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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第1页)

叶枫手指轻动,酒杯霍然倒转翻回,一滴红色的酒液明珠般的跃出,再次落到酒面,荡漾十分,酒杯已经到了叶枫鼻前,他不过缓闭双眼,轻轻的一嗅,叹息了一声,多少有些惋惜:“酒是好酒,只不过杯子差了点。”

他杯子倒转的时候,陈小青也是吓了一跳,杯子差点脱手飞出,砸到斐少爷的脑袋上,绝世高手的一举一动,在内行的眼中,都已经有着说不出的流畅舒展,混于天然,杯子倒转送到面前,看似轻轻一转,陈小青却是跟学不来。

她只怕酒会从酒杯口流出来!

此招虽然流畅,却有两个名字,分别叫做玉龙倒挂,龙吐珠,陈小青在法国多年,也算是在酒吧亦或上流社会圈子混迹过不少的日子,如此优雅的轻转玉龙的手法,只能是在传说中听过!

此种转法也有人能够做到,但是都以速度取胜,弄不好的酒杯中的红酒溢出了酒杯,那就是得不偿失的丢脸,更何况转的过快,有种吃热豆腐的仓促,反倒影响了观感和效果,而恰到好处的旋转出一滴酒液,震出酒香的,陈小青那就从来没有见过,她在法国巴黎的时候,就听过一个舞会上,酒杯耍的最好的人听过,巴黎的酒神米歇尔先生就有这么一招!

只不过巴黎的酒神米歇尔她是无缘得见,她却从来没有想到过,在这个看似很平凡的派对上,竟能看到如此的高手!

“酒杯不行?”戈民辉也和陈小青一样的想法,不敢如叶枫一样的倒转酒杯,只是轻轻的转动着酒杯,本来想和叶枫一样的去嗅一下,却觉得脖子有点僵硬,人家如同嗅花,自己硬硬的脖子伸过去,好像闻狗屎一样的难看,索性放弃了这个动作:“莫非叶先生不但只喝最好的红酒,还只能用最好的杯子?”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叶枫望着那杯红酒,淡淡的:“戈先生莫非没有听过脍炙人口的两句诗?喝酒当然要好,只是杯子更是马虎不得。”

戈民辉差点气晕了过去,这位非最好的红酒不喝,看起来非夜光杯不用,自己这次可是请了个大爷,还要哄着才能求他喝一杯几千块一杯的红酒,自己不是犯贱,那是相当的犯贱。

“夜光杯?”陈小青眼前一亮:“叶先生见过,我只以为只有传说中才有,或者市面上流行的那种仿制品?”

“夜光杯,白玉之精,光明夜照。”叶枫喃喃自语,偏偏声音在场的几人都能听到,斐少爷看着叶枫端酒的仪态,竟然感觉一股压力传了过来,大气都不敢喘上一下,这种畏惧可以说是无名,又让他感觉到十分的奇怪,因为他这种畏惧,只有面对老爸训斥的时候,才会出现。

“西汉东方朔《海内十洲记》记载,姬满应西王母之邀赴瑶池盛会,席间,西王母馈赠姬满一碧光粼粼的酒杯,名日‘夜光常满杯’,后人简称夜光杯,唐人王翰一句:“葡萄美酒夜光杯”之后,诗以杯名世,杯因诗增辉,此杯喝酒,皓月一耀,玉液生辉,杯壁不过蛋壳薄厚,却是更能让人心旷神怡,豪兴勃发。”

叶枫细语轻声,只是凝望着杯中的一抹红:“戈先生这等水晶玻璃打造的杯子,透明度高,折射率小,比起路边货,当然高级了很多,只是,可惜。”

他说到这里,落寞的笑笑,摇摇头,只不过言下之意是个人都明白,那就是比起了夜光杯,那就差了太多。

戈民辉泥菩萨的脾气,也有点冒火,偏偏人家说的头头是道,自己身为东道,倒不好说出,你嫌我的酒杯不好,自己拿出夜光杯来喝吧,这样说法不免有些过于小气,总不成客人来喝酒,你让他自己准备杯子:“那这次实在的可惜,只好等叶先生什么时候开个派对,鄙人去看看夜光杯是个什么模样。”

叶枫只是笑,更显得高深莫测。

方竹筠有些吃惊诧异,这一番话说出来后,她终于明白自己不但比叶枫的见识差了很多,就算这个陈小青,她见了都有些自惭形秽,她虽然不能说是乡下来的姑娘,可是却从来不会培养这种知识,听到了自然觉得有些敬仰,看着三人端着酒杯,姿势风雅,桌上虽然还剩有一杯酒,可是却已经怯怯的不敢伸出手去。

