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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1页)

一天下来,除了一些身体素质较好的族人外,其余的人,虽然坚持着跑完了全程,却没有一个在规定时间抵达。更有甚者,几个较弱的女人,几乎是拖着自己背负的重物,撑到了终点。

“这样的训练不会终止,必须每天坚持练习。我会督促每一个人,也会以身作则。只希望大家能够明白,这样做,对于你们来说,只要好处,没有坏处。”

这番话究竟有多少人真正听了进去,这连天翔自己也不清楚。毕竟,他的脑波能量虽然很强大,却无法探究到人的内心世界。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自从第二天天翔也加入了负重奔跑的行列后,再也没有一个人敢于对此有过一句怨言。

对于族群的现状,很多人都感到相当的满足。然而,作为族群领袖的天翔很清楚,仅仅依靠这不到二百人的小族群,想要谈及发展,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团结就是力量”。所以,自己的族群如果想要强大,唯一的办法,就只能是聚集并拥有更多的人。

但问题是,这样做,必须要有丰厚的物质条件做为基础。毕竟,一千人的部族与一百人的部族相比,食物、衣服、武器等方面,所需要的数量,将会超过现在的数倍乃至数十倍。在没有任何物资准备的前提下,贸然扩张,只会把族群带向灭亡。

对此,叶战风与刘睿深以为然。

天翔相信,如果现在不是冬天,而且气候也很温暖。那么自己肯定会带领族人,像一群最疯狂的土拔鼠一般,在废墟的各个角落间,拼命寻找各种有用的东西。他们会猎杀更多的虫子,获得更多的毛毡,找到更多的武器制造材料。当然,也会发现更多的古代人类秘密。所有的这一切,都只是为了积蓄必要的物资。

族人体力的加强、知识的学习,同样也是一种必要的物资储备。天翔相信,过完这个冬天,他的族群将会是所有狩猎者中最强大的存在。就算今后族群扩大,这些人也能独当一面,成为自己最得力的手下。

只是,这一切都需要时间。

等待的日子是难熬且漫长的。每天的授课与锻炼对于精力充沛的天翔来说,根本就是小儿科。百无聊赖的他只能搜尽基地里所有的东西,看看能否从中获得新的乐趣。

很幸运,他找到了用于打发时间的东西。一捆墨绿色的皮卷,落入了他的视线中。

那是一张巨蝗的皮。一张从猎获回来巨蝗身上剥下的内皮。

和所有虫子一样,巨蝗身体表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角质甲壳。这是蝗类在进化过程中逐渐演变出的最佳防御盔甲。同时,甲壳下面柔软微薄的皮层也获得了加强。无论是厚度或强度,比起蝗虫都有了大幅度的增加。毕竟,一只是兽,一只是虫。其中的差别不言而喻。

天翔轻轻拈了拈手中的巨蝗皮。这东西质感很不错,摸上去很柔软,具有一定的韧性。厚度也足足达到了半公分之多。匕首割上去,必须使出相当的力气才能取下一块。至于矛枪,如果不是打磨得很锋利,而且拼尽全力的刺出,恐怕也根本无法将其戳穿。

“绝对的好材料,不能浪费。”天翔在心里这样为巨蝗皮下了定义。同时也在飞快地思考:究竟应该用这卷皮来做点什么呢?

鞋子!一个名词忽然出现在他的脑中。

和衣服一样,鞋子在黑暗世界中,也是一种相当珍贵的物品。尽管很多狩猎者都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鞋子。但是却早已破烂不堪。因为,它们的来源只有一个。那就是古人曾经生活过的废墟。

一块金属放上六百年,绝对会锈渍斑斑。鞋子也是一样。虽说有些鞋子放置的位置非常好,晒不到太阳也淋不到雨。但随着漫长的时间流过,构成鞋子本身的材料也会逐渐老化。因此,就算能够幸运地发现并获得一双完整的鞋子,也无法穿用太久。时间一长,很多狩猎者都只能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尽量延长脚上鞋子的寿命。

