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得“密不透风”,倒是做到了“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另外,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官场一直被视为是非、污浊之地,有“读书人”舍弃高官厚禄,“挂印而去”,教坛执鞭,“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正是人们固有的传统心理对知识分子清高气节的企冀,终于出了一个,不免欣喜过度,头脑发热,失去应有的判断力。
古人教导我们,正确认识一个人,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但如今的有些官员,“表演天赋”实在是惊人。我们的一些新闻工作者又总是“单纯得可笑”,贪官怎么“假戏真做”,他们就怎么“广而告之”,真相大白了,大家都觉得“很受伤”。不过,吃一堑,长一智,上当受骗多了,就如同接受“挫折教育”一样,人总会变得理智、坚强起来,也会慢慢寻思防骗的办法。这样说来,李博导倒是免费给我们上了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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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忠:“敛财魔”的生意经(1)
2008年7月12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长春市委原副书记田忠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8年7月21日,田忠没有在一审的最后期限提起上诉。判决生效。时年58岁的田忠余下的岁月里,也许只能在高墙里度过。
运作“海伯尔”
1998年,吉林省委一位主要领导出访古巴后,交给长春市政府一个项目,引进古巴的液态干扰素和丙肝疫苗技术合作,输出长春的玉米种植技术。由于双方项目的技术都居世界前列,互利互惠,前景看好。
1998年7月,长春市决定由时任负责农业的副市长田忠任代表团团长,率团出访古巴考察。出访考察期间,田忠代表长春市政府与古巴方面签订了谅解备忘录,决定引进古巴的先进技术,并在长春建厂投入生产。回国后,田忠向长春市委市政府汇报。市里决定,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田忠任组长,负责这个项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
2001年3月22日,古巴方面与长春生物制品所签订项目合作合同,项目名称为“海伯尔”,古巴方面以技术参股,占30%的股份,长春生物制品所出资金,占70%的股份。
长春生物制品所刚与古巴方面签完合同,这个所的副所长、与田忠一起到古巴考察、回国后代表长春生物制品所承担项目技术引进接收与生产等操作任务的王鹏赋(另案处理)就告诉田忠:“这个项目的启动资金需要2000万元,我们生物所现在哪儿出得起啊?”
项目前期运作全部完成,产品市场订单如雪片,只是资金有缺口。能够赚钱已然不是纸上谈兵,眼看就要变成现金了,赚钱机会在眼前,绝对不能放弃。田忠的内心狂澜很快变成了具体的“运作”,解决资金问题。
田忠在长春市双阳工作期间,结交了一个“能人”孔海军,田忠首先想到了他,田忠要孔海军带着他的女婿王瑞远成立了一个名为“宝邑”的民营公司,接过长春生物制品所所持的65%的股份。长春生物制品所把所持股份转移给“宝邑”公司的协议刚一签订,孔海军就移民加拿大去了,女婿王瑞远的目标过于明显,田忠便安排小舅子媳妇王一平接手“宝邑”公司任副总经理,直接掌控“海伯尔”项目的运作。
田忠将宝邑公司描述为一家具有海外背景,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将其介绍给长春生物所。
2002年1月,宝邑公司与长春生物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入海伯尔项目。2002年3月,宝邑公司、长春生物所、古巴海伯尔公司三方签订协议。宝邑公司占有合资公司65%的股权,长春生物所占有股权仅5%,古巴海伯尔公司占有30%的股权。
这个时候,田忠没有忘记自己的儿子。2003年4月,田忠以下派锻炼为名,把儿子田昌黎安排到长春市所辖九台市西营城镇任镇党委书记。田忠想到把“海伯尔”项目放到九台市,这么大手笔的招商项目,肯定会成为儿子非常突出的一大政绩。
