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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姑妄言之地厌事(第1页)

先简单的说一下为什么这个章节的标题叫作“姑妄言之地厌事”。

从字面上看,其实也能好理解,“姑妄言之”,意思是姑且随便说说,不一定有什么道理。“地厌”呢,可能大家就不一定理解了。

《孙真人歌》里曾有这么一段话:“谓天厌雁,地厌狗,水厌乌鱼。雁有夫妇之伦,狗有扈主之谊,乌鱼有君臣忠敬之心,故不忍食。”

这个“地厌”,在道家的术语里,就通常指的是狗。

所以,既然是“姑妄言之地厌事”,那么,这一卷的内容自然也就与狗有关。而且,既然是姑妄言之,大家也就姑妄听之吧。

天启年间,万历进士曹学佺在经手一桩狗咬人的案件时,发现当时仗义的屠夫在为被狗咬的秀才作证的时候,秀才因为抵不过权贵的威视,反而诬陷这位直言帮助自己的屠夫。

于是,在办理完这桩案子以后,曹学佺说了一句经典的话:“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这句话出来以后,立马就成了热词而久盛不衰。

些许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还直接把词语的出处换成了秦末的刘邦樊哙,因为传说中当着项羽的面大啃生猪蹄的樊哙当初就是一个专门杀狗的屠夫,而且就是这屠夫,为刘邦拼过项羽建立大汉立下了汗马功劳。

即便是到了后世,在看到一些不好的评议的社会现象时,这句话也常常从很多人的嘴里冒出来。

而且,还有人说,“仗义每多屠狗辈”,原因更简单,说什么古人有那么多杀狗的屠夫,就是因为狗屠是贱业,狗肉是贱肉,吃狗肉,是没有办法。

并且,还振振有词地说六畜,在古代,牛作为祭祀品和农耕的重要伙伴,除了皇室王宫,普通人吃牛肉就是犯罪;羊肉呢,则是贵族的食物之一,穷人是吃不到了,非但吃不到,还很有可能惹上一身骚。

至于猪肉,是进不了食物的品级的,不干净不说,而且猪的食量又大,养又养不肥;鸡的工作时司晨下蛋,不可轻易宰杀;马就更不消讲了,是战略资源,想吃马肉,那基本上就是在挑战着国家安全。

有了上面的判断以后,说这段话的人就得出了一个结论:只有活在底层的人实在馋得受不了了才会吃狗肉。

而且,这个狗肉就是供应给最底层生活着的人的,所以以屠狗为业的人地位也是极为卑贱的,偏偏这个行业多出英雄好汉。故而,有道是:仗义每多屠狗辈。”

初看到这段话时,估计很多人的想法都会是这样——嗯,说的好有道理,受教了。然后把这个观点四下一说,哟,不错不错。

其实回过头去一想,才发觉自己差点被这个人的观点带偏了,甚至让人失笑。

怎么说呢,至少,说这话的人对古代农业社会中的六畜不了解,至少对六畜的生育繁殖是不了解的,甚至有些何不食肉糜的感觉。

先不说六畜在古代的地位如何,即便是在现代社会,马、牛、羊、猪、狗、鸡,这六种动物的马、牛生育繁殖能力远远低于后面四种。

单从食物的角度来讲,后面四种动物对人类的贡献更大。

如果真要论地位的话,认为狗是贱业的人,说到底,有这种看法的人可能是因为“狗腿子”这一类的词语看多了,然后想当然地有了这种认识。

在《礼记》里,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庶羞不踰牲,燕衣不踰祭服,寝不踰庙。”

把它翻译成现代白话的话,字面上的意思其实非常简单。

诸侯,没有特殊的原因是不可以杀牛的;大夫没有特殊的原因是不可以杀狗的;士,没有特殊的原因是不能杀狗杀猪的。

至于后面的那句话,则是平时吃的饭菜,再好不能超过祭祀用的牲牢;日常穿的衣服,再好不能超过祭祀用的礼服;日常居住的堂屋,再好不能超过宗庙。

而且,从这段话我们还可以看出一个森严的等级:诸侯、大夫、士。

其实,从周开始,社会阶层的等级就划分得很明显: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庶人)、奴隶。

在这六个阶层中,士这个级别,属于管理层,套用现代的话说,至少也是个有编制有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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