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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因为所有的目光都已被第三个人吸引。

这人全身都是黑的,黑衣、黑裤、黑靴子,手上带着黑手套,头上也带着黑色的毡笠,紧紧压在额上。

其实他就算不带这顶毡笠也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脸,他连头带脸都用一个黑布的套子套了起来,只露出一双刀一般的眼睛。

这时夜行人的打扮,只适合半夜三更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时穿着,但他却光明正大的穿到街上来。

他长的是什么样子?究竟是个怎么样子?谁也看不见,谁也不知道,他全身上下根本没有一寸可以让人家看见的地方。

但也不知为了什么,每个人都觉得他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充满了危险。

最危险的当然还是他背后背着的那柄剑。

一柄四尺七寸长的乌鞘剑。

很少人用这种剑,因为要将这么长一柄剑,从剑鞘中拔出来就不是件容易事,那必须有很特别的手法,很特别的技巧。

能用这种剑的人,就绝不是容易对付的。既然已很困难地将剑拔出来,就决不会轻轻易易放回去。

剑回鞘的时候通常已染上了血。

别人的血。

这三个人走进来后,就占据了最里面角落的一张桌子,显然不愿意打扰别人,更不愿意被别人打扰。

他们要的东西是:“随便。”那表示他们既不是为了“吃”而到这里来的,也不讲究吃。

不讲究吃得人若不是忧心忡忡,就一定是在想别的事。无论他们想的是什么,都一定不会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林太平一直在瞧着黑衣人的剑,喃喃道:“剑未出鞘,就已带着杀气。”王动道:“不是剑的杀气,是人的杀气。”郭大路叹了口气,道:“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就算已喝得酩酊大醉,也决不会找这人打架。”燕七忽然道:“另外两人我倒认得。”郭大路道:“他们却不认得你。”燕七笑了笑,淡淡道:“这算什么,象他们这么有名气的人怎么认得我?”郭大路道:“他们很有名?”燕七道:“坐在最外面那个又瘦又高的人,叫作夹棍,又叫做棍子。”郭大路道:“棍子,倒也象,夹棍这名字就有点特别了。”燕七道:“夹棍是种刑具,无论多刁多滑的贼,一上了夹棍,你要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要他叫你祖宗他都不敢不叫。”郭大路道:“他也有这种本事?”燕七道:“据说无论谁遇着他都没法子不说实话,就算是个死人,他也有本事问得出口供来。”王动道:“这人的手段一定很辣。”燕七道:“他还有个外号叫棍子,那意思就是‘见人就打’。无论谁落到他的手里,都免不了要先被他打的鼻青眼肿再说。黑道上的朋友一遇见他,简直就好象遇见了要命鬼、活阎王。”王动道:“他是干什么的?”燕七道:“清河县的捕头。”王动道:“清河县并不是个大地方,岂非埋没了人才?”燕七道:“就因为他的手段太辣,所以一直升不上去。但无论什么地方有了办不了的大案子,都免不了要到清河县去借他。”郭大路道:“那位金光闪闪的仁兄?”燕七道:“他姓金,又喜欢金子,所以叫‘金狮’,但别人在背地里却都叫他金毛狮子狗。”郭大路笑道:“凭良心讲,这人倒一点不象狮子狗。”燕七道:“你看过狮子狗没有?”郭大路道:“各种狗我都看过。”燕七道:“狮子狗脸上什么东西最大?”林太平抢着道:“鼻子最大。”燕七道:“什么东西最小?”林太平道:“嘴。”他笑了笑,又解释着道:“我小时候养过好几条狮子狗。”燕七道:“你们再看看那人的脸。”从这边看过去,刚好可以看到那“金毛狮子狗”的脸。