田忠找到了九台市政府一位主要领导,再次宣称宝邑公司有海外关系,很有经济实力,并暗示该领导“争取土地零地价出让”。果然,在九台市政府该主要领导的“支持”下,宝邑公司无偿征得九台市西营城镇328280平方米在耕农田50年,作为该项目建设用地。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田忠:“敛财魔”的生意经(2)
田忠非常清楚,要操作“海伯尔”项目,首要的问题就是资金。田忠想到了贷款。
为此,他要求王一平、王瑞远把“海伯尔”项目的介绍材料及其他相关数据一一落实,让人听起来这个项目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做完这些工作,工于心计的田忠开始游说担保单位、银行和长春市财政局,“这个‘海伯尔’高科技项目是市里的重点工程,项目前景挺好,产品也会供不应求,将来肯定可以赢利,你们必须给予支持。”
一个市委副书记的话,当然有分量。不久,经过田忠的暗示,银行为这个项目贷款、拆借高达8000万元。同时,还为“海伯尔”申请到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基金1000万元,九台市政府配套资金20万元。
然而,在2005年年初,田忠女婿王瑞远在为“宝邑”公司采购原材料等过程中,非法收取销售商的回扣,导致事情败露。王瑞远只好选择逃逸,去了加拿大。此时,“宝邑”公司实际上只有王一平一人独自支撑,继续运作“海伯尔”项目。
田忠感到,这个项目现在经营困难,不如就势出手。
他决定把“宝邑”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有实力的公司经营,自己还可以空手套到一笔可观的现金。但田忠提出转让条件有四条:不让看合同;不让看账目;不让评估;不签(转让)合同。
他先是让儿子田昌黎找到项目施工方,对方答应了,但资金迟迟不能到位。最后,田忠找到王鹏赋,许诺好处,让王鹏赋另找转让对象。王鹏赋也非常清楚,田忠转让条件的核心,就是要现金。
王鹏赋联系到买方贺永山。王鹏赋随后代表宝邑公司与贺洽谈,使其65%的股权得以顺利转让。通过股权转让,田忠将无偿征用的土地使用权变现,并归为己有,共侵吞国家财产总计人民币万余元。
对此意外的巨大收获,田忠并没有喜不自胜,而是非常平静地安排,要王一平改名为王海琳,在沈阳注册一家“沈阳龙郡商贸有限公司”,王一平自任法人代表。田忠之所以成立这家公司,其实就是为了接受这笔巨额的“宝邑”公司股权转让款。
很快,对方就将股权转让款打到沈阳龙郡商贸有限公司的账上。田忠指示王一平偿还了几笔债务之后,就把余额万余元作了如下分配:儿子田昌黎400万元;长春生物制品所副所长王鹏赋100万元;还清女婿王瑞远公司前期垫付款万元;为感谢王鹏赋使宝邑公司的股权顺利转让,田忠给了他100万元人民币。1381万元余额现金,田忠全部收为己有。
做贼心虚
2006年8月4日上午,田忠被时任吉林省委副书记、吉林省纪检委书记的杜学芳从办公室叫到省纪委,接受谈话。
谈话的内容概括起来共有两项:田忠的儿子与亲属共6人拟晋升提职一事,上报省委组织部门,因不符合党员领导干部亲属任职条例未予批准;还有田忠负责的长春市、伊通绿化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做贼心虚的田忠觉得杜学芳找他谈话是在“敲山震虎”,他时时都在担心“海伯尔”的套现的巨额资金会出现问题。省纪委的谈话结束后,田忠失踪了。
田忠先找到小舅子媳妇王一平,商量资金的转移问题。王一平咨询了管财务的姐姐之后,告诉田忠,只有把钱放在公司才合法而且安全。
王一平,1955年出生,在田忠所有亲属中,是比较受重视且举足轻重的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她头脑清楚,而且比较精明,所以田忠的一系列精心安排中,出头露面谈判、设立多家公司以便进退有路等等,王一平都充当了重要角色。而且田忠很多自己单独掌握的事情,经常都要听一听王一平的意见或者建议。 。。
田忠:“敛财魔”的生意经(3)
8月6日这天晚上七八点钟,田忠打电话给王一平,让他开车到长春工学院。
王一平发动了自己的车,刚到了长春工学院大门口,田忠的电话就到了:“跟上你前面的一辆车牌号为×××××的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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