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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第1页)

谭俊玲立即醒觉地用手压了压脸上的面膜纸,继续她的话题。“把那些菊花拔了,种些美人蕉,鸡冠花也行。我看,种点不登高都比这菊花强,味道又怪,简直难看又难闻。”

门口有人敲门,不等乔风应声,谭东城直接推门进来。正想和乔风说话,一眼瞥见沙发上坐着的谭俊玲,皱起了眉,“妈,多大年纪了,还弄这个?能有效果么?估计那皮肤神经反应都没那么冷敏了吧!”

谭俊玲哼了一声,用手压着面膜,“你少来,年轻人谁用这个?”看见谭东城,乔风仿佛看见救星似的自然地把话题转移了。“看你这个表情,”他注视着谭东城,“肯定不是走错了门了。”

谭东城没回答他的话,坐到沙发上。面对着谭俊玲那张脸,他的目光在她身上走了一道:“妈,同样作为一个男人,我提醒你一下,你真不应该用这幅尊容来面对老爸。”他摇摇头,没有一贯的嬉皮笑脸,这回儿,他的表情是郑重的。“我敢说,如果我的女人一把年纪坐在我面前,像你这幅尊容,顶着一张面膜,穿着这么一件毫没感觉的睡衣,我很想一掸子把她轰出去。”

谭俊玲憋着气地瞪着他,实在气不顺了,脸上的面膜纸已经在那飘飘摇摇了。她索性一把扯了下来,冲谭东城嗔骂过去,“好小子,你敢这么说我?连你妈都逗。”她伸手拍了他的头一下。站起身的时候,用眼尾的地方瞄了一眼乔风,竟然微微有点莫名的难堪了。掩饰这份尴尬地,她故意生气地出了书房的门。

乔风看着谭俊玲出去把门关上,彻底松了口气。近乎感激地,他把目光转给了谭东城,深切地看着儿子那长长的腿,宽宽的肩,那眉宇间的那份潇洒和气度,心里掠过一些安慰的情绪。

儿子长的不像他,五官算不上帅,这是他一直颇为遗憾的地方。但是,近几年,他越来越欣喜地发现,儿子身上的东西可供欣赏的地方越来越多。他那潇洒,不拘小节的气度,那份属于青春的神采,还有那份睿智与敏捷,那时不时的几句插科打诨,都使他那本不突出的五官都变得显眼而醒目,人竟一下子变得潇洒了起来。

但这会儿,谭东城似乎有点暗郁,眉宇间是那份不常见的憔悴和落寞。乔风一下子警觉了,他直起了身子注视着谭东城,“发生什么事了?”他蹙起了眉头,专注地观察着他,“不会是公事吧!是私事?”他继续研究着他。“是公事,你不会是这个表情。”

“爸。”谭东城懊恼地叫:“你总是用这种目光看着我,你这么一看,我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他随即烦躁地说:“算了,别提这个了,”他吸了口气,正色地说:“我明天中午去趟沈阳,你去么?曹明点名说要见你,说好久没和你打球了。”

乔风考虑了一下,“算了,”他惘然地说:“我没心情,你陪他吧!有时候,我实在不愿意和这帮政府官员打交道。说那些官场上的话,我现在是越来越不适应了。”

谭东城看了乔风一会儿,摇摇头,“这不像是大名鼎鼎的乔风说出的话。”他长长出了口气,伸了个懒腰,从沙发上站起来,“那我替你去吧!你不愿意干的事,我都能替你干。”

他人已经走向门口了。手扶到门柄上,他忽然停下了。在那沉吟了一会儿,他把身子转过来,面对着乔风。他注视着他,“爸,我一直以来,都觉得你心里有个区域,是我和妈都进不去的,我不知道是公事还是私事?”他想转身,又想起了什么,再度折回身来。他涩涩地笑了笑,发自肺腑地说了一句:“爸,我活了近三十年,第一次知道真正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所以,我想知道,你,”他舔了舔嘴唇,继续看着乔风,吐字困难地问出了一句。“你——喜欢过妈么?”