用绳子捆,用布条扎,都是相当普遍的办法。当然,也有人觉得,与其将一双烂得不能再烂得鞋子,好像一只棕子般地捆在脚上,还不如直接裹上一块结实的厚布来得划算。于是,就出现了很多用布片裹脚,代替鞋子功能的狩猎者。

这样的人很多。天翔的族群里,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是如此。虽然这样一来行动不是很方便,却也总比光着脚走在破碎的瓦砾间要好得多。

“就是这样,用这些皮做几双鞋子。虽然数量不多,但总比没有强。”打定了主意的天翔,兴奋地抱起那捆比自己腰还粗的巨蝗皮,拖到了一个被人群围拢的火堆边。

尽管是在地下,可依然潮湿阴冷。剥下后就放在一边的蝗皮,也因此没有完全干透。虽然摸上去已经有些发硬,而整体多少还算柔软。就这样,一干族人在天翔的带领下,开始了一项新的工作——鞣皮。

古人鞣皮,需要硫黄等物品。这些东西天翔没有,也根本就弄不到。所以,他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用自己拥有的材料,以最简便的方法,制造出自己想要的东西。

燃烧的火堆边,有很多尚有余温的灰烬。用这种东西把蝗皮完全浸透,然后反复搓揉,使之保持柔软。反复多次,用灰烬将其中水份全部烘干。一块能够随意折叠,却又不失韧性的粗制蝗皮也就随之出现。

有了皮,制作鞋子自然也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族中妇女与老人,很多都精于缝纫。在天翔几乎是手把手的教导下,第一双蝗皮鞋也终于问世。缝制鞋子的行动也出现了第一次高潮。

女人们的手很巧,针脚边也很细密。虽说在鞋子的外观上,处理得不是很理想。但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她们手工制作出来的第一双皮鞋。最重要的是,它能穿,而且很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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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承认,这是一双很不错的皮鞋。虽然,样子有些难看。

一张巨蝗皮,三十二双皮鞋。这是忙碌两天后的全部成果。

虽然只有区区三十二双,却也足以使整个族群感到沸腾。毕竟,拥有一双牢固轻便的鞋子,就意味着自己的脚少受点罪。

“把这些鞋子分发下去。”这是战风的主意,同时也被刘睿所赞成。东西造出来,本来就是要用,不用的话,与废物有什么区别。

但是天翔却不这么认为。

“发是肯定要发,但是怎么发?发给哪些人?这其中必须有一个判断的标准。鞋子只有这么多,所有人都发当然不可能。如果处理不好,这不但不是一件好事,反而会给族群带来新的矛盾。到了那个时候,想要再收拾,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仔细思索一番后,天翔最终打定了主意。

“一个月后,我们将举行一次负重长跑比赛。路线就和现在的训练场地完全一致。首先跑到终点的前三十二个人,将获得每人一双鞋子的奖励。”

自从消息公布那天起,整个族群开始掀起了一场疯狂的争夺浪潮。除了授课外的所有空余时间,全部都被族人们用来训练自己的负重奔跑能力。除了被规定不能参加训练的老人外,每一个人都在背着一大堆沉重的东西奔跑。所有的人都在给自己打气,给自己加油。那种狂热的劲头,就连天翔自己看了也觉得吃惊。

“有竞争才会有动力,有奖励才会有活力。”

这是古人书中的一句话,也只是到了今天,天翔才总算是明白其中的奥秘。

一个月后,比赛如期举行。天翔没有食言,三十二双蝗皮鞋,公平地分到了三十二位获胜者手中。看着其他人羡慕的眼光,这些胜利者第一次感到了自己存在的骄傲与价值。而没有拿到奖品的人也意外地发现,自己居然能够背着那么多的东西,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跑完全全程。这在以前,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任何人对年轻族长的话感到过怀疑。而“族长的命令就最正确的选择”这样一种说法,也逐渐在族群中慢慢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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