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一般人只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很难不发现你们之间……”她停了下,“你和他已经恨不得昭告世界,你们在恋爱,你们很幸福,否则你以为我只是这样惊讶一下而已吗?你知道我对这类事情的接受度并没有那么强。”
“你太主观了。”孟池朗可不这么想,“前不久我们才开始,哪有那么夸张。”
这下,金妍才真正惊讶了。
“这么看着我做什么?”被她看得有些发毛,孟池朗出声了。
金妍煞有其事地道:“以前有人告诉我,在爱情里,一秒和一生没有分别,原来是真的。”
孟池朗半晌没找出话回应她。
作者有话要说:因这两天回校参加毕业大会,不方便上网,于是久不漏面的存稿箱君又和大家见面了。
咔擦咔擦咔擦。【某吃货的嘴没停】
请自动翻译为:大家好,我是鲜嫩可口的存稿箱君~
第四十二章
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懂得细水长流的妙处远甚过波澜壮阔的风景。
道理并没有多深情;因为很现实的,这就是生活。
做一个最简单的减法,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八个小时工作;八个小时睡觉,两个小时在路上,剩下的这零碎的六个小时又能有多少是给爱人的呢?
岁月之所以静好,是因为忙碌而规律的生活让浮华尽皆沉淀。当爱情成熟;彼此不再刻意;那么关于幸福的定义也不再喧嚣——只要你回头时,他在。
而往往;我们都要经过那一段烦恼才能支起爱情在生活中的平衡点。
孟池朗此时就有着这样的烦恼。
送走金妍后,他更加忙碌起来。
工作,睡觉,一天下来恨不得把吃饭这件事都省略,就是有心也没有精力谈情说爱。
赵凌宇不曾抱怨,心疼他也更顾着他,给的多了让孟池朗受着心虚。他没有那么自私,亦不是无知的少年人,不会认为别人给的迁就就是理所应当,就算那个人是赵凌宇也一样。忙起来,对那人忽略太过,他心里不踏实。
可有心打起精神想要多陪他一会儿,什么时候迷迷糊糊睡过去了也不自知,第二天醒来才懊恼,再下决定,重蹈覆辙,如此反复。
到后来干脆换了法子,偷闲想和他通电话。
“孟池朗,取块雪纺来,要米白色的!”
瞧,也总有事情打断,计划就此搁浅,忙过头再想起来早不知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因为回家的时间早晚不定,这段时间不断在公司、上司家、会场来回,下班地点不一,孟池朗便不让赵凌宇像以前一样接送自己,来回一趟太折腾,没有必要。
不过,打了两天车后,第三天,赵凌宇就开始每天向他汇报自己的行程。他起先还没明白他的用意,有时不那么忙碌,临到下班就会想到某人也正好空闲,于是恍然。
再忙也并不是没有机会和他见面不是么,那人考虑得比他周全太多了,可谓是见缝插针。
知会了对方一声,果然他的车子便准时出现。
又一日,才在自家门口分开没多久,某人便开门进来。
“噢,我忘了说晚安了。”见他去而复返,孟池朗一想就通,说完了连吻都一并给了,迷迷糊糊地想着他幼稚,打发他赶紧地回去睡。
赵凌宇搂着他。
“……什么?”
“空调坏了?”
“这个点好晚了,今天在我这儿睡吧。”
孟池朗已经进入半睡不醒的状态,看他说什么是什么,然后回了房间往床上一趴,随他去洗漱。早上醒来时,发现自己趴在某人身上,不由心情大好。
这么多天,这还是第一次能在睡醒的时候不是烦躁的抱怨。
接着,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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