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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菲 1997年6月26日 星期四(第1页)

写下这些字句的时候,夜已经深了,而且我怀疑它们并没有多大意义,但我不得不写下来,这样明天早晨我才不会忘记这件事。

弗兰琪回来了!

我今晚看见她了。她站在莫霍的一个酒吧里,两个我不认识的男的一左一右站在她旁边(其中一个喝得烂醉——绝对不夸张!)。她虽然背对着我,但我立刻认出那是她。我不管走到哪里都认得她的头发,一如既往地乌黑亮泽,总是让我想到玩具娃娃——黑发披肩的中国娃娃。她穿着驼色的仿皮外套(反正我希望它是仿皮的)和长长的黑色及膝靴,看到人群中的她,我像以前那样充满了嫉妒,因为她比我记忆中还要漂亮许多。在她的对比之下,我觉得穿了牛仔裤和阿迪达斯“羚羊”运动鞋(虽然它们是新买的,而且我早就想要这双海军蓝的阿迪了!)的自己好像赤身露体,尴尬得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然后她回过了头,视线锁定在我身上,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和旁边的两位新欢打过招呼,她分开人群向我走来,好像六十年代魅力四射的电影明星。弗兰西丝卡·豪伊。弗兰琪。我最好的朋友。她的光环过于耀眼,其他人似乎都渐渐变为只有黑白两色的暗淡背景,只有她是彩色的。

“索菲!哎呀,我的天,我简直不敢相信!你好吗?”她尖叫着跳上跳下,兴奋地挥舞手臂,我觉得她一定是喝醉了,虽然现在才八点半。她从来都是放开了喝,也不知道慢下来。她把我拽过去,发疯一般拥抱我,她身上不知喷了多少圣罗兰“巴黎”香水,差点熏死我,我们还在上学时,“巴黎”就是她的标志性气息。我的鼻子被迫紧紧压在她那件复古皮衣的肩膀位置,皮衣闻着有股霉味,还有樟脑球和二手商店的可疑味道。

她又往外推了推我,好把我看个仔细。“哇哦,你看起来很不一样了,真是太神奇了。”她说,我知道她是指我挑染了头发、涂了眉蜡、戴了隐形眼镜。“瞧瞧你现在多么高了!我感觉自己太矮了。”她笑道。我不想向她承认,与娇小漂亮的她相比,我觉得自己像个大猩猩。她和凯莉·米洛一样瘦小,然而胸部巨大。上学时我就总是嫉妒她的大胸,现在依然嫉妒得要死。

“你过得怎么样?”她挑起修描得完美精致的眉毛,思索着我们有多少年不曾见面。我记得很清楚:她1993年离开学校,现在已经过去了四年。“有这么久了吗?”我告诉她之后,她说。

她在十二年级结束时离开学校,她的父母将她从我们水深火热的高中毕业班生活中拯救出来,把女儿送进布里斯托尔的一所豪华寄宿学校完成她的高中课程。我们承诺互相保持联系,而且坚持了一段时间,可后来她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因为担心自己写的信看上去既无聊又老土,配不上她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布里斯托尔这样的大城市到处都是时髦的有钱人,我家的房子(大学毕业后,我依然住在这里,和妈妈、丹尼尔一起)肯定没法和她的城市豪宅相比——我们之间的通信越来越少,直到各自毕业离校,我才再次见到她。那年夏天,我们一起玩过几次,但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不那么自在了——因为我被华威大学录取,弗兰琪却不得不申请补录。尽管她没说什么(这是自然),但我知道她觉得这个结果应该反过来,因为她接受的高中教育毕竟比我的高级许多,而我是我家里第一个上大学的人。

我希望在假期能见到弗兰琪,但是她很少回家。有一次,我在西夫韦遇到了她的妈妈玛利亚,她告诉我,弗兰琪和一些“共同补课的有钱朋友”在学校附近合租了一所房子,放假的时候也住在那里。玛利亚看起来很恼火,说这只是弗兰琪父亲的想法,她并不赞成,而他总是溺爱女儿。我从未责怪弗兰琪住在外面,不回来看我,真的。如果我可以在别处度过假期,我也不会回来的。

