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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2页)

“如果《圣经》上这么说,那准没有错,菲利普。”凯里太太柔声地说,把餐具篮提了起来。

菲利普望着伯伯,等他的回答。

“那是信心问题。”伯父说。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你真的相信能把大山搬掉,就能搬吗?”

“承蒙上帝的恩惠。”牧师说。

“好了,菲利普,向你伯伯道晚安吧。”路易莎伯母说,“你又不是打算今晚去搬大山,是吧?”

菲利普让伯伯在额角上吻了一下,便走在凯里太太的前面上楼去了。他想打听的,现在打听到了。小屋很冷。穿着睡衣冻得他直打哆嗦。他总是想,越是在不舒服的情况下祷告,就越能博得上帝的欢心。那冰冷的手脚不就是对万能的上帝的奉献吗?今晚,他跪下来,双手捂脸,竭力向上帝祷告,祈求上帝让那只畸形脚完好无缺。他想,比起搬掉大山来,这一要求当然是微不足道的。只要上帝愿意,就能办到。况且,他完全有足够的信心。次日清晨,以同样的祈求结束了祷告后,他确定了一个出现奇迹的日期。

“啊,大慈大悲的上帝,如果这是你的旨意,那就赐我返校的前一天晚上,让我的脚完好吧!”

他喜欢让这一请求变成一个公式。在牧师祷告完毕,还跪在地上的片刻,他又在餐室里重复了一遍。傍晚他又说了一遍。睡觉之前,穿上睡衣,浑身发抖,他又再说一遍。他坚信不移。就这一回,他热切地盼望假期早日结束。一想起当自己一步三级地飞奔下楼,伯父该会多么惊讶时,他竟暗自笑了。

早饭后,他还要和路易莎伯母赶着上街买一双新靴子,返校时好让同学们目瞪口呆。

“喂,凯里,你的脚怎么好啦?”

“是啊,已经好啦!”他将漫不经心地回答,好像这是世界上天经地义的事似的。

他将能踢足球,看到自己跑呀跑,跑得比别人都快,心里该多高兴呀。在复活节学期末的运动会上,他将能够报名参加赛跑,甚至跨栏。可以同正常的人一样,再也不会被不知道自己跛脚的新生拿好奇的眼光盯着自己了,夏天洗澡脱衣服时,也不必小心防范,然后赶紧将脚藏进水里——这一切简直太好啦!

他尽心尽力地祷告,对愿望的实现矢志不移。他相信上帝的话,在返校前的那个晚上,他上楼睡觉时激动得浑身直哆嗦。外面下着大雪,路易莎伯母也彼例在自己的寝室生了炉子。菲利普的小屋冷气袭人,手指都冻麻木了,他好不容易才把领口解开。他的牙齿不停地打颤。他想,今晚应该以不同寻常的举动来吸引上帝的注意。为此,他把床前的地毯掀开,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然后,他忽然想到,穿上睡衣太柔软了,可能引起造物主的不快。于是,他干脆脱去睡衣,赤裸着身子祷告。当他上床时,他冻得很久都睡不着。可是一经入睡,却睡得那么香。第二天,玛丽·安打热水上来时,才不得不把他摇醒。她边拉窗帘,边和他搭讪。可是他无心回答。他马上记起,这就是日夜盼望出奇迹的那个早晨,心里充满着喜悦与感激之情。他第一个本能是伸手抚摸一下那只现在已经完好无缺的脚,但又立即缩了回来,这样做显然是对上帝的仁慈的怀疑。他坚信自己的脚已经完好了。他终于拿定主意,用右脚趾碰了碰左脚,然后又伸手去摸。

玛丽·安上餐室祷告了,他才一瘸一瘸地下楼吃早饭。

“今天早晨你怎么不说话呀,菲利普。”不久,路易莎伯母说。

“他正在想着明天学校的丰盛的早餐哩。”牧师说。

菲利普常常答非所问,因此,总要惹伯父生气。牧师说这是心不在焉的坏习惯。

“要是你祈求上帝做一件事,”菲利普说,“并且诚心相信这件事会发生,譬如说搬掉一座山,自己也有信心,结果事情却没有发生,这意味着什么呢?”

