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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2页)

那片沐浴着霞光的小树林,留下了她和林瑶数不清的足迹,也记载了她青春的萌动和情感的疯长。一直以来她都这样认为,她所作的一切,才是真正的爱情所必需的,而她正是从自己的行为中体验到了爱的快乐。她之所以保持女儿身,是不愿意过早到达爱的巅峰。尽管她知道极顶的风景最美丽,但那是在感受了登山的乐趣和疲惫之后。然后,站在山巅,极目四望,或雨雾蒙蒙,或艳光四射;或沉默无语,或纵情高歌,都会抵达心情的极致。

虽说她和林瑶沿着崎岖的山路走了太久太久,但还没有疲累的感觉,她好希望一直这么向上攀登,直到老去。在弥留之际,眼前一片空旷的世界。那是世间永远也寻找不到的桃源,她愿意扑向那片美丽的迷蒙之中。

现在,这个她希望与之白首偕老的男人却只有短短的十几个小时可以与自己相聚了,如果还不能到达爱情的峰顶,或许,这一生,只能仰望,而无法体验登顶的快乐。那么,留下的不再是身心俱醉,而是写满了遗憾和无奈。她觉得她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的心态想得未免过多,但她还是把爱情看作是圣洁的,过去是,现在依然是。以前保持少女的纯洁之身是爱情,现在献出少女的贞操同样是爱情。如果不是这样的生离死别,她会让这一刻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而且还要精心挑选是欣赏朝阳还是观看落霞。人生不如意事十有###,看来,对自己而言,真的不能再如自己想象的那般神奇和美妙了。她又不断地自我安慰,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是一生无悔的抉择。

她躺在林瑶怀里,轻轻吻去他眼角的泪花。这个男人,其实在她眼里并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男人,徒有一张冷酷的脸,却偏有一份温柔的心。或许,也正是那份冷酷,才让自己最终做了感情的俘虏,不用缴械,心已投降。她知道这些心理和行为在村民眼里是天大的笑话,会为所有人不齿,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为这个男人,更是为自己。她不想单纯为别人奉献什么,人,其实在很多时候,奉献的同时也在获取,或者说奉献本身就是获取。她愿意为她喜欢的人奉献,同时从喜欢的人那里得到欢乐。

十七岁,花一样的年龄,但这个世界留给她的却不是花一样的年华。大人们的争斗,小孩子间的讥讽,在她心里埋下了人性可卑的种子。从李茂生到李有才,再从李有才到吕振山,所有这些她所熟知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他们只是把女人当作发泄兽欲的工具。而现在,他凝视着身旁这个男人,无助的眼神让她感觉自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者。那是一只待罪的羔羊,自己而成了拯救他的勇士。

她有过美丽的向往,有时又觉得很颓废。老不看三国,少不看红楼,而她的枕下,却一直偷偷埋着一本《红楼梦》,诗词歌赋没学会多少,倒是记住了一句人生的谶语:“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人生无常,说不准哪天就完了。何况,活着,悲戚地活着的这些人,有什么意义呢?

她不知为何要想这些,她也知道这样复杂的人生理念不该是这样一个女孩子所想。但她抑止不住自己不去想这些。毕竟,现在的她,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甚至,比一般人走得更快更远。她想止住脚步,但已无法驻足。时间,已容不得她再徘徊,可以说,她已别无选择。她已经尝到了攀登的乐趣,而她知道,她就要到达爱情的巅峰了,那里会有最美的景致。面对诱惑人的美景,她要精心地品味,仔细地品尝。她不愿意只留下一床落红,而是真正的刻骨铭心,雕镂出最美丽的图案。她清楚,这事一旦传出去,在人们的眼里,自己就成了“破鞋”,甭说有没有选择爱情的权利,嫁不嫁得出去还是个问题。不过,她早就算计好了,她的爱情王国里只容下一个男人,有过一个就值得了。她纯洁的初夜要交给自己喜欢的男人,有这一个晚上就足够了。

