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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第1页)

三个骑者追逐一头鹿,从白雪皑皑的山坡追下,向这片连接大小兴安岭的森林追来。山头上空,一颗初悬的星瞪着惊奇的眼。

那是一头强壮的雄鹿,以它最快的速度奔驰着。这美丽的动物在逃窜中也不失其高傲,昂着杈角如冠的头。它全身各个部位的肌腱随着奔驰中的每一次腾跃,在绣有梅花的短毛皮下紧张而和谐地运动着。它仿佛不是在逃窜,而是在竞技。只有它琉璃般的眼中充满了恐惧和由恐惧而产生的愤怒。它以动物本能的聪明,选择最短的距离角度,全力向森林冲刺。它似乎明白,只有逃入森林,才可能摆脱追逐。

者们更明白这一点。老严头胯下那匹“白鼻梁”一马当先。这马是一匹被淘汰的军马,自从离开骑兵部队后,今天第一次得到尽情驰骋的机会。那鹿的顽强将这马在骑兵部队养成的好胜性情刺激到了顶点。翻飞的四蹄和扩张的鼻孔,显示出了这马近于狂暴程度的兴奋。而主人的不断催促,继续增强着它的兴奋。

俯身于鞍的老严头,鹰似的两眼盯着鹿。伤疤交错的瘦脸上,凝聚着一种既冷峭又可怕的自信。他的狐皮帽子早已在追逐中落地不顾,满头长而乱的白发向后飘扬,胸前的银须被风分为两缕。套鹿索拴在鞍上,绕成几匝握在手中。当那鹿又腾空跃起,颈子后倾的瞬间,他很有把握地一扬臂,刷地甩出了套鹿索。

几乎同一瞬间,李豁唇那匹几乎和他并辔的青骟马,突然冲撞了他的“白鼻梁”一下。“白鼻梁”猝然转向,将他闪下鞍来。套鹿索贴着鹿脖子从鹿身上滑过,飘悠悠地落在雪地上。

鹿,转眼消失在森林内。

老严头没有立刻爬起,沮丧地朝森林望着。

被李豁唇用力勒住的青骟马,绕着老严头兜圈子,踢踏的马蹄将雪粉溅到他身上和脸上。

老严头猛地跳起,用收回的套鹿索朝李豁唇抽去。李豁唇赶紧促马躲开,嘿嘿讪笑两声:“老严头,你别抽我呀,是我的马……”

第三匹马这时也追到了,骑者是个二十四五岁的女人。她的马显然太弱,已不是在,仅仅是尾随着两个男人不被甩得太远罢了。那马,口边冰结了一圈白沫,四腿颤颤发抖,再跑一会儿定要倒下的样子。一站住,就贪婪地啃雪。女人的脸色异常苍白,身子摇晃了一下,险些从马上栽下来。两个男人却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一个端坐在马上,一个僵立在雪中,久久地望着森林,仿佛期待那头鹿会再蹿出来似的。

大而圆的月亮将清冷的光辉遍洒下来,融为一种清淡的蓝光,笼罩着山林。

女人缓缓抬起头,注视着雪地上的鹿踪,自言自语:“完了,追不到它了……”

老严头转脸看着她,宽慰道:“放心,它逃不掉!”

李豁唇立刻接言:“就是,它逃不掉!”

女人忽然伏在鞍上哭起来。李豁唇不再理会那女人,一抖缰绳,策马奔向森林。

老严头走近女人,大声说:“莫哭!哭得人心烦!”

女人仍哭。老严头有点火了,吼道:“再哭,我把你撇这儿!”

女人终于抬起头,望着他,低语说:“大爷,我……觉着不好……”月光下,她的脸色更加苍白,眼中闪亮着泪泽。

老严头那张老而丑的脸抽动了一下,他猛想到,这女人怀着三个月的身孕。他愣怔片刻,一声不响地牵住了女人的马缰,又牵住自己的“白鼻梁”,慢慢朝森林走去。一边走一边嘟哝:“你个痴女子哟,是鹿重要还是你的身子重要哇?我老严头出马追,就是神鹿也逃不掉,你还信不过我……”

女人什么都不说,软绵绵地伏在鞍上,呻吟着。

他们进入森林,不见李豁唇的踪影,便大声喊起来。天已全黑了。月辉透照之处,将林中的雪地晃得这一片那一片白惨惨的。依稀可辨鹿蹄印和李豁唇的马蹄印东隐西现。

他又可着嗓子大呼大喊李豁唇……

鹿场退了休的老养鹿工严青山,是鹿场的“祖宗”。三十年前,他是这一带方圆数百里内顶出色的猎手,姓名响亮得落地有声。他相貌英武,性格豪爽,为人侠肝义胆。有个猎手马二嘎,对他很不服气,要和他比枪法,决高低。他命令心爱的猎犬衔住自己的皮帽奔跑,他策马追逐,举枪击发。连发三枪,子弹将皮帽穿了三个洞。马二嘎看得目瞪口呆。因为当地的猎人们都深信不疑,谁用猎枪打死了自己或别人的猎犬,谁枪膛里射出的子弹就永远打不死野兽了,早晚会葬身兽腹。但马二嘎仍不服气,要和他一块儿进入深山老林去猎熊,以试胆魄。嫉妒使马二嘎产生了歹心,趁夜宿之机,退出他枪膛中的子弹,换了一颗空弹壳。第二天清晨,两人果真遭遇了一头巨熊。马二嘎抢先射击,却并未击中巨熊的要害。巨熊带伤扑过来,一掌打飞了马二嘎的猎枪,又一掌将马二嘎打得昏死在地……等他苏醒后,发现巨熊倒在离他不远处,心窝插着一把猎刀,只露刀柄。浑身血迹的严青山呆呆地僵立在巨熊旁,呼哧呼哧喘息不止……

从此以后,他们成了一对拆不散的猎伴。有一次两人对饮,马二嘎酒醉心不醉,羞愧地将自己做的那件坑害严青山的事说了。

严青山却哈哈笑道:“胡说!肯定是我自己上子弹时太粗心,你马二嘎怎么会是那种人!”

