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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页)

大方,总是直到把那大包小包的花拖回家,才发现有限的院子里,早已列土封侯,各有所主了。

怪不得母亲用“见缝扎针”这么妙,又无比贴切的词来形容我。实在为了安排上百棵的各式花卉,我真是绞尽脑汁,几乎把每一块可用之地都种上了,甚至篱墙之外,后面山坡的森林里,都有了被我淘汰,却舍不得扔掉的花卉。

当然我是舍不得将玫瑰种到后山去的,那么馥郁又端丽的花朵,理当占据园圃中最重要的位置,以她夏日的娇艳,与那仲春的牡丹各擅胜场。

只是我的玫瑰,唯独在孟夏和仲秋绽开,当别人园里玫瑰怒放的时刻,我的花朵反倒贫乏得可怜,原因是:

孟夏时百日草和风仙都矮,挡不到阳光,所以花圃中间的玫瑰长得好;至于盛夏,四周全被草本植物遮盖,只好委屈着不动。直侍仲秋,别人都凋零之后,再拾取一点冬天来临前的阳光。

或许因为夏日的激情,未能得到舒放,虽然纽约的10月已经相当寒冷,这些玫瑰倒还都顶得往,只是花茎瘦小得可怜,叶子也单薄得很,怯零零地探出花苞,偷工减料地开一朵小小的花,那细细的茎却还禁不住地,像是高龄失婚,终于出嫁的老新娘,羞赦赦的低了头。

为了怕她们支持不住寒风的侵袭,总是不待花朵开满,我就会把她们剪下来插进花瓶,既是寻找晚来的春天,就不妨做个温室的花朵吧!好比年轻时出嫁,与丈夫一番辛苦是当然的事;年长结婚,则理当有个温适的窝。

问题是,虽然有如此素心体人的主子,将她们移入南窗的阳光下,那些晚来的玫瑰,却恐怕因为先天的不足,没有两天,就片片凋零了。

晨起时,常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俯身在窗下拾取散满一地的花瓣,把那虽然脱离母体,却犹然芳香而完整的花瓣,一片片叠成一本小书的样子,轻轻地放到我绘画调色的碟子里悼念。

相信每一片花瓣上,都记载了一首诗,或是一些夏日的幽怨词语;或只是一些叹号,留给那失去的季节展读。

令人惊讶的是:

去年秋天。

想必是暮秋初冬了,我阶前的黄玫瑰,居然在那大西洋的寒风中,同时生出了三个蓓蕾,且于某一日的傍晚,默默地绽放了。

北国初冬的晚霞特别美,因为太阳移向南方,不似复日的刚烈,使那彤彩带着一抹淡淡的酪黄,恰巧映在黄玫瑰剔透的花瓣,竟然仿佛镀上一层K金般。那金是透明、诡橘而跳动的,在华贵中显示无比的清纯,甚或是一种圣洁!

我被那景象迷惑了,竟忘记将她们剪下来。

夜里,气温突然降到零度。第二天早上,当我走到铺满白霜的石阶时,那三朵黄玫瑰已然被冻透,而僵住枝头了!

接连的几日,都是冰寒彻骨的日子,北风也特别凛冽,我一次又一次地站在窗帘后,看那在风中颤抖的三朵冰冻的玫瑰。

恍如暮年之恋,刚刚领略毕生向往,却不曾经历的刻骨铭心的初恋时,却突然遭遇死亡的打击,应该是不瞑目地弃世,抑或安然而带着一抹淡淡的笑容离开?

毕竟在有生之年爱过了呵!在最美的晚霞中,领略了绽放与吐露的快乐,那跟来的死亡,又算得了什么呢?

渐渐,我把她们遗忘了。直到寒流过去,到园中点视残圃,才发现,那三朵苦命花,居然还挺立在枝头。

“那么大的风,居然没把花瓣吹散?”

还是应该说那离开爱恋的不甘心,使她们竟成了像希腊神话中看到玛杜萨,被凝塑成的石雕,永恒地望着天空:

“请交还给我!请交还给我!”

我那迟来的,却无比宝爱。爱我的丈夫,如同呵护着自己儿子般的暮年之恋!”

我小心地把那三朵黄玫瑰剪下来,她们虽然僵硬,却依然完美地维持着初绽时的姿态。

那是凝固的美,成为了永恒的存在。

直到今天,她们仍然在我的水晶皿中端丽地绽放着,且只要我靠近,便能嗅到那股谈谈的,犹如17岁少女,初恋时的芳香。

柜子深处

女主人先用白色的餐巾擦了擦手,再一手扶着壶盖、一手握着把子,为三人将茶注满,那小心翼翼的动作,像是唯恐弄出一些声响,以免破坏了这冬日午后的安宁,又仿佛怕手印会留在那蕴藉而光可鉴人的银器上。此刻黄色的日光,正由落地窗间洒入,在小餐桌四周,散射成一囵圈的光晕。

“以前这个时节,常有成群的年轻人,到我们后院来看梅花,又叫又笑地,吵得要死!”女主人说。

老人轻轻放下杯子:“带你到我的学社看看吧!”便起身向里屋去了。

“他真是喜欢你,除了我们的儿子,他不曾带过任何人去他的学杜,或许是因为你长得像理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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