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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要替她出一本“台湾之女”。

幸好陆家爸爸没瞎、陆家妈妈没疯,否则陆小语版的“乞丐查某囝仔”就会登上畅销排行榜。

怪哉,她又不是菜摊上摆过隔夜卖不掉,垂头丧气、死气沉沉的烂茼蒿,值得他们这般大力推销吗?

尤其是宜芬,她怎能自己挑走那颗最鲜嫩多汁的上等果子后,再回头频频催促她把那袋烂掉的过期水果提回家?

自古有云: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养着养着就养虎遗患了。

推开咖啡,她把硕侨身前的红茶拿过来,像中古世纪的吸血鬼,不换气地长吸一口,那杯红茶当场阵亡。

她抬起头,皮笑肉不笑插进话:“我,陆小语,二十一岁,正值青春发动期,家中父母双全。小语无长‘胸’,阿爷无大‘女’儿,幸好天下太平、有人高喊两岸和平协商,所以至今我尚且无须‘市鞍马’、‘从此替爷征’,我从小的愿望是……”

在众人诧异的眼神中,小语左望右观,很无辜地笑笑说:“你们不是打算替我出一本伟人传记吗?难道是我会错意?”

说到这里,如果还有人能把这出相亲戏完整版唱到终场,也算有本事。

“浩祥、宜芬,你们先坐一下,我跟小语谈谈。”他推推眼镜,把她往楼下带。

小语攀着门口的麦当劳叔叔手臂,佩起嘴,一肚子怒气无从宣泄。

他带着研判意味的眼光望住她,镜片后的眼睛看不出有没有生气。

一时间他不说话、她也不出声。

须臾,小语憋不住投降了,顾左右而言他:“麦当劳叔叔站在这里,害人家的摩托车停不进来,我要去告它路霸,让交通大队把它拆除。”

嘴巴说告,身体却越靠越近,到最后,她的两只手精神错乱,误把“它”当成侨哥哥,硬是环上人家的腰身。

“你在闹别扭?”

他嘴角扬起时,她的心脏动脉松弛、血红素正常运转,方才贫血的头晕现象宣告消失。

“为什么不喜欢浩祥?”硕侨问,扳住她的肩膀,不让她再钻入麦当劳叔叔怀里,他今天身上没带足够的钱,恐怕赔不起人家一个麦当劳叔叔。

“他很矮。”挑毛病不是她的专长,可惜在她眼中,他的缺点多过优点。

“一七二是中等身材,不算矮。”他反驳。

“我有一六五公分,要是配个一七二的矮男人,岂不是一辈子都不能穿高跟鞋?”说到这里,她赌气地挥掉两颗泪水。然后,当她抬头对上他眼里那一点点的小小怜惜时,翡翠水库泄洪啦……哗……强烈台风过境……

从来不知道,不穿高跟鞋对她会有那么重要,重要到让她一想起未来,不能套上“矮子乐”的悲惨岁月,就会眼泪鼻涕齐飞。

他摊摊手,把手帕递到她面前,接着出借自己的肩膀。

小语好高兴,他掏出来的是手帕,而不是用一次就扔的面纸,那么,后天她就可以把手帕洗得香喷喷的送还给他,然后再借故哭上一场,他又掏出手帕……

就这样,冤冤相报、恶性循环,制造无数次的“浪漫相遇”,噢……浪漫耶!

“除了身高,你对他还有哪里不满意?”他轻声叹息,接受她的说辞。

“他眼睛没有双眼皮,还不戴眼镜遮丑,既没自知之明,又不斯文。”自从认识硕侨后,所有没戴眼镜的男人都和斯文绝缘。

“还有呢?”他兴味十足地看着她。

“他说话声音太大,好像是雷公的直系血亲;他头发太多,好像乱葬岗的杂草;他喜欢动不动就抓抓头,好像台湾保护过度的弥猴;他很爱吐舌头,好像恶心巴啦的变色龙……”

一路说到底,连服务小姐给他的那杯红茶,看起来都和长满红虫的基隆河水一样可怕。虽然他那杯和她刚喝掉的那小半杯,出自同一部机器。

“总而言之,他被三振了?”

“对!他被三振、四振、五振,震成脑震荡、震出三级的昏迷指数。”

“好吧!那你想要几公分高的男朋友?”他妥协,不想再勉强她。

“一八三!”像你这样高!她在心里补上一句。

“还有呢?”

“要戴眼镜,说话慢慢、斯斯文文的,要客气有礼,喜欢穿蓝色衣服、喜欢晨跑,虽然喜欢打篮球,可是不会全身冒出汗臭味……”她握住他的手,偷偷搜集他的细胞,在心底复制一个侨哥哥。

她在说玉皇大帝吗?否则凡人中有哪个流了汗还会泛香的?除了历史上记载过的回族香香公主外,好像没人有这等本领。

不过……他坚信海上有逐臭之夫,香香公主身上的气味会被小说家拿来渲染的原因无它,就是乾隆皇爱嘛!情人眼中出西施,因为爱情,眼睛都有权利“破病”了,谁规定嗅觉不能暂时秀逗?反正恋爱中的人最伟大。

“既然他已经被三振,我们是不是要回去把这个不幸消息,告知当事人?”他好笑地揽过她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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