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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伍月笙皱了眉:“每次打电话都问!怪烦的,一次两次不说你,还没完了。”

李述握着手机,扬起左手作势抽她:“小混帐!”

手掌在伍月笙面颊擦过,有什么东西刮碰到她夸张的大耳环。金属相撞的细微声响,悄悄传进耳朵。伍月笙下意识望向李述的左手。

一款简约经典的男戒套在他手指上——进行誓约的无名指。

相传从古罗马时代以来,人们就习惯将婚戒戴在无名指上,据说此指与心脏相连,最适合发表神圣的宣言。

伍月笙想起来了,李述倒是个虔诚的基督徒。

伍月笙下午没回公司,吴以添觉得她太会偷懒,通知说明天一早开编辑例会过稿,差一个选题提头来见。伍月笙不太耐烦,明天吴以添要是因为稿子找她茬儿,很可能这份工作又让她弄丢了。所以再没有心情,还是捋胳膊挽袖子强打精神把稿子从头到尾喽了一遍。觉得没什么太大问题了,坐在电脑桌前抽烟发呆。忽然发现手腕上的血红蝙蝠好像真的越来越淡了。

难道李述用的是壁虎血吗,破处了之后就消失?

程元元来电话的时候,伍月笙正在网上看“揭示处女身守宫砂的神秘传闻”,母女两个闲扯了一会儿,程元元支吾地说:“对了,这礼拜天你姥爷过生日,你回不回来?”

伍月笙没特别表情:“你去我就去。”

程元元犹豫半天:“那他要给我打电话,咱俩就去。”

伍月笙答应。“我今儿见到李述了。”

程元元惊道:“真的吗?在哪?他变模样儿了吗?”

伍月笙说:“他好像结婚了。”

程元元很惋惜:“还指望你跟他旧情复发呢。”

伍月笙嘟囔:“发梦吧。”

晚上果真发梦。梦见天阴阴的,像要下雨,一堆杂毛野鸭子在天上飞,自己在下边查数,怎么也查不明白。这时候李述背杆猎枪过来,说我都打下来让你慢慢查。梦里还很幸福,李述真是天底下对她最好的人。因此甜蜜地醒过来时,还觉得遗憾,意犹未尽似的,又急慌慌睡去,想再梦一次。

结果梦到了奇怪的人。

天亮以后把这些个梦都忘了。

第二天审稿会,被吴以添枪毙了一篇,还有两篇要做大结构调整。大概在中午的时候,伍月笙接到李述电话,约她吃饭。伍月笙说超忙,过两天吧。李述嘱咐一句自己也要想着吃东西,没多再说,挂了电话。

伍月笙又想早退,跟吴以添商量说回家改去行不行。吴以添说你别想好事,赶快改完了我今儿不让你加班。伍月笙认命,细细把每一句话都ctrlX再ctrlV个其它地方。吴大主编那儿好算是通过了。这时已经过下班时间两个钟头了,主编很仁义:“顺你一段儿。”伍月笙浑身乏力,告诉他最近的一个站点儿。开过一个红绿灯后吴以添说:“要不你到文化宫下车再往回坐车吧,反正从文化宫到你家和从公司到你家都一般远。礼拜五憋车,我一人开车多没意思。”

伍月笙有种被骗上贼车的感觉,从东绕到西,里里外外她多花了一个小时。“你住那么远啊?”

吴以添看她一眼:“约了朋友吃个饭。”

伍月笙观察他的表情:“六零?”

“哎?这都知道!真聪明”

伍月笙又想起了六零和那大脑袋妹妹互相扇嘴巴子的事儿,心情徒地大好。

吴以添很费解,不就夸她那么一句吗?至于高兴成这样!

更让他费解的是,伍月笙竟然问:“还有谁吗?没什么正经人的话领我一起去吧。”

吴以添转转眼珠子:“什么叫‘没什么正经人’啊?”话听着真不舒服。“埋伏请吃饭,上次咱从‘蓝河谷’回来路过的那足球酒吧,还记得吧?”

伍月笙点头:“我知道是谁。”

吴以添犹豫地说:“那就都认识了,跟来吧。反正明儿也不用起早上班。”

伍月笙吓唬他:“你不怕发生命案?”

吴以添被说中恐惧,心里颤悠,表面还是镇静的:“不至于吧。怎么说上次可是六零把你从酒吧送回家的,人还替你付的酒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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