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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第1页)

那愚蠢画面,真是想想都忍不住周身恶寒。不可能的,赵昂这厮定是喝多了胡说八道。

&ldo;是真的,小时的阿荞粉嘟嘟的,像朵小棉糖,黏上人就不撒手,可好玩了。&rdo;

贺渊接连几口酒闷下去,回味全是酸。捶心肝地酸。

粉嘟嘟,像朵小棉糖,黏上人就不撒手,还会吐口水泡泡的阿荞,他这辈子都没机会见到了!

真想将赵昂拎起来拔刀相向。

赵昂大约是酒意上来了,转头就忘先前还与贺渊横眉冷对,倒是兴致勃勃向他追忆起童稚岁月来,赵荞几次恼羞成怒试图打断,竟是封不住他的口。

&ldo;……可惜五六岁开蒙后就凶得跟小豹子似的,牙尖嘴利,莫名其妙就不爱搭理我这五哥哥了。&rdo;赵昂已仰面躺在了地垫上,面带笑意闭着眼,遗憾唏嘘。

那时的赵昂已是十二三岁的半大少年,多少有点心高气傲的倔气,也不肯开口问小堂妹为何态度变了样,碰了几回钉子后便也暗暗犟上。

后来就这么渐行渐远了。

赵荞也有些薄醉,闻言轻笑:&ldo;才不是莫名其妙,只是你不记得了。&rdo;

在钦州那些年,因是战时,诸事从简,若非天资格外出挑的赵家孩子,便都在族中家塾一并受教。

赵荞总认不得夫子教过的字,被旁的孩子笑是痴呆傻。

偏她小时与如今不同,是个甜软软的笨嘴,辩驳不来,加之也已意识到自己与旁人不同,不敢对谁说,只会躲起来抹眼泪。

有一回被赵昂撞见,他便牵了赵荞回家塾学馆中,疾言厉色将那些小萝卜丁连同家塾夫子一顿训。

之后他带赵荞回去,说要亲自教,保管让人对她刮目相看。

可惜十二三岁时的赵昂也有骄矜少年们常见的通病:耐性不怎么样。

他自己本也在学业繁重的阶段,还要分出神来教导个五六岁的小妹子识字多少有点力不从心。再加上赵荞当真是转头就忘,总也教不会,他便也恼火起来,以为是赵荞年幼贪玩不用心。

失望之下便怒不择言地抛出一句&ldo;十日总共就教了五个字,你竟还记不住?便是叫人拖头驴来这般教法,也早该会了&rdo;。

人在气头上说话难免不过脑,其实说者未必多大恶意,但在听者心中或许就被划拉出一道隐秘心伤了。

赵荞红着醉眼怒指赵昂,也不管他已醉得瘫倒在地,根本听不见。

&ldo;我在你眼里竟还不如一头驴!你这种破哥哥,谁爱要谁捡去就是,哼!&rdo;

这叫人哭笑不得的陈年夙怨,长大后的赵荞倒没如何记恨,只是每每对着赵昂,便总能想起那个忍着泪死死盯住纸上那几个陌生字符,难堪无助到发不出声音的自己。

泉山不像京中有宵禁,这顿酒喝到子时过后才散。

赵昂早已醉得就地睡过去,送客都是管事代劳。

平常赵荞的酒量还不错,今夜却有些醉,一把挥开前来搀扶的侍女,挂在贺渊臂弯里摇摇晃晃行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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