“你这孩子真有意思,”路易莎伯母说,“两三星期前你就问过搬掉大山的事。”

“这只能意味着你没有信心。”威廉伯父回答说。

菲利普同意这一解释。要是上帝没有治好他的脚,那是因为自己的心还不够诚的缘故。但他看不出怎样才能比先前更加心诚,也许他操之过急,没有给上帝足够的时间吧,他给上帝只有10天的时间呀!过了一二天,他又开始祷告了。这一回,他把日期定在复活节,那是耶稣光荣复活的日子。这一天,在上帝高兴的时候,肯定会大发慈悲的,为了实现这一愿望,他又采取了许多新措施:见到一轮新月或一匹斑马他就为自己祝愿;对天上的流星更留神。有一次放假回家,牧师家里宰了一只鸡,他与路易莎伯母一道扯断那根吉祥骨时,他又祝愿了,每次都祝愿自己的脚完好无缺。他无意识地求助于比以色列人信奉的上帝更古老的本种族信奉的诸神。他忙里偷闲,一旦记起来,就一次又一次地向全能的上帝祈祷;翻来覆去总是那几句话。看来,用同样的话语向上帝请求是很重要的。可是不久,他又觉得对上帝的信心仍然不足,心里终于产生了疑问。他把自己的亲身体验归纳出这样一条普通规律:

“看来,谁也不会有真正足够的信心的。”

这正如保姆过去常讲的关于盐的故事一样:不管什么鸟,只要把盐撒在鸟尾巴上,你就可以把它捉住。有一次,他真的带上一袋盐到肯辛顿花园。可是,他无法挨近鸟儿,以便将盐撒在鸟尾巴上。不到复活节,他就放弃了这一努力。他埋怨伯父骗了他。那段关于搬走大山的经文,无非说的是一回事,指的又是另一回事的无稽之谈罢了。他认为伯父一直在耍弄他。

ⅩⅤ     菲利普13岁进入了特坎伯雷皇家公学。这所学校以自己的古老而自豪。它最初是一所修道院学校,诺曼人征服英国的公元1066年之前就创办了。那儿,基础课程由奥古斯廷修道士担任;像同类型的许多学校一样,修道院遭破坏后,这所学校又由亨利国王八世的官员重建,学校因此而得名。此后,它采取切合实际的办学方针,满足了肯特郡地方名流和专家们的子弟的教育需要。有一两位学生走出这所学校的校门后己成了闻名的文人。他们起初是诗人——只有莎士比亚才能超过他们的天才,最终成为散文家,他们的人生观对菲利普这一代仍起着深刻的影响;这学校也走出了一两位著名的律师,但杰出的律师也不足为奇,因为社会上律师比比皆是,也涌现过一两位知名的军人。然而,自从它脱离修道院后的3个世纪中,主要是培养牧师、主教、教长、牧师会会员,尤其是培养乡村牧师。学校里有很多孩子的父亲、祖父、曾祖父也曾经在此受过教育,也都当过特坎伯雷主教管区内的教区长。这些孩子来求学,已拿定主意要承受圣职。可是尽管如此,已有迹象表明这儿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有少数人,搬来了从家里听到的话,说教会如今已面目全非了。这倒不是待遇方面的问题,而是从事圣职的人社会阶层不同了。有两三个学生认识一些父亲是小商的副牧师:他们宁愿到北美英国的13个殖民地去(当时13个殖民地是那些在伦敦找不到工作的人的最后希望)也不愿在一个非绅士出身的人手下当副牧师。在皇家公学也像在布莱克斯特伯尔住宅一样,都认为小商是没有运气拥有祖传的土地的(在此,乡绅与土地占有者之间还有微小差别)。他们又不从事属于绅士阶级的四大职业。学校的走读生中大约有150人是地方绅士和兵站军官的儿子,至于父亲经商的那些孩子,则自觉地位的低下而自卑。

教师们容不得半点现代的教育思想。有时,他们在《泰晤士报》和《卫报》上读到这些新思想。可是却殷切地希望皇家公学应该保持其古老的传统。陈腐无用的语言在此传授得如此透彻,以至孩子们在今后生活中想起荷马和弗吉尔就感到一阵厌恶。虽然,在公共餐厅吃饭时,一二位胆子较大的人提议数学日趋重要,但是普遍认为,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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