无论谁看他的脸,都无法不看到他的鼻子。

他的鼻子就已占据了整个一张脸的三分之一。

无论谁的嘴都比鼻子宽,但他的鼻子却比嘴宽;若是从他头上望下去,一定看不到他的嘴,因为嘴巴已被鼻子挡住。

郭大路几乎笑出声来,忍住笑道:“果然是个特大号的鼻子。”王动道:“他的眼睛一定不太灵。”郭大路奇道:“你怎么知道?”王动道:“因为他眼已被中间的鼻子隔开了,所以左边的眼睛只能看到左边的东西,右边的眼睛只能看到右边。”他话未说完,连燕七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郭大路道:“可是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他的嘴。”燕七忍住笑道:“他的鼻子下面的那个洞,就是嘴了。”郭大路道:“那是嘴么,我还以为是鼻孔呢。”林太平道:“鼻孔上怎么会长胡子?”郭大路道:“我以为那是鼻毛。”王动道:“所以他吃东西的时候,别人往往不知道东西是从哪里吃下去的。”他们虽然在拚命忍住笑,但这是实在忍不住了。

郭大路笑得几乎滑到桌子底下去。

那金毛狮子狗忽然回过头,瞧了他们一眼。

这一眼就已足够。

每个人都已感觉到他眼睛里那种逼人的锋芒,竟真的有点像是雄师的眼睛,连眼珠子都黄的。

他们说话的声音本来就很低,现在更低了。

郭大路道:“这人又是干什么的?”燕七道:“也是捕头,两年前还是京城的捕头,最近听说已升到北九省的总捕头。”郭大路道:“看他穿的就象是个花花公子,实在不象是位名捕。”王动道:“他也不象穷光蛋。”林太平道:“他的本事又在哪里?”燕七道:“在鼻子上。”林太平道:“鼻子?”燕七道:“他的鼻子虽大,却不是大而无当。据说他的鼻子比狗还灵,一个人只要被他嗅过味道,无论怎么改扮,都逃不了。”林太平道:“这本事道的确不小。”燕七道:“这两人可说全都是六扇门里一等一的顶尖高手,若不是什么大案子,绝对动不了他们,所以……”王动道:“所以你奇怪,他们为什么忽然到了这种地方来。”燕七道:“我的确奇怪的很,若说他们是为了昨天晚上的案子来的,他们的消息怎会这么快?”就在这时,街上忽然传来了一声女人的尖叫声,就好象有人踩到了鸡脖子似的。

然后,他们就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从对面一家房子里冲出来,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拚命拉也拉不住。

到后来这女人索性赖到地上,号啕大哭,边哭边叫,道:“我连棺材本都被人偷去了,为什么不能说?……我偏要说。”她越说越伤心,索性用头去撞地,大哭道:“天呀,天杀的强盗呀,你好狠的心呀,你为什么不留点给我?……整整的三千两金子,还有我的首饰,若是那位好心的人替我找回来,我情愿分给他一多半。”那男人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用出吃奶的力气,总算把她死拖了回去,抽空还扭转头,勉强笑道:“我们那有三千两金子给人家偷?”郭大路和燕七交换了眼色,正想问麦老广:“这人是谁?”但那夹棍却比他们问得更快。

他声音很沉,说话很慢,每个字说出来都好象很费力。那给人一种感觉,他说的每个字你最好都留神去听着。

麦老广道:“这夫妻俩人听说是从开封来的,本来做的是棉布生意,积了千多两银子,准备到这里节节省省的过下半辈子。他们家里若真有三千两金子被人偷了,那才真是怪事。”他本不是个多嘴的人,但现在嘴上却好象抹了油,连官话都突然说的比平时标准多了。

夹棍在听着。

他说得慢,听得更仔细,象是要把你说的每个字都先嚼烂,再吞到肚子里去,而且已吞下去就永远不会吐出来。

等麦老广说完,他又问道:“他们姓什么?”麦老广道:“男的姓高,女的娘家好象是姓罗。”夹棍突然站了起来,大步走了出去。

那黑衣人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一个字,此刻忽然道:“午时到了没有?”麦老广道:“刚过午时。”黑衣人道:“拿来。”金狮子迟疑着,道:“这地方方便吗?”黑衣人道:“方便。”金狮子好象叹息了一声,从怀里取出锭约有二十两重的金子,放在桌上,轻轻地推了过去。

黑衣人收下金子,再也不说一个字。

金狮子长长吐出口气,望着窗外的天色,喃喃道:“一天过的好快。”可是在有些人看来,这一天就好象永远也熬不过去似的。

剑和棍子一棍子并不是人人都喜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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