乔风的脸一下子变了色了。他瞪着谭东城,想不到他轻描淡写说出的竟是这么有分量的一句话。错愕之间,他不知道应该给他什么反应。他怔怔地瞪着他,嘴巴僵硬地回了他一句,“怎么这么问?”谭东城耸耸肩,把头转过去了,直接开了门,一边开门一边暗郁地说:“因为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反应。”

谭东城出去了,门重新关上了,属于书房的空间是封闭的,沉寂的。乔风呆呆地坐在那儿,盯着那道紧闭的门。地灯在暗夜里发着幽幽的光。“你喜欢过妈么?”谭东城的话在乔风耳边又响了起来,敲着他的耳膜,连带着把他的胸口都敲痛了。

他吸着气,蹙着眉头,重新转身到桌上抓起烟盒,从中抽出一支,仓促地把它点燃。重重吐出一口烟,他心口的那份刺痛加剧,顺着四经八脉迅速向全身流窜。抬头望向天空,他的脸色不知所以地发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记得,秦雨浠在写《玩的就是心跳》中和慕浩东说过:她写东西,喜欢先酝酿男女主的名字。其实,那不是秦雨浠的习惯,那是代代的习惯。当初构思乔风这个人物的时候,想了很多名字,都没有任何感觉,乔风这个名字一出来,立即这个人就站在眼前了。一个儒雅,潇洒,肩负道义,责任,良知,在爱情与亲情中苦苦挣扎的男人,每看到他的章节,我心里总会有种特别的感动。真的很喜欢他。

还有一句,谭东成怎么也来沈阳啊!不会又发生什么事吧!我这小心脏啊!可儿怎么走哪都遇见他啊!还让不让人活了?

☆、第 107 章

这不是市区,出租车不频繁,偶尔过去的几辆都载满了人。可儿站在路边,等了好久,也没见一辆车过来。阳光在她头顶柔和地照着。第一次,阳光明媚无比,和煦而灿烂。她的血液第一次这么通畅而温暖地自由奔流。她的父亲不是一个普通人,这个消息振奋了她。她早该知道,能让母亲如此倾心的男人一定不会差到哪里去,但是,由母亲亲口讲出来,那完全就不一样了。

身后,似乎有辆车停了下来,停得很急,急遽的车轮摩擦地面的刹车声音惊动了她。她条件反射地回过头瞄了那车一眼,立即,笑容在她唇边凝结了,冰冻了。好熟悉的一辆车,黑色的宾利,她再去看开车的人,她的心脏提到了嗓子眼,开车的人是谭东城。怎么会是谭东城?

为防止被谭东城看出来,可儿迅速转过头。但是,她知道自己的这一举动很可能是徒劳的,他的车头直对着她的后背,他不可能看不出来她。她几乎想拔腿跑了。但是,前面一马平川,想藏个人根本没有可能,想跑就更来不及。

她紧张地往前走了两步,屏息听着身后的声响。但是很奇怪,身后一点声音都没有,既没有开门的声音,也没有叫她的声音,那车也没有直接照着她开过来。她紧张的后背都硬了,那车离她如此之近,谭东城没有理由认不出她来?

又走了两步,她心里有点狐疑不定了。以谭东城的性格没有理由看见她这么安静?她忍不住了,说不出是什么心理,或者只是出于一种好奇,一种下意识的动作,她迟疑着回头看了一眼,随即,她舒了口气。难怪谭东城没有认出她,因为他根本没有抬头,头伏在方向盘上动都没动。

她触电般地把头转回来了,站在马路边心急火燎地等车,最好在谭东城头没有抬起来之前打到车走人。她一边焦急找寻出租车的影子,一边紧张地往那车里瞄着。谭东城一直没有抬头。她有点绷不住了,心里有根纤维就不受控制地跳了起来,他在干嘛?发生什么事了?他那举动似乎很不寻常呢!

她在原地定了片刻,犹豫了片刻,挣扎了片刻。吸了口气,她直接照着车头走过去。停在谭东城旁边的车门,她敲了敲车窗。谭东城慢慢把头抬起来,看见是可儿,他怔了怔。摇下车窗,他皱着眉头问:“怎么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你怎么了?”可儿看着他,不解地问:“停在这干嘛?”谭东城看了她一眼,把目光避开,“没事,”他说:“我胃有点不舒服,一会儿就好。”可儿紧盯着他的脸。他的脸色很难看,额头上沁着汗,记忆中似乎没有见过他这般模样呢!“你的脸色很难看,很严重么?”她问。

谭东城挺不住了,胃里翻江倒海,痛感一阵一阵地袭上来,他疼得吸气。攥紧了拳头,他把头埋了下去,靠到了方向盘上,嘴里硬声说:“你走吧!与你无关。”他的声音闷闷地从方向盘底下漾出来,“我是洪水猛兽,你最好离我越远越好。”他随即把车窗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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