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五毒俱全”,形容人把所有的坏事全都干尽了。“五毒”到底是哪五毒呢?历来说法不一,最常见的说法是吃、喝、嫖、赌、抽,还有人说是坑、蒙、拐、骗、偷。这都是后人附会之言,用意在于劝诫有这些坏习气的人:既然是毒,那么就会害人害己,赶紧改正吧!
比较早的“五毒”是指五种酷刑。宋元间学者胡三省解释说:“五毒,四肢及身备受楚毒也。或云:鞭、箠、及灼、及徽、纆为五毒。”鞭是鞭笞罪人之刑;箠是竹杖,用竹杖鞭笞之刑;灼是烧灼之刑;徽是三股的绳索,捆缚之刑;纆(mò)是两股的绳索,也是捆缚之刑。
但是比起明代的“五毒”来,胡三省所说的“五毒”却是小巫见大巫了。据《明史·刑法志》记载:“全刑者曰械,曰镣,曰棍,曰拶,曰夹棍。五毒备具。”械是脚镣手铐等桎梏之刑;镣是套缚脚腕,使不能快走之刑;棍是棍棒之刑;拶(zǎn)是挤压之刑,比如拶指是夹手指之刑;夹棍是用两根木棍制成,夹犯人腿部之刑。
古时五种毒虫也称作“五毒”。清代学者吕种玉所著《言鲭》一书中有“谷雨五毒”一条,其中说:“古者青齐风俗,于谷雨日画五毒符,图蝎子、蜈蚣、蛇虺、蜂、蜮之状,各画一针刺,宣布家户贴之,以禳虫毒。”虺(huǐ)是大毒蛇,蛇虺泛指蛇类;蜮(yù)传说是一种能够含沙射人的怪物,也有说是蛤蟆的别名。还有一种说法是蛇、蝎、蜈蚣、壁虎、蟾蜍合称“五毒”。
但是追根溯源,这些都不是最早的“五毒”。段玉裁解释“毒”字说:“毒兼善恶之辞,犹祥兼吉凶,臭兼香臭也。”古时,无论吉凶都称“祥”,无论香臭都称“臭”,因此,无论善恶都称“毒”。最早的“五毒”就是“兼善恶之辞”。
周代有疡医的官职,“凡疗疡,以五毒攻之”。郑玄解释说:“五毒,五药之有毒者。今医方有五毒之药,作之,合黄堥,置石胆、丹砂、雄黄、礜石、慈石其中,烧之三日三夜,其烟上著,以鸡羽扫取之,以注创,恶肉破,骨则尽出。”“五毒”即石胆、丹砂、雄黄、礜石、慈石。石胆主明目、金创等症;丹砂主心悸、惊风等症;雄黄主疟疾等症及杀虫;礜(yù)石主杀鼠;慈石即磁石,主眩晕、耳聋等症。其中除慈石无毒、丹砂毒性小之外,其余三种药材都有毒。
按照郑玄记载的医方,将这五种药材放到黄土制成的瓦器即黄堥(máo)中,烧上三天三夜,用鸡毛扫取产生的粉末,涂抹到疮口上,效果非常灵验。因此这五种药材所产生的药性可谓酷毒,“兼善恶之辞”的“五毒”,其实乃是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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