有时候我猜想,她之所以不愿回来,是因为这里会勾起她的痛苦回忆,这个地方——还有我——会让她想起杰森的遭遇,事情发生在我们十六岁那年,从那个夏天开始,我们之间的友谊就再也回不到过去了,以前我们总是无话不谈,此后却突然无法谈论他,因为哪怕只是提到他的名字,也会让我们想起自己做过的可怕的事。

“华威大学怎么样啊?”她补充道,“你一直都很聪明。你学的是英国文学,对吧?这也是你一直以来的志愿。”

我点点头。她的关心已经开始让我感到尴尬。弗兰琪总是如此,天生有本事让你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你呢?”

她摆了摆手。她涂了淡蓝色的指甲油,和尸体的指甲颜色差不多。“我最后去了加迪夫大学,商业研究专业。”她耸耸肩,“我爸爸让我学这个。”

“太好了。”我说,其实觉得她学的东西很无聊,“你暑假在这里过吗?”

她环住我的手臂。“没错。爸爸想让我从事酒店管理。”她扬起下巴,笑道,“好像我真的是那块材料似的。你呢?”她的吐字比以前更讲究了,也更清晰,寄宿学校的生活经历仿佛一把钢锉,挫掉了西南部乡村口音中格外刺耳的字母R的发音。

“我不知道,我正在找工作,想进入出版业。”我不想告诉她,其实,我日夜担心自己可能永远找不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像我的妈妈和哥哥那样困在奥德克里夫,和斯坦那个变态一起,在海滩旁边那个脏兮兮的杂货摊当一辈子小贩,哪怕我“一直都很聪明”。

这一切当然不会发生在弗兰琪身上。我也许很会考试,去了一所备受好评的大学,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尤其是在你的父母并不像弗兰琪的父母那么有钱、又愿意给女儿砸钱的情况下。在华威大学的三年,可能是我逃离这个小镇的唯一机会。

“哎呀,我真想你,索芙。”她突然充满爱意地认真端详我,“学校里没有你,什么都不一样了。”

我同意她的看法。她的缺席给我造成的负面影响比我所预料的严重,她是我第一个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最好的朋友。

她推着我来到吧台,掏出一大把钞票,点了两瓶“白钻石”。然后,我们花了一个小时,喋喋不休地谈论逝去的岁月,当然还有我们喜欢的音乐和乐队。我们总是拥有相同的品味,聊过之后我们发现,虽然过去了三年,但我和她仿佛昨天才刚刚见过面。她告诉我,购物街上开了一家播独立音乐的新夜总会,叫作“地下室”,说是要带我去玩。这时候,酒保表示快打烊了,问我们是否要点最后一轮酒,我举目四顾,寻找和我一起来的朋友海伦,却发现她早已经走了。弗兰琪又要了两瓶“白钻石”,和我碰杯的时候,她说:“干杯,索芙!敬最后一个快乐的夏天!过了这个夏天,我们就得进入现实世界,扮演有工作、负责任的成年人了。”

我们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走着之字形路线来到海滩,挽着胳膊,带着醉意说说笑笑,打着“白钻石”风味的酒嗝。我们坐在防波堤上,看波涛拍打双脚,炎热的白昼结束后,夜晚的空气依然潮湿,我们两个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我直到午夜才回家,现在无法入睡,因为太兴奋了。

她回来了。我最好的朋友回来了。我非常想念她。我在大学过得很开心,也遇到了一些好朋友,但没有人比得过她。

我最宝贵的童年记忆中,她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教我溜旱冰;我和她在她父母旅馆里那个舒适的顶楼房间过夜;在旅馆的海景大餐室里享用早午餐(而我的妈妈和哥哥都是坐在电视机前面吃下午茶的,盘子搁在膝盖上);在老码头喝罐装淡啤酒;在我的卧室里为麦当娜和“五星”乐队的歌曲编舞;坐在教室后排偷偷嘲笑马洛老师的假发。

她也狠狠地伤过我的心,这是认识一个人太久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但我不会让这些事破坏我的心情,我要充分享受当下的快乐感觉。

这将是有史以来最好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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