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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2页)

“好字,好字!”沈欢赞叹不已。

沈节君接口道:“当然,比你那手王体小楷可要漂亮多了。不是伯父说你,欢儿,你真的要在字上面多花点力气了,须知字如其人,如果字太丑,文采再精彩,也是美中不足。你的字虽然端正,有了点王楷的门道,不过太过惫懒,像没睡醒的人,让人一看连劲都提不起来!”

沈欢撇撇嘴,想以“字体飘逸”来形容自己的字加以反驳,什么人嘛,不懂欣赏就不懂欣赏,本才子写起字来毫无拘束,飘逸有风,怎能说什么惫懒呢?再说了,有种你们和我比硬笔字呀,要不是自己前世喜欢书法,笔耕了十数年,再上这两年下了苦工夫,不然的话毛笔字写起来估计与你们刚启蒙的小孩有得一拼吧?

不过……“我的字真有那么差吗?”沈欢偷偷笑了,他还隐藏着一个撒手锏呢,只待合适时机展露出来,一鸣惊人!

“欢儿!”沈节君倏地用严肃的语气告诫起来,“伯父与你说的朋友就是这里的院长,姓司马,尊讳一个峰字,是昔年伯父的同窗好友,博学多才,更精《论语》,你等一下见着了他,可得尊敬点,不要失了礼数!”

沈欢正色道:“伯父放心,侄儿不敢让你老人家丢了脸面!”

沈节君点头道:“欢儿你也不是卤莽之辈,本来也不用罗嗦废话,不过这次机会难得,万不可让这位院长看轻了你!”

沈欢心里一阵感动,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想来也是沈节君拉下脸面,多次与朋友诉说才换来的吧?这位老人,为了沈氏一家,付出甚多,须用此生来报答了!

沈节君显然与这里很熟,刚进门就有门童与之打招呼,待探知院长司马峰所在何处,才带着沈欢穿厢越房,直奔后院而去。嵩阳分院颇大,不过也只有几排厢房而已,想来学员住宿之地与讲课之所都包含在内了。其他就是花草树木植种了不少,参天大树拔地而起,遮天蔽日,为这书院带来了几分清凉之气。时已金秋,唯一开着的花卉就是就菊花,金黄朵大铺满了一地,簇拥亭立,观之令人心旷神怡。这是道地的菊花呀,比后世那些五颜六色的杂种可要纯粹得多了!

后院有一个拱型的半圆之门分阁着,由东而入,西边入眼的是一排雅致的厢房,是给教授经义的夫子居住之用。北边是一片草地,虽已入秋,草已枯了大半,不过还有着一半绿意,接着就是几丛高大挺立的白杨,白皮光滑,直入云霄,细叶琐碎,无风自动,簌簌作响。南边是一个半亩方塘,水绿有浮萍,一角还长着青荷,却不复亭立之姿,枯黄了大半的叶子浮在水面上,令人惋惜。

北边茂密的白杨之下有一块方型石桌,旁有四个石椅,其中有一人正在煮茶纳凉。此人一袭灰白长袍,文人夫子打扮,面目清奇,与沈节君年纪相许,已知天命;长须垂胸,须子与头发都花白了大半,像沾着了几片飘雪,凛然有生气。他端坐在石凳上,一手执书,一手端茶,嘴上喃喃有语,时不时呷一口茶水,好不恰意!

“君礼兄,别来无恙呀!”沈节君赶忙向那人打着招呼走去。

那人闻言一惊,放下手中的物什,看了过来,之后站起来,拱手作揖,道:“原来是思进兄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失敬失敬,快请坐!”

“思进”是沈节君的表字,此人如此称呼,算是尊称。沈节君连忙摇头说不敢,坐下寒暄一阵把沈欢招呼过去,与那人道:“君礼兄,这是我家侄儿沈欢,今日特意带上拜访。欢儿,过来,这就是我与你说的司马院长,快行礼!”

沈欢赶忙作了个长揖:“见过夫子!”

司马峰摆摆手笑道:“你不称我院长,反叫夫子,可见心思玲珑,哈哈!”