她只怕自己冒然出手,端起了杯子,和斐少爷一样让人家讥笑,让叶枫有所看轻,只不过剩下的一杯红酒,迟迟没有人去碰,那是戈总留给自己的,虽然在场的其他人,都被叶枫的锋芒吸引,可是那杯酒却是压在方竹筠的胸口,让她难以呼吸。

看着叶枫只是笑笑,并不回口,戈民辉心中总算舒服了一些,心想你小子其实也是嘴头上,手头上的能耐,若说真的有夜光杯,那就是打死我都不信。

“杯子虽然不好,酒还是不差的,叶先生看来只能委屈一下,品上一口,让大家看看什么叫做真正品酒的功夫。”戈民辉虽然知道自己备的酒杯很结实,还是希望那个高脚的酒杯,高脚突然折断,喷个叶枫一身,那才叫个爽,只不过这种念头向来只能在脑海里面转转,大棒子也只能藏在身后,戈民辉态度可比大叔和善了很多,盯着叶枫的那只手,希望能够突然抽筋。

只不过想像是想像,事实上叶枫的手指有如拈花般轻柔,一只手却是稳如磐石,他嗅完酒香,手腕轻晃,已经轻轻的摇荡酒杯,仿佛爱抚花瓣一样的轻柔,只肯手指和其之间若即若离的接触,就算重一分都是不忍。

陈小青很想放下酒杯,因为比起叶枫手指的轻柔程度,她觉得自己像在端个脸盆。

她突然有种醒悟,有些人的气质就是天生的,后天再怎么模仿,都不过是邯郸学步,不登大雅。

叶枫酒杯在手,轻轻的旋转,让人忘记了他的木讷,忘记了他的眼镜,忘记了他的平凡,别人注意到的,只是一个大师展示着脱俗绝伦的技艺。

拈花指?陈小青强自让自己的目光从酒杯上移开,极力想要看透叶枫眼镜后面的那张脸,她记忆的深处,不知道怎么的,冒出了个这个词语,她好像在哪次酒会上听谁说过,好像有哪个天才发明的这种技艺,只不过好像当时都笑说无稽之谈,没有深说,她也是听过就忘,现在要想,一时却又记忆不起。

她极力的想要认出眼镜后面的面容,只是很可惜,她看不穿。

这绝对不是个平凡的人,陈小青只是这样想,虽然没见过米歇尔其人,可是陈小青坚持的认为,叶枫摇酒的功夫,甚至可以和米歇尔酒神相媲美,她正在沉思的时候,突然听到周围一声惊诧的呼声。

陈小青望过去,刹那间凝立在那里,几乎忘记了思维。

她几乎难以置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叶枫的手中,竟然出现了一条龙!

血色的龙!

陈小青才发现叶枫的手已经变的很白,白的有如飘渺的白云一般,水晶的酒杯已经隐而不见,只见到红酒组成的一条血龙穿梭在云际之间,翩翩起舞,龙腾雾罩。

飞龙乘云!陈小青心中一声低呼,脸上一阵潮红,这种功夫她也只是听过,传说是酒神米歇尔的不传之密,怎么会出现在一个看似不起眼的人手上?

叶枫,到底是谁?

宾客,主人都已经吃惊的忘记了说话,低呼的一声后,再也没有了声息,仿佛声音大了一些,都会让那条血龙破云穿出一样!

酒香慢慢的弥漫出来,很淡很轻,却让人精神一震,不由自主的去吸,只是想要找到酒香的源泉。

戈民辉其实还不如陈小青的见多识广,不知道这叫什么飞龙乘云,不知道什么米歇尔,可是他就算再迟钝,也已经认出来,叶枫这招绝对不简单,叶枫手指轻柔,却是动作极快,他用手掌的变化隐去了酒杯的闪现,手指的灵动旋转着酒杯,只是利用拉菲酒质纯正,挂壁酒液黏稠停顿,加上手掌的色泽,形成了这么一条云中穿梭的血龙。

只不过道理听起来简单,世上又有几人能够做到?戈民辉心中一阵惘然。

叶枫已经开始移步,看起来白云也在移动一样,只是血龙仍在穿梭不停,没有止歇,别人只注意到龙,注意不到他的这个人,或许,他这个人,本来就是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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