比严青山大三岁的马二嘎,从此对他亲如手足,敬如长兄。

不久,地委书记寻找到这两位猎手,对他们说:“政府要求你们,不,是请求你们,捉几头活鹿,要有公有母,在这一带办养鹿场。有用处!”

他们对地委书记下了保证,要为政府办养鹿场立功。他们设套子,挖陷阱,骑马追。,那是一种多么原始而又多么令他们感到过瘾的方式啊!一人骑三匹连缰快马,一旦发现了鹿的踪影,便穷追不舍。一匹马跑乏了,就从这个鞍子腾身飞跨到另一个鞍子。怕将鹿活活追死了,不得不追追停停。经常几天几夜,身不离鞍。鹿被追急了,会像人似的跳崖或撞树自亡的。

一个冬季,他们追捕了八对鹿。鹿场,就是从这八对鹿,一年年发展到几十头,几百头,到如今的近千头。政府为了表彰他们的功劳,将他们的姓名和照片登上了省报。第二年国庆前夕,还送他们进了北京,给予他们站在观礼台上的至高荣誉。谁敢不承认,他严青山不是鹿场的祖宗!?

他们从北京回到当地,地委书记又找他们谈话,要求他们放弃狩猎生涯,做鹿场的第一代养鹿工,并任命他们为正副场长。他们不愿当“官”,他们是大森林的精灵,大森林才真正是他们的世界。只有那种风餐露宿、虎啸熊吼的生活,才是他们所习惯所热爱的生活。他们迷恋大森林,远胜过某些多情的男人迷恋俊美的女人。他们认为,养鹿,那纯属女人们干的差事,以为地委书记在跟他们开玩笑。

可地委书记郑重地对他们说,绝不是开玩笑,让他们当这种“官”,也是政府对他们的“请求”,因为他们是很熟悉鹿的生活习性的。

他们这两个刚刚获得了政府给予的至高荣誉的猎手,面对一位地委书记代表政府向他们提出的诚恳请求,默默相视,无话可答。

像任何一桩事业的开创时期一样,鹿场的开创时期,也是含辛茹苦,历经挫折的。八对鹿每天要吃要喝,发情的公鹿闹圈,怀胎的母鹿下崽,春季割草,秋季防病……他们原认为是女人干的差事,让他们两个堂堂男子汉操劳得心力交瘁。政府从省城给他们分配来了两名农学院畜牧系毕业的大学生,一男一女。他们不但要饲养鹿,还需处处在生活上照顾好两名大学生。稍有不周,人家不发脾气,定发牢骚。两名大学生每每诅天咒地,觉得念了几年大学,居然被分配到这袤原荒野来养鹿,大材小用,一辈子的委屈。他们自然是很理解很同情这两名大学生的,颇能宽厚地担待大学生的牢骚或脾气。不久,母鹿受孕季节,女大学生的身子也显出了将做母亲的迹象。他们只好主动将一对娇贵的人儿打发回省城去。自此泥牛入海,有去无归……

他们常常默然对坐,一个擦拭猎枪,一个抚摸猎犬,大森林向他们召唤着,而鹿场如一条绳索,牢牢拴住了他们。

一个冬夜,他们被一片狼嚎声惊醒。爬起来,将结霜的小窗呵个洞,朝外一望,鹿圈四周,点点绿光奔来窜去。是狼。不是一只、两只,也不是十几只,是二十多只的一群。狼群包围了鹿圈!他们知道,这群狼绝不是火光所能驱逐的。他们推开小窗,枪筒探出窗外,你一枪,我一枪,弹无虚发地射杀着。这种射杀,又使他们体验到了许久未体验的兴奋和刺激。他们大呼小叫,兴奋情绪彼此濡染。狡猾的头狼,躲在鹿圈一侧,它一声接一声朝天发出凄厉的长嚎。不一会儿,荒野的四面八方又出现了一对对绿荧荧的狼眼。为数更多的狼朝这里汇集。而他们的子弹却打光了,重新聚成的狼群,肆无忌惮地扑向鹿圈。有的啃断了圈栅,已将半个身子钻进鹿圈。有的像搭人梯似的,企图从同类的背上跃入鹿圈。他们对望了片刻,一个默默地操起一把斧头,一个阴沉地握起一柄镰刀。他们发一声喊,突然冲出小屋,迅速跳入了鹿圈。他们要和鹿们同生共死。鹿,一头挨靠着一头,顾首不顾尾,在圈中间挤成一堆。母鹿本能地用躯体掩护着出生不久的幼鹿。他们两个人,保护着挤成一堆的鹿,同进入鹿圈的狼展开了搏斗。一只只狼,在斧和镰的劈砍下倒毙。但更多的狼,却一只接一只地从各处进入了鹿圈。他刚砍倒一只扑向身来的狼,猛听得马二嘎拼命喊叫:“青山救我!”他急转身,见鹿圈一角,三只狼同时将马二嘎扑倒在地。他正欲去救,双腿却被两只狼咬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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