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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书斋>非人类都要跟我做朋友by知柳 > 33 同居三合一 两男一女的同居(第2页)

33 同居三合一 两男一女的同居(第2页)

他感到体内阵阵剧痛,像是被刀一寸寸凌迟,让他想要凄声惨叫。

周围的人在低语:

“按照经验,他只能坚持三分钟。”

“三分钟后,抽干他的血打给下一个人……”

“祭洗十三次后,圣血强度就是可以承受的了。”

“不对,他怎么还没死……”

……

当时霍廷还听不懂他们的话,但后来他会知道,血族曾有位至高无上的皇帝托尔霍德,主掌雷霆和神罚,他留下的血被称为圣血。

因为圣血烈性太强,普通的吸血鬼无法承受,所以他们会抓来人类,将他们转化成吸血鬼以后注入圣血,直到他们死亡,再抽出血注射给下一个人,反复十三次。

贵族便可以接受被祭洗后的圣血的力量。

然而霍廷却不肯死,他挺过刀割火烧一样的痛楚,挺过炼狱一样的极刑,三分钟,五分钟,一个小时,整整三天三夜……

把他的命当做祭祀的牲畜?做梦去吧!

霍廷承受住了圣血的力量,仿佛浴火重生,当他站起身的时候,牢笼破裂,大地震颤,雷电和火焰承载着愤怒从天而降,而其他人只能匍匐在地。

他身体里的是最后一瓶圣血,所以他成为当今世上唯一一个纯血公爵。

他体内流淌的是尊贵的托尔霍德皇帝的血,他将代替托尔霍德行走人间,执掌神罚。

他用雷霆一样的暴力扫除反对的势力,穿过荆棘之路,登上血族的王位。

他的生命伊始就是永无止境的强权,并且往后二百年依然如此。

没有人知道,这一切的代价是,他无时无刻不在受着圣血的折磨。

强大的能力带来的是无边痛苦,细小的电流每时每刻在他的血管里流窜,仿佛有一万把刀在切割他的身体。

当他引天雷而降扫平战场的时候,同样的痛楚加诸其身,他的外表坚不可摧,他的内里千疮百孔。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力量越来越濒临失控,情绪激动的时候更是如此。

他查阅古籍,得知当年托尔霍德就死于一场惊天动地的雷暴。

他知道,那也将是他的宿命。

——掌控雷霆的人,最终注定被雷霆反噬。

那夜只是他的又一次失控,漫天电火流窜,他立于槐江之上,忍耐万刃穿心的痛楚。

直到一个金发女孩,像是某种走失的小动物,孤零零地走上大桥。

很微妙的,在霍廷的感知中,女孩身边没有任何电流,她是一个绝对隔离的存在,像是平静的暴风眼,像是雷场中唯一的绝缘体。

但这世上根本没有绝对的绝缘体,空气平时也不导电,可只要有足够大的电压,空气也能击穿,更何况是人体!

女孩像是感受到什么,回过头,大风吹起她的长发,露出明亮漂亮的一双眼睛,像森林里透过茂密的树干猝不及防和猎人对视的小鹿,眼里带着一点湿润的水汽。

霍廷大步上前,抱住了她。

那一刻雷声平息,万物安宁,他体内永无止境的疼痛骤然消失。

两百年了,他第一次知道,“不疼”是一种什么感觉。

浸泡在痛苦中的灵魂,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了甜头,像是在只有黑白的世界里,被一缕金色的光芒强有力的穿透。

那是一种,这辈子都不想放手的感觉。

他的渴求和依恋被许西柠误解成喜欢,那也没有关系,他骗她说自己是一见钟情。

许西柠是个很好的恋人——至少在恋爱中是这样。

她风风火火地进入他的生活,要他陪自己去海边,最后霍廷只好在晚上陪她在海岸边散步,结果被她偷偷泼了一身水;

她喂他吃奇异柠檬糖,偷偷看他反应,结果血族尝不出人类食物的味道让她大失所望;

她说他家看起来太空了,用很多黄色的小雏菊装点客厅,还有粉色的垂耳兔拖鞋,情侣水杯,情侣牙刷,一系列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在他家。

不管她做什么,霍廷都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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