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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2页)

(1) 创新是科学不是艺术。

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创新的流程和工具,是可以借鉴的科学框架及体系,而不是太多关于创新的艺术化,甚至魔术化的渲染。

许多人把“创新”的概念神秘化了。比如认为创新需要非凡的天赋、超群的智商等,其实这都是误解。太多的专家、太多的媒体、太多的会议围绕着创新的意义和重要性大做文章,而绝少听到、看到有专家谈论如何去创新,即创新的具体流程和工具,从而加剧了其神秘性。其实,创新是非常理性的一种“科学”。发达国家的优秀企业在过去几十年中早就总结出一套非常成熟的、规范的流程和方法,而且经过若干年的实践检验,确实上升到了“科学”的层次。所谓“科学”,通常要具备这样几个条件:一是具有可重复性,能用实验、实践来验证;二是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即有对错之分;三是比较容易学习与掌握,是一种知识。

我们从营销与销售的区别谈起。现在有很多人还不清楚营销和销售的区别。在实践中,国内企业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营销,很多企业的市场营销工作要么停留在销售支持(渠道开发)阶段,要么停留在推销阶段。那么市场营销是在产品问世之前就开始了(即针对目标市场的需要推出创新的产品),而推销是在产品出来之后才开始(即如何把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卖掉)。换句话说,市场营销的重点是产品创新,而推销的重点是宣传、促销,前者属于“地下工作”,后者是“舞台表演”。

跨国公司市场营销工作的重点是在产品(新产品定义)领域。换句话说,在市场营销部门最重要的是产品市场部,这个部门负责新产品的定义和上市,而且决定了市场开发、市场宣传和渠道开发部门的基调。比如产品一定畅销的理由、产品的价值信息(诉求点)、产品的渠道策略均包含在产品定义里面,可以说产品市场部是战略设计部门,而其他三个部门都是执行机构。与跨国公司重视产品市场不同,国内绝大多数企业把市场营销的工作重点还放在市场宣传(特别是广告宣传上),这是跨国公司和国内公司在市场营销理念上差别最大的一个方面,即一个重视“地下工作”,一个重视舞台工作。

跨国企业把市场营销的功夫主要用在寻找创新的源泉上,企业不惜花费巨资和大量时间去了解目标客户群的需求。走访目标客户是为了寻找创新的源泉,而寻找创新的源泉是为了做产品定义,是为了开发“未来市场”上需要的产品。寻找创新的源泉并不复杂,就是一定要找到目标客户群对现有产品在哪三个方面不满意、潜在消费者(有需求而没有消费)因为哪三个原因而没有消费。只要找到了这六个答案,创新的答案就找到了。当然,“地下工作”通常都是非常漫长的过程,少则一年,多则三年,有时候会感到枯燥乏味。正是因为大量的市场调研(取样率较高才行),企业才能掌握目标客户群的需求动向,才有可能开发出创新的产品,让消费者“别无选择”。

总之,创新是知识与技能的综合。一般说来,知识可以通过培训、学习获得;而技能惟有通过实践、练习去获得,并在实践中上升到流程和规范的层次。很多专家的创新理论之所以不被企业接受,就因为没有创新的流程、方法和工具支持,没有形成科学的框架和体系,也就不具备可以借鉴的实用价值。

(2) 让创新成为必然。

创新曾经是一个让人兴奋的词,现在快被当作一个最没有创意的词了。

创新一直在被神圣化、神秘化,这是很多关于创新的故事给我们的暗示。很多人都知道关于创新的故事给我们的暗示。如可口可乐的创始人在配制药品的时候,由于失误,碰巧发明了可口可乐;3M公司的两名技术人员本想发明一种粘力强大的胶水,结果研制出一种粘不牢的产品,这就是现在全世界风行的粘贴式便条。

尽管很多创新来源于意外,但我们却不能指望意外会频繁光顾。爱迪生大概称得上是创新者的楷模了,他素以高效创新而著称。他说过这样一段话:“我做的任何一件有价值的事情都并非偶然,我所有的发明创造也并非出于巧合,而是来源于辛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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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创新,让创新成为必然(2)

阻碍创新的并非人们的创新能力,而是弥漫在创新周围的错误思维。比如,“创新就是超越”。这就是一个神话式的创新思维。其实,大多数产品创新并没有超越,只是发现并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而已。“创新就是超越”的思维,使得普通人对创新望而却步,以为创新只是少数人的事,或者说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事。

大多数产品创新都源于对消费者的深刻洞察和理解,大多数营销创新都有深厚的逻辑思维支撑。大多数营销策略和手段的创新都源于环境的变迁,而不是创新者脑子里天马行空的思维。让创新成为一种必然。如果说过去我们认知了爱迪生带给社会的创新发明的话,今天我们又认知了他对创新的思想贡献。

现在最需要的并非创新的结果,而是创新的思维。彼得·德鲁克无疑是创新思维的最大贡献者。正是他系统地解开了关于创新的神秘面纱。彼得关于创新最著名的论断是:创新不是“缪斯的宠儿”,因为他们是“灵光乍现”的结果。这样的创新无法再现、无法教授、无法学习。创新是通过艰苦有组织、有目的的工作得到的结果。

彼得反复强调创新不是“聪明人的点子”,并且强调创意的禁忌就是“太聪明”。让我们感谢彼得·德鲁克把创新拉下神坛,让创新成为普通人的事。

彼得·德鲁克提出“创新的七个源泉”分别是:意外之师、不协调、程序需要、产业和市场需要、人口变化、认知的变化、新知识。这些源泉就是创新的起点,是创新的机会。要使创新成为一种必然,必须从这七个源泉中寻找创新点。

彼得关于“有组织的创新”的论述,使得创新成为一项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工作,使企业可以像设计流水线一样设计创新活动,并不断产生预期的创新结果。

如何使创新成为一种必然?彼得·德鲁克给我们的答案是:寻找创新的源泉加有组织的创新。

(3) 发现创新。

营销不乏创新,但大量的创新没有被发现,造成目前营销创新的整体贫乏。营销创新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业务员个人层面的创新,另一个是企业层面的创新。业务员个人层面的营销创新精彩纷呈,层出不穷,而企业组织层面的营销创新异常贫乏,二者形成明显的反差。业务员个人的创新,可能是应付难题的灵机一动,可能是某个意外,可能是高压下的结果,也可能来源于对消费者的新认知,甚至可能是某次过错的结果。

最大的问题是,业务员们很少认识到自己创新的意义。受长期关于创新错误理念的误导,他们总是认为创新一定是什么的“专利”,自己做的这点小事,怎么能够是创新呢?因此,大量有价值的创新被业务员们无意识地忽视了。

企业管理层面的创新,决不是营销管理者们坐在办公室冥思苦想的结果,而是来源于对业务员创新的发现。

特劳特在其名著《营销革命》中提出一个让人意外却合乎情理的观点,普通人认为战略决定战术,而特劳特认为“战略由成功的战术决定”,“战略是成功战术的一致化”。其实,毛泽东也讲过类似的观点:认识阶段,战术决定战略;实践阶段,战略决定战术。

业务员个人层面的营销创新,通常是解决具体问题的战术措施。但是,如果营销管理层发现了业务员创新的价值,在更大的范围内推而广之,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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