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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第1页)

抽出剩余的酒精一股脑儿地砸了出去,冲天的火花一下子燃烧起来,不少蝙蝠在热浪的烘烤下纷纷摔落在地,胖子朝我比了一个中指,在手心中吐了两口吐沫,抱着绳子“蹭蹭”几下窜了上去。在酒精的作用下,整个百鬼坑顿时陷入了火海,我头发衣服都被烤出了焦味,再也不敢恋战,追着胖子的屁股一路往上爬,不少贼心不死的灯笼蝙蝠盯在我们后边试图冲出盗洞,我的大腿和屁股被它们又抓又咬,险些遭这些畜生活生生地拖回洞里,好在秃瓢眼疾手快,跟胖子两人死命地将我拉出了盗洞,我双脚一落地,四眼就搬着一块巫医墓中的岩石滚了过来,将洞口封住。经历了这么一场声嘶力竭的搏斗,我整个人再也提不起半点力气,直接躺了下去,耳边还在不断地响起蝙蝠们被大火灼烧时发出的惨叫。

面具酋长被灯笼蝙蝠夺去了一只眼睛,我们为他包扎伤口敷上了草药,总算是勉强止血。这大大影响了我们的行军速度,更加狠挫了队伍的士气。从灯笼蝙蝠的巢穴中死里逃生之后,我凭借地图和壁画所描述的自然景观,大致判断出魔鬼桥的位置,本来是打算连夜沿亚马孙河北上。可惜酋长的伤势实在太重,再加上夜晚的雨林危机四伏,我们不得不就地安营扎寨以作整顿。

因为我们大部分的野营装备都留给了亚洞,所以眼下只剩下三张防水布可以用。好在我们当兵的时候时常遇到野外过夜的情况,有一块防水布已经是天大的恩赐,我选了两棵半人高矮的树,用绳子把两棵树栓在一块,然后将防水布齐中间一折,晾绳子上,又截了四段短绳栓上石头扣在防水布的边角上,凑合搭了一个简易的三角帐篷供大家休息用。丛林中蛇蚊遍地,想要真正地睡一个囫囵觉,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我们只好,站岗放哨,大家交替休息。面具酋长是因为我们的关系,被连累至此,我心头实在过意不去。可现在把他送回去也是于事无补,克瑞莫人的卫生医疗条件落后,既没有必须的药物补给更没有适合的休养环境,原始部落里一个感冒都能轻易夺取人的性命,更何况面具酋长被毒物摄去了一只眼睛。

四眼从面具酋长的帐篷里走了出来,手上全是脓血:“我怕他撑不住了,蝙蝠长期生活在充满尸气的环境中,身体里充满了尸毒。那一口不但吸了他的眼珠子,还将唾液中的毒素注入了他的身体。你看换下来的纱布,上面已经开始出脓了,咱们随身携带的抗生素本来就不多,又给了亚洞一些,还剩下两支,如果再不想办法估计只够拖到明天早上。”

我问秃瓢:“如果咱们现在退出去,最快多久能联系到医疗队?”

秃瓢说:“咱们进入雨林已经有四天的时间了,再加上从提他玛村到镇上的距离,满打满算怎么着也得一周的时间。他连今天晚上都未必能撑过去,即使我们联系上医疗队也是于事无补。”秃瓢会说亚丘克语,对酋长的身体情况比我了解得要多一些,“他的体温上升太快,人已经有些不清醒,刚才还一个劲儿地求我给他一枪。八一兄,你是领队,这件事我听你的,不过说句良心话,他这个样子送到哪儿都是个死,照我的脾气就该给他一个痛快的。”

一时间所有的眼睛都集中在我身上等我下决定,我说:“如果事态已经严重到这个地步,那这个责任自然是由我来扛。”说完,我弯下腰去,跨进了酋长的简易帐篷。亲自一看,才知道秃瓢所言非虚,酋长躺在防水布上,整个脑袋肿得有两个西瓜大,受伤的右眼虽然被四眼细心地包扎了起来,可发脓冒泡的眼眶依旧从纱布的缝隙中透出了部分,屋子里充满了腐臭的味道,他胡乱喊着一些单词而后又昏昏欲睡。我拔出瓦尔特,扣住了扳机,准备送他一程也好早日帮他解脱苦海。忽然,王少猛地冲了进来对我大叫:“有得救!”

