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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程焕仍旧游刃有余,“我身上怕痒,我大哥从小就拿这个欺负我。”

他甚至大胆的伸出指尖,隔着衣服在陆云商的胸前划了一道,“哥你呢?你怕痒吗?”

陆云商放松下来,“不怕,换了衣服赶紧睡觉吧。”

说完就自己坐到了床边儿,十分利落地就把裤子也了下来。

身体构造原因,男生的腿型天生不错,大腿小腿肌肉匀称,裤腰瞬间滑落到脚踝处。

为了把挂在脚踝上的裤腰蹬下去,陆云商一直藏在薄棉拖鞋里的脚,便暴露了出来。

室内的地暖温度很高,棉拖鞋也很保暖,脚趾尖被暖得红红的,连脚背上的青筋都生得恰到好处。

程焕第一次没有计算好分寸,竟盯着陆云商的脚趾尖儿说:“哥,你涂过指甲油吗?”

陆云商蹬在裤腰的脚瞬间顿住,但还用着力,青筋凸起的幅度格外好看,尤其在卧室暖黄灯光的照应下,像个艺术品。

当然了,在程焕心里,陆云商整个人都可以被放在展厅里,照上最晶莹剔透的玻璃展柜,打上最耀眼的灯光。

全世界都可以看到陆云商的美丽,但这件艺术品,是他的私有。

陆云商感觉,这是自己第一次在下班后费这么多脑子,当然,除了辛腾祈求他去做交换那天。

今天白天处理了工作,应付了程焕的大哥,还在医院处理了一系列程焕的事物,实在是身心俱疲。

在“程焕没有别的意思”,和“程焕不对劲”之间反复横跳与思考,实在是太累了,他决定还是放弃下班时间的思考比较好。

他采取表面意思,“没涂过。”

程焕必须给自己突如其来的怪异话语找一个理由,“我大姐很爱涂指甲油,还给我涂过。”

这话他倒不是瞎编乱造,他想他刚才下意识问出那句话,应该也有潜意识里,来自大姐的影响。

“我大姐跟我说过,什么样的手脚,才适合涂指甲油。”

程焕顺势,再次牵起陆云商的手,“像哥的手,好看,但是是男性化的好看,可能不太适合指甲油。”

他的视线又转向害得自己差点暴露的脚尖,“但哥的脚,是女性化的好看,褒义词。”

或许是喜欢陆云商的缘故,他越来越愿意发掘陆云商身上的微小细节。

眼角两个浅褐色的小痣,不仔细分辨便会被忽略。

腕骨处一个红色小痣,常年隐匿在袖口里。

现在还有细白的脚趾,最适合涂上艳红的指甲油,握在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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