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乐天与我,就是一片天,我宁可自己去坐牢,也不能让他去。
法庭之上,我坐在被告席里。
那晚,我用棍子把景乐天打晕,去了公安局自首。
许是那头肥猪的名声真的很差,许是景乐天真拿出了倾家荡产的劲头,也许是……仅仅因为我是个女人。
我有了防正过当的好理由。谁让是那头肥猪先伸出的咸猪手,女人,弱者的最好代名词,可以利用。
我适时地利用了她!
三年,人生路途里,什么都得尝一尝,比如三年的牢狱生活。
当我从里面出来时,景乐天已经不再是细柳街上的那个景乐天,他……终于称霸了整座城市。
坐在奔驰车里,我已经笑不出来了。
那晚的接风宴,我喝了一瓶又一瓶,只是不醉,为什么对于我而言,想醉却是最难办到的事情呢!
景乐天拖着我,就像当年我从自助餐店里撑得不能走路那样,拖着我,回了我们的别墅。
“九儿,若是有一天,再有那样的事情发生,请你……请你记住,我是一个男人!”
景乐天是不是被酒熏傻了,我怎么会不知道他是个男人呢?哈哈……就是因为我知道他是男人,是我的男人,所以,我总是会忘了我自己。
“共赏金樽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我的床头多出了绣着这样一句话的十字绣图案,一株寒梅傲骨,可惜,我哪里对得起,我只是活在浮世尘华里的一株草,与梅相距甚远。
做大嫂的日子,除了勾心斗角,要应付大多的心藏叵测的人物,其余的还都好。
是我把景乐天推到了这份田地,我自然要陪着他一起走过。
哪怕有一天他横尸街头,我也敢保证第二天天明之前,他的身下绝不会是他一个人的血。
我会陪他!
原以为,一个人就是一辈子,却不曾想,命运弄人,他在十六岁时,让我遇见了景乐天,却也让我在二十六岁时,命丧井底。
景乐天死,我会陪着他,因为我知道没有我他会寂寞;我死了,景乐天,就按你说的,放过我还我自由吧,有了你……我会寂寞。
还有,有一句话我一直舍不得说出口,——对不起,我不爱你,从不!
砌成此恨无重数 景乐天番外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说人死后会减轻21克,而那21克的重量,就是人灵魂的重量。如果有一个人对你的感情有21克,那么请你相信那是她全部的爱!
我不知道何九离开我时,她的身体是否比平时减轻了21克,因为我从来不知道她死之前的体重是多少,无从比对了她是否把她全部的爱给我。
望着那一樽小小的坟墓,我的心怅然所失,她在时,我不觉得有什么,她离去时,我才知道她对我有多么重要。
在她离去的一个月零三天,我也是第33次捧着玫瑰花到她的坟前。
她生前时,我从来没有主动送过她一支玫瑰,总以为向她那么洒脱的女子,应该不会得意这样的俗物,可看着她的身体冰冷,躺在那洁白的床单上,我忽然觉得我欠她的不只是一朵玫瑰。
记得当年,我曾经问过她,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起个数字名?
她笑着回答他,位例九五之尊,非九既五,嗜酒如命,不叫九又叫什么。
许久之后我才知道,她家是开酿酒厂的。那时我已经恍惚意识到上天赐给我一个不凡的女子。
直到现在,我也会对身边的人说起:如果我不是十八岁那年认识了何九,我或许还是混在街边卖盗版CD的小混混,过着永远看不到曙光的日子。
那年,她十六岁,在一所卫生学校里学中医针灸,如果不是我的闯入,她或许就会一直读书读到毕业,找一份与医相附的工作,然后,嫁一个平凡普通的男子,开始幸福的生活,但真不幸她遇见了我。
我们的相识开始于一场街头火拼,身中两刀的我,正落荒而逃,流窜在一条又一条的小巷里,如丧家之犬,慌不择路地躲进了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里。
失血过来,也因害怕,我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时,身上的伤已是包扎妥当,躺在一张上下铺的木头床的下铺,一个眼睛细长、眉眼清秀的女孩儿正小心地看着我。
“真好呀,你没死,呵呵……我原本想做点对国家对人民有益的事,在你死后,把你的器官捐献给需要它们的人呢,谁曾想,你竟然醒过来了!”
她前后意思相矛盾的话,让我又气又恼,我那时还没有想到,这种被她气得发疯又没法发作的感觉,将持续十年之久。
直到她离去的那一天,我以为是解脱却没想……竟是一种异常怀念的开始,不知是习惯了,还是真的不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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