沈欢默然,他确实也存了不小的心思,“院长”是职称,身份高人一等,“夫子”是对教书人士的统称,呼之有敬意。本来沈节君与他说明来意时他还有点不以为意,待见过开封繁华之景象,心已是不能平静,只愿能在此获得一席之地,好早日供养母亲。可人家司马峰虽说与沈节君相熟,却也没有收下你的义务,心里不禁有点担心,现在先以“夫子”称之,算是对他所从事工作的敬重,也有落下口实的动机,把“夫子”真正落实下去!

司马峰转头对沈节君道:“思进兄,这就是你对小弟说的沈家麒麟儿?”

沈欢闻言吃了一惊,愣愣地看着沈节君,盖因“麒麟儿”一般是对有出息的年轻男子的赞语,没想到沈节君竟然把这荣幸丢到他头上,真是与有荣焉。

沈节君呵呵笑道:“唯愿君礼兄能让他在座下聆听些须教诲。”

司马峰沉吟片刻,才叹道:“既然思进兄开口,小弟只有从命,待会小弟就叫人安排贤侄住下,从明日起就在书院听课吧!”

沈节君感激地道:“多谢君礼兄宽厚。欢儿,还不谢过夫子!”

沈欢赶紧作揖道谢,末了疑惑地道:“夫子尊字君礼,不知与谏院大夫司马大人怎么称呼?”他口中的司马大人就是著名于后世的司马光,此人鼎鼎大名,对于后世而来的沈欢来说,总是有着一股仰慕敬意。司马光字“君实”,与司马峰表字只是一字之差,因此他不由得开口问了起来。

司马峰捋了捋须子,笑道:“同族兄弟,老夫年长,虽为兄,与君实却多有不及呀!”

沈欢吃了一惊道:“原来夫子也是司马家贤人子弟,刚才学生真是失礼了!”

司马峰闻言不禁黯然,苦笑不已:“老夫如今不过一教书匠,何来贤人之说!比之君实族弟,却是差得远了!惭愧惭愧!”

对于对方的不如意,沈欢算是理解的,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谁不想功名入仕,做翰林进宰辅,光耀门楣,荣及子孙。可读书人多如牛毛,才学之士更是不缺,因为各种原因,屡试不第者比比皆是,不如意之人数不胜数。而司马光幼有才名,更是年少取士,如今才过不惑之年,已为四品谏院大夫,要知作为副宰相的参知政事也不过二品而已呀!难怪司马峰要惭愧黯然了。

沈欢又安慰道:“夫子又何必落索。师者,传业授道解惑也。夫子如今统管偌大书院,教书育人,为我大宋培养社稷栋梁,使之人才辈出,不也是有利于世的功业么!比之朝廷分忧之臣,不过是分工不同罢了,若说起来,也是可敬的!”

司马峰哈哈笑道:“思进兄,你这侄子,也是个妙人呀!”

“呃……”沈欢恨不得额头布满黑线以作抗议,什么叫妙人,貌似这个称谓有点变态呀。虽然说刚才一大通话有拍马屁的嫌疑,总也不能这样寒碜人家!毕竟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嘛!

沈节君指责侄子几句,转而对司马峰道:“君礼兄,那欢儿的学业就交给你了,还请多多照顾!我们沈家的希望,都在他身上了!”

“这个小弟晓得!”司马峰点头说道,“思进兄也给了贤侄的不少功课作业于小弟,除了字体稍嫌功力不够外,其他颇为可观,特别是所发之论,严谨有序,层次分明,道理也明晓,是个可造之材!”

沈欢再次脸红了,今天已经连接两次有人打击他的字体了,恨不得大呼要与他们比硬笔字……不过貌似现在也没有钢笔圆珠笔之类的工具,就是铅笔,也还不知道在哪个家伙的脑袋里沉睡着——哦,这个主意不错,等有时间,把这些东西发明出来,怎么也能博个青史留名吧!

至于司马峰所说为文,两年时间,加上以前的底子,倒也学会了作文文法。除了达不到汪洋恣肆下笔万言的地步,其他还是颇为顺畅的,特别是所做议论,毕竟后世也学了十几年的应试作文,知道论点、论据、论证这三个议论文的要点,若说条理方面,在这个时代,也是颇为可观的。

司马峰看着沈欢说道:“这个书院比登封的嵩阳书院要小得多,规模不及,只有区区八十多个学子而已。分为两班,一甲一乙。以年龄与学识划分,甲班一般年已十六以上,学识上也有十年之功;乙班多为十六以下学子,学不过十年居多。贤侄今年十五?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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