第二十四章 神仙果

王少一声疾呼之后,秃瓢和四眼也探进头来,我问他们到底怎么回事。王少走上前抱住了酋长的头,将耳朵贴在他嘴边仔细聆听了一阵,然后笑着扭过头来:“我没听错,‘瓦拉瓦突’他说的是‘瓦拉瓦突’。”

胖子从另外一边探进头来:“哇啦哇啦是个什么东西?老红毛烧糊涂了?”

秃瓢解释说:“‘瓦拉瓦突’是一种草药,是从亚丘克语中音译过来的,在西班牙语中的读音基本相同。翻译成咱们的中文就是不死药的意思,也就是中药里常说的神仙果。”

“我肏,那不是骗人的东西吗?神仙故事里的东西,你们也信。”

“不,绝非杜撰。”王清正眼中燃起一阵炙热的光芒,“这种植物的果实我曾经见过,有棒球大小。除了颜色几乎与人眼无疑。分眼皮、眼珠、眼白、眼仁四个部分,果实最外层的眼皮是橘红色的,眼球部分是纯黑色的,眼白部分就真如人的眼白一样,洁白无暇。这种植物的果实群结而生,我们的教课书里有过图片。远远地看就像一串人的眼球挂在树上,十分恐怖。不过,据说这种‘瓦拉瓦突’在亚马孙流域的原始部落里十分盛行,是一种能化腐生肌的天然灵药。”

我一听有救,就问他们在什么地方能取到这种灵药,王清正说:“这得问他自己,‘瓦拉瓦突’对亚马孙流域的居民来说是圣药,多年来秘而不宣。外人绝少知道这种植物生长在什么地方。”

秃瓢趴在酋长枕边,听了半天。起身说:“这家伙已经烧糊涂了。我听不大懂具体的意思。只知道草药长在河水湍急的亚马孙河中央,有‘瓦拉瓦突’的地方,周围必然有卷柏。”

卷柏是亚马孙流域特有的植物,又被称做“会走路的树”,它随着周边的环境而改变自己的形态,四处迁徙。我也是在自然课本中读到过一些。胖子听说这是一种会走路的树,很是好奇:“这树又没长脚,它还成精了不成?”

四眼解释说:“卷柏是灌木植物,相当于一种比较高大的杂草,它想迁徙的时候,就把自己卷成一圈,只要有风就能四处游荡。等到了水土肥沃的地方,再展开枝叶扎根下去。并非真的会行走。”

我说:“他给我们的坐标物已经很明确了,既在河流中央、又有卷柏,可见这种果实生长的环境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是在湍流中心的陆岛上。”

秃瓢点点头:“附近的河岸要比一般的河岸窄小,我刚才巡视的时候就看见好几处湍流,只是不知道有没有河心陆岛。”

我抄起家伙招呼胖子说:“事不宜迟,我和胖子去找灵药。你们守在这里。”秃瓢说他也要去,被我果断拒绝了:“你有心我懂,可你自己脑袋上的伤还没养好,跟酋长算是半斤八两。还是留在这里休息。我们天亮之前一定会赶回来,如果实在找不到药,务必麻烦你送他一程。”

我和胖子带着绳索和枪,以及一个空背包上了路。傍晚的亚马孙丛林被如血的夕阳映照着,如果Shirley杨在一定会惊呼上帝,然后拿出相机来好好地记录一番。只可惜我这趟上路,没有丝毫旅游观光的闲情,肩膀上反而扛着一条鲜活的人命。我们在雨林中穿梭了大半天,一直贴着河岸走,湍流险滩见得不少,却总找不到卷柏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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