巧云姐出事的那晚,她隐隐约约听到了她们说的话,明白了自己真正的身世。她迷惑地在心里问,自己是不是正步娘的后尘?不管怎么,她认为,还好,娘还有过那样一段幸福的日子,要是从一开始就守着老木头,那才憋屈呢。

她不愿想自己的将来,除不了愿意,就是觉得自己的前胸后背乃至全身都有小虫在嘶咬,令她浑身起鸡皮疙瘩。

不,不是小虫,是那个男人的手在自己身体的敏感部位游弋。她全身上下像一团火,情感不可遏止地喷发了。随着一阵急促的颤栗,她觉得自己心脏停止了跳荡;不,是跳得更厉害了,她明显觉出胸腔似在擂鼓。她要窒息,要死去了;不,她只是觉得有一股强力在冲击着自己,说不出是什么位置,却让自己呼吸艰难。不知怎么,刚刚那么多坚强的信念在这一刻被冲垮了。她觉得身子在往下沉,一直往下沉,心内越来越空虚。她想控制自己,非但没能够,反而像银白的瀑布飞泻而下。她本能地抗拒了一下,又本能地迎合他。不用言语,无须表达。暗影里,她觉得骨头都酥软了。她的抵抗,她的迎合都那么微不足道,甚至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只觉得整个身子还在往下沉,沉到一个未知的所在,烟雨蒙蒙,繁花似锦。

一切都在她的想象之中,一切又都出乎她的预料之外。

她觉得隐隐有些作痛,但从未有过的快意让她脑海里混沌一片。她在快意与痛楚的交织里呻吟,在狂暴和摧残的沦陷中呼号。

她明白围城最终被摧毁,委屈的泪水和着满足潸然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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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春情余韵

春妮没有回家,一早醒来,她轻轻吻了吻熟睡中的林瑶,留下了一张纸条径直返回了农场。十几里路,走得轻松又沉重。她觉得完成了一件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她想把那床落满粉红花朵的床单抽出来,但还是犹豫了,那一位正在一片艳丽的色彩中做着最美丽的梦。

她本想到车站为他送行,待她醒来,意识到那将又是一次悲怆的离别,便又改变了主意。村里那么多乡亲,自己不能太疏淡,又不能过分亲热,反倒是以这种方式结尾得好。她为自己又采取了一次果断的行动而骄傲。

是的,骄傲。当我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就在想,春妮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她的那些思想、行为是从哪里学来的?恐怕永远是个谜了。但我还是为她庆幸,为她祝福。我不知道将来的他们有没有结合的可能,但有这些,足以美好一辈子。

来到农场,虽然地面还湿乎乎地,却聚集了一大片人。近前才明白,原来在开总结大会哩,而且台上发言的正是毓秀姐。她说不出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昨晚的一切还在脑海里闪现,她觉得有些疲累,腹部一跳一跳地,有种微妙而奇异的骚动。她没有回到队列中去,而是直奔毓秀的宿舍,刚进门,就把自己扔上床,泪水像一条毛毛虫,顺着面颊向下爬行。

她脑子里没有了时间概念,甜蜜、幸福,惆怅、落寞,揉合在一起。她仰躺着,把自己摆成一个标准的“大”字。

她不明白,世间的这些事跟书上说的总是那么遥远,那怕只是一个普通的向往,在现实中也难以开花结果。她甚至记不清昨晚是怎么过来的,但她从林瑶那里感受到了女性的光辉和荣耀。一个男人的未来、希望、前途、远景居然是寄托在一个女性身上的。当时她听来觉得有些好笑,现在也不以为然。不过,她自以为的确是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而这件事不在于事情本身,而是给将来蒙上了一层奇幻的色彩。

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还有那个万里之隔的父亲和哥哥,而这些,比电影里的故事还要离奇。现在,自己又给这个故事增添了浓重的一笔。她的心头一阵颤栗,母亲那是远在千里之外,而自己这些事,就在自己的家门口。要是……她不敢想太多,心突突跳得厉害。如果真的怀了林瑶的孩子,将来怎么办?会不会也要像支圣、李茂山那样被揪上台批斗?而且,像这种情况,一定会成了全村乃至全公社人的笑柄,会成为家族的耻辱。昨天,为什么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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