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修说罢,带着栖梧离开,走过莫意身边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莫意公子。”容修轻声说:“容修有个不怎么好的习惯,听到别人失忆,便会想,那个人的皮里是不是换了一个人。”
莫意一怔,还不及说些什么,容修又道:“告辞,勿送。”带着栖梧离开了。
离开莫家,容修停下脚步回头看向栖梧。栖梧虽不多话,但鲜少这般沉默,今日的他很是反常。
容修伸手去捏栖梧的右手。栖梧的右手握成拳,梆得死紧,感觉指甲已经嵌入了肉里。
“没事了,松开吧。”容修向前走了两步,靠近栖梧,放柔声音安抚道:“我知道那不是鸠栖,就算他是,也与你无关。”
“少爷……”
“他威胁不到你的,鸠栖是鸠栖,栖梧是栖梧。”容修低下头,因为身高的关系,他的额头只能抵在栖梧肩膀上:“我分得清楚。”
栖梧闭上眼睛,无声苦笑,良久才重新睁开眼睛,声音没有一丝颤动:“少爷,晚了,回去吧。”
容修把脑袋从栖梧的肩膀上挪开,面对面看了他一会儿,拍了拍他的手背道:“莫要多想。”转身朝他们在此处的暂住地走去。
栖梧看着容修的背影,应了一声,抬步跟上,就像平时一样。
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就像是日出日落,轮回重复,仿佛每一天都是同一天。
可是,栖梧伸手捂住刚才被容修触碰过的地方。每一天又总是有那么几分不同,因着这微弱的不同,才能坚定着继续走下去。
我的主人,在你眼里,我和鸠栖是不同的。但是,您想要宠爱谁、看到谁都好,只要不是那个鸠栖。
只要不是他……便都……可以。
☆、第二十九章
所谓的“金盆洗手”当然不会只是单纯的宣告退隐江湖,还有很多附加的事情,比如替莫意造势,又比如顺着这个势把莫意的婚事给办了。
莫意的结婚对象是沙野狼邱荻的女儿,名叫邱毓娥,今年刚满16岁。
黎城靠近边关,关门外便是一片沙漠。沙野狼本是中原的一个镖头,后来跑到大沙漠里干起了打劫的行当,或许是他在这方面比走镖有天赋,没多久便干出了名声,至今已有十多年了。
邱荻和莫清流是老交情了,两个人在年轻气盛的时候认识,不服对方的武功见面就打,久了竟也打出了感情,如今已是挚友。邱荻放浪不羁,不知道和哪个女人生了个孩子,他倒也真的尽心尽力把女儿拉扯长大,虽不是大家闺秀,但也是沙漠中的一朵生机勃勃的仙人掌花。
莫意和邱毓娥不算青梅竹马,被莫清流带回家的时候,莫意已经不小了。他们不过是见过几次面、赛过几场马,可比起其他那些新婚之夜才得知对方长相人品的新郎新娘,他们的待遇算是不错了。
婚礼那天的排场很大,原本参加“洗手宴”的人基本都到了。毕竟这不是现代社会,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在这个时代还不存在,行路许久才看一场“洗手宴”实在不划算。
何况黎城附近,莫清流虽然是武林中人,可手上的权力堪比黎城城主;而黎城外面的沙漠荒野之地,则是邱荻的地盘。在这块区域讨活的江湖人多多少少都有需要他们帮忙的时候,借着这次机会在人前露露脸,下次套近乎的时候也好方便许多。
人在江湖,为名为利为武功,不过如此。哪里又有那么多潇洒韵事值得称道?
当然,无论其他人是何目的,容修是真的来喝喜酒的,再顺便瞅瞅有什么热闹。
莫意娶亲,自是莫家做东。与“洗手宴”不同,那属于江湖范畴,开在自家院子里省去了扰民一项,而儿子娶亲这种事属寻常人家的餐宴,被摆在了黎城最大的酒楼里,合情合理。
酒楼不似大堂,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坐进一个楼层,其他人怎么安排的容修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和栖梧被安排在了主层楼的角楼。对容修而言,这是个好位子,虽然旁边附带一只话唠。
“容小兄弟,正巧啊。”于志思笑眯眯道。他这两天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把扇子,大冬天摇得寒风阵阵的,偏生自己还挺喜欢。
“于兄。”容修不冷不淡地应了一声,自顾自夹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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