死》、《订鬼》:《论衡》中的两篇文章。
(13)愚惑:当作“遇惑”,与“遭弊”对文。
(14)据递修本,“实”字前有“下”字。
【译文】
因此《论衡》的写作,起源于许多书的记载已经失实,虚妄的言辞超过了真美的言辞。所以虚妄的言语不废除,华而不实的文章就不会被制止;华而不实的文章泛滥,实事求是的文章就不会被采纳。所以《论衡》这部书,是用来权衡是非之言,确立判断真伪标准的,并不是随意玩弄笔墨修饰文辞,故作奇伟的样子。写作它的根源全起因于人间有许多错误,所以我用尽心思,以此来讥刺社会上的不良风俗。社会风俗的特性,是喜好奇异怪诞之语,喜欢虚假荒诞的文章。为什么呢?实事求是的言论不能快人心意,华而不实的言辞文章却能使人惊耳动心。所以有才能的人,喜好谈论的人,夸大实事,故作美盛的言辞;写文著书的人,编造毫无根据的文字,作虚假不实的解释。听的人认为确实如此,就不停地谈论;贤人认为是真实的事情,就久传而不断绝。久传不绝,那么文字就记载在竹帛之上;谈论不止,那么就会误入贤者之耳。至于有些当老师的人,宣扬的是奸伪的解释;各级官吏,读的都是虚妄不实的书。明辨了这些是与非,我痛心忧伤,怎么不加以评论呢?孟子痛惜杨朱、墨子的议论大大压倒了儒家的议论,援引公平正直的论说,赞扬正确的贬斥错误的,世人却认为他好争辩。孟子说:“难道我好争辩吗?我是不得已啊!”现在我也是不得已啊!虚妄的比真实的更显眼,实诚的被虚伪的所迷乱,世人不醒悟,是与非分不清,紫色与朱红混杂在一起,瓦块和宝玉夹杂在一堆,凭情感而言,我的心怎么能忍受得了啊!卫国的陪车侍从超越职责而帮着叫喊赶马,他的痛惜忧伤发自内心,是唯恐主人有危险。论说的人忧虑世俗不良,同卫国的陪车侍从是同一种心情。精神忧愁魂魄苦闷,引动了胸中的静气,损伤了年寿,对生命毫无益处。灾祸比颜回更重,违背了黄、老的处世哲学,这并不是人们所要贪求的,迫不得已,所以写了《论衡》这本书。文章浅显而思想正直,遣辞简约而感情真实。其中的《政务》篇谈的是治理百姓的道理。《论衡》中的各篇文章,所论的问题实际上是社会上一般人都能识别的,与作者本人没有什么不同。如像九虚、三增、《论死》、《订鬼》等篇文章,谈的是世俗间长久迷惑的问题,是一般人所不能觉察的。君王遇到世风败坏,就要在上面改变政教;臣下遇到疑惑,就要在下面作出评论。如果臣下的议论符合实际的道理,那么君王改变政教时就会采纳它了。希望能唤醒那些受到迷惑的心,使他们知道虚与实的区别。实与虚的区别确定了,浮华虚假的文章就会绝灭;浮华虚假的文章绝灭了,那么纯诚的教化就会日渐增长。
【原文】
84·4或曰:“圣人作,贤人述。以贤而作者,非也。《论衡》、《政务》可谓作者。”
【注释】
作:指创作。
述:记述,阐述。指阐述别人的东西。
【译文】
有人说:“圣人创作,贤人阐述。以贤人的身分而从事创作,是不对的。《论衡》、《政务》,却可以说是创作啊。”
【原文】
84·5非曰作也,亦非述也,论也。论者,述之次也。五经之兴,可谓作矣。太史公书、刘子政序、班叔皮传,可谓述矣。桓山君《新论》、邹伯奇《检论》,可谓论矣。今观《论衡》、《政务》,桓、邹之二论也,非所谓作也。造端更为,前始未有,若仓颉作书,奚仲作车是也。《易》言伏羲作八卦,前是未有八卦,伏羲造之,故曰作也。文王图八,自演为六十四,故曰衍。谓《论衡》之成,犹六十四卦,而又非也。六十四卦以状衍增益,其卦溢,其数多。今《论衡》就世俗之书,订其真伪,辩其实虚,非造始更为,无本于前也。儒生就先师之说诘而难之,文吏就狱卿之事覆而考之,谓《论衡》为作,儒生、文吏谓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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