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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吃货的境界(第2页)

“一边去,还惦记着吃蜂蜜是不是,你个吃货,再不滚信不信俺踹死你!”田小胖把小白扛在肩膀上,小猴子也把手里的塑料袋举得高高,生怕被大黑熊给抢了去。

这个大狗熊刚才听了田小胖的曲子之后,竟然一点也不怕他了,死皮赖脸地绕着他转圈,看来还没吃够蜂蜜呢。最后气得田小胖在它屁股上踹了两脚,这货才晃晃悠悠离去,还一步三回头的,一副恋恋不舍的模样。也不知道是舍不得田小胖呢,还是舍不得蜂蜜呢?

“以后不许到这边的林子转悠,否则见一次打一次!”田小胖还不忘警告一番。不过以这家伙记吃不记打的性子,能不能遵命就难说了。

随后,田小胖又在林子里发现几处蜂巢,都是那只玉峰王分出来的。而他也找到了玉峰王的藏身之处,竟然在一处石头砬子里建了个硕大的蜂巢。而且,玉峰王统帅的这些野蜂,明显个头更大,毒性显然也更强,难怪刚才那只狗熊没敢上这边来嘚瑟呢。

至于种下的人参,也都发芽了,不过第一年的人参只有一个叶柄,上面长着三片小叶儿,也就是俗称的三花子,要不是田小胖感官敏锐,能捕捉到人参散发出来的那股灵气,还真不容易找到。

再下一年,人参就会长出五片叶子,三大两小,俗称巴掌子;三年生的人参呢,就会从主茎上分出两个小杈,没个小杈上面也是五片叶子,这时候就叫二甲子。以后每隔一年,就会多分出一个杈子,依次叫灯台子、四匹叶或者四品叶、五匹叶,最后到第七个年头以后都叫六匹叶了。

以前老放山的,六品叶以下的是不会采的,都留给子孙后代。到了现在,只怕已经没有几个人遵循这样的规矩了。

要不怎么说,别看当今科技进步了,但是有些东西,却实实在在是退步了。

边走边琢磨,田小胖也渐渐瞧出来了,这片林子,因为蜂群的存在,所以野猪啥的大型野牲口大多不敢在这安家,反倒是给人参的生长提供了一个幽静的环境,这样似乎也不错。

出了林子回村,游客都去了草甸子那边,村里剩下的人不多,正忙着做饭呢。看到田小胖手里拎着半拉蜂巢,汤博士立刻过来讨要一小块,说是一会化验,这家伙都落下毛病了。

“汤博士,咋还顶个黑眼圈呢,是不是明白叔昨晚上跟你算账啦?”田小胖还不忘打趣两句。

因为没了翻译,所以精通外语的李想也就总跟着汤普森,笑着给翻译过去。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跟老外开玩笑的,尤其还是素来在业内有着暴脾气美名的汤普森博士。

“亲爱的小胖,昨天晚上跟何教授一起赶稿子了,今天已经传过去,我们商量之后,把你排在第一作者的位置,你还满意吗?”汤博士倒是一点不生气,反倒笑呵呵地说出了令李想无比震惊的一番话语,要知道,一篇论文的第一作者,那可是最重要的角色。

田小胖则摆摆手“这些我都不怎么懂,你们随意。中午都上我家吃饭,今天有点好东西吃——对了,把何教授也叫着。”

汤博士很实诚地点点头:“亲爱的小胖,你不叫我,我也会去的。”

早早的,田小胖就去山上送饭,等回来之后,李铁军果然已经到了,正在村里瞧那些晾晒的蘑菇呢。看到田小胖,李铁军脸上不禁笑开花:“小胖兄弟,你们这的蘑菇大丰收啊!”

“所以才把军哥请来嘛,走走走,先去俺家吃饭。”田小胖拽着李铁军回家,饭菜都领回来了,主要是从甸子那边打回来的鲜鱼。除此之外,杨老爷子在家没啥事,又多弄了几个小菜。

饭桌就放在瓜藤架下边,汤博士与何教授当然早都就位,就等着田小胖回来开饭呢。

“稍等,马上就好。”田小胖拿出几根大松茸,清理干净之后,切成一片一片的,松茸里面白如凝脂,仿佛是上好的羊脂玉做成。

“我说老弟,这松茸不会也是你们这边出产的吧?”李铁军当然认识松茸,只是这种高端的食材,他也是今年才渐渐入行,主要还是黑瞎子屯出产的葛仙米和羊肚菌等等,帮他上路的。

田小胖点点头,然后拿着一小块羊油在锅里蹭了几下,稍稍淌出些油脂之后,就把一片片松茸放进锅里煎着。随着滋滋的轻响,很快就有一股浓郁的香气飘散出来,引得大伙都直吸溜鼻子。

还没等吃呢,馋虫都先被勾出来。汤博士眼睛一亮:“亲爱的小胖,多给我几个,一会拿回去化验!”

“只怕最后都装你肚子里化验了吧?”田小胖揭穿了汤博士的险恶用心,吃货的最高境界,和那只大狗熊一样,都是不要脸。

田小胖把松茸翻个之后,很快就出锅,这东西可千万不能煎老喽:“来来来,都尝尝吧,大山最鲜美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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