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李大人。”
温柔的呼唤将他拽回到现实。
贞娘十分拘谨,面对这个随意握着她主人生死的年轻人,她半分不敢轻怠。客客气气福了福身:
“民妇已经买完了,耽搁大人时间了。”
“不碍事。”
李延秀看前面不远就是一处客栈,又见她身上半新不旧的衣物,开口道:
“今日天色已晚,山路恐有崎岖。不如暂且休息一晚,夫人整装梳洗后,明天一早再回去。”
虽然贞娘现在巴不得肋下生翅,赶紧回到女儿身边。可面对李延秀的抉择她不敢违抗,只能低头称是。
于是,一行人便在天客来的客栈休息下来。
客栈里里没什么人,他们一来等同于包场。面对那锭银光闪闪的银锭子,掌柜的喜笑颜开,眼睛都眯成条缝了。对于李延秀的要求,自然是有求必应了。
忙活一通后,亲卫在后院马厩旁找到了李延秀。
“公子。”
“都送去了?”
“是,衣服首饰,一应俱全,都送去夫人的房内了。”
“那便好。”
李延秀抬手摸了摸马儿,岂料马儿压根不理他,低头卖力的嚼着豆料。偶尔打个响鼻,像是称赞这饕鬄美宴般。
他轻笑,吐掉口中叼着的青草,抬头望着天空明月,叹道:
“又是一年千秋宴了。”
“是啊。”锦衣见他心情好,便附和两句:“今年千秋宴公子可赶不上了。也不知道太后知道您不回去的消息,会不会雷霆大怒啊。”
“姑母的脾气,那是自然,不过,眼下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锦衣是跟他许久的亲卫,感情亲厚,在他面前算是为数不多敢放肆说话的人。逮住机会,趁机问出盘踞在心头数月的疑惑:
“公子,那位洛英姑娘,究竟是何人?值得公子为她千里送母?”
别说他心痒难耐,同行的兄弟哪有不好奇的。甚至脑补了一场落难公子和农家女的大戏,传的火热。只等着正主首肯,这戏便成了板上钉钉的真货了。
“她是。”
许是这月色太温柔,令人心生缠绵。往日洛英的那些个好在回忆里,被无限放大,竟也成了心口回味的甘。
“她是我的贵人。”
从她口中,他知道了许多这个身份不可能知道的事情;与她一起,他享受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在她身上,他感悟到了生命的珍贵,以及信念和追求,是一件伴随一生的事。不必短暂的以命相搏,求没有结果的结果。
锦衣好奇的紧,还想再问,却被自家公子抛来的干草一晃,站直了身子。
再看公子,却发现他抛下一句:
“好生护着夫人安全,我出去转转。”
出了客栈,往前再走几步,绕过一株歪脖子大柳树,就是涿郡最繁华的街道了。
不同于应天晚上的热闹,涿郡的夜更像是老人,早早的就沉睡了。
他漫无目的的在街上游走,像是要弥补当初的心境,又有些期盼着什么。
突然,远处有盏昏暗黄光。他心中大喜,脚步加快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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