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创作不是自传
宝玉大致是脂砚的画像,但是个性中也有作者的成份在内。他们共同的家庭背景与一些纪实的细节都用了进去,也间或有作者亲身的经验,如出园与袭人别嫁,但是绝大部份的故事内容都是虚构的。延迟元妃之死,获罪的主犯自贾珍改为贾赦贾政,加抄家,都纯粹由于艺术上的要求。金钏儿从晴雯脱化出来的经过,也就是创造的过程。黛玉的个性轮廓根据脂砚早年的恋人,较重要的宝黛文字却都是虚构的。正如麝月实有其人,麝月正传却是虚构的。
庚辰本《石头记》特有的回前附叶,有三张格式与众不同,缺第一行例有的书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但是看得出这部位仍旧留着空白。这三叶在第十七、十八合回、第四十八、第七十五回前面。
第十七、十八合回的这张扉页上有总批也有标题诗,又有批诗的二则,用小字批注在诗下,己卯本另作一段,不及庚本清楚。
第一段是总批:
此回宜分作二回方妥。
除了庚本,己卯本也有这一段。此回只有这两个本子还没分成两回,但是己卯本在介绍妙玉一节后已有朱笔眉批:
"不能表白"后是第十八回的起头。
是遵嘱分两回,指示下一个抄本的抄手。这条批显然时间稍后。回前附叶上的第一段则是写给作者的建议,性质与第七十五回的相同:后者记录誊清校对的日期──乾隆二十一年(一七五六年)五月七日──并提醒作者中秋诗尚缺,回目也缺首三字。两次的备忘录只适用于新稿或是刚改写完毕的定稿。
庚本第十九回不但没有回目,连回数都没有,第一页正文从边上抄起。上一回末页空白上墨笔大书"第十九回"四字,显然是收钉十回本后另人代加。第十九回回末有满人玉兰坡一条墨笔批语:
此回宜分作三回方妥,系抄录之人遗漏。
此回共十六页,其他各回十页上下不等,这一回也不算很长,绝对不能分作三回。唯一可能的解释是:玉兰坡所见的"此回"是改写前的第十七至十九回,三回原是脂批所谓"一大回"。庚本的第十九回是新分出来的。
第十七至十九回是在诗联期分成两回,所以两回回末都有"正是"二字,作结的诗句尚缺。诗联期紧接着一七五四本后,而一七五四本废除回前回末一切形式,没有新的总批与标题诗,旧有的仍予保留。因此第十七、十八合回回前附叶上,自第二段以下一定还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总批与标题诗。脂评人看了新改写的第十七、十八合回,批说应当再一分为二,又把旧有的总批、标题诗与诗下批注都抄在后面。庚本这张扉页的原本无疑的是脂评人亲笔,与第七十五回的一样,都是与此回最初的定稿俱来的。
第十七、十八合回元妃点戏,第一出"豪宴",批:"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第四十八回贾雨村代贾赦构陷石呆子,没收传家古扇献给贾赦。"一捧雪"玉杯象征石家珍藏的扇子,同是"怀璧其罪"。第七十五回甄家抄家,贾政代为隐匿财物,是极严重的罪名。但是第五回太虚幻境第十三支曲词说:"家事消亡首罪宁"。宁府除非乱伦罪旧案重翻,此外迄今不过国孝家孝期间聚赌,也在第七十五回内。倒是荣府二老身犯重罪,与预言不合。二人的罪行与伏线都在这三回,是这三回间的一个连锁。
第四十八回自平儿口中叙述贾赦派贾琏强买古扇不遂,却被贾雨村营谋到手,因此骂儿子无用,又气他回嘴,毒打了贾琏一顿。第七十二回林之孝报告贾琏:听说贾雨村贬降,"不知因何事,只怕未必真。"
贾琏道:"真不真,他那官儿也未必保得长。将来有事,只怕未必不连累咱们,宁可远着他好。"林之孝道:"何尝不是,只是一时难以远。如今东府大爷合他更好,老爷又喜欢他,时常来往,那一个不知。"贾琏道:"横竖不合他谋事,也不相干。你去再打听真(了),是为了什么。"林之孝答应了,……
第十七、十八合回贾政托贾雨村代拟园中匾对。第三十二回雨村来拜,有人来请宝玉:"老爷叫二爷出去会。"
宝玉……抱怨道:"有老爷和他坐着就罢了,回回定要见我。"
暗写雨村常来,贾政都接见。至于贾珍和他亲密,只有第七十二回林之孝提起过,但是只说贾珍贾政与他接近,反而不提贾赦。他拍上了贾赦的马屁,送了这么大一个人情,岂有不亲近他之理?更奇怪的是贾琏在古扇事件中是夹缝中人物,创深痛钜,明知雨村的阴谋牵涉他父亲的程度,此处竟说:"横竖不和他谋事,也不相干。"对他自己手下的总管,也不必撇清,唯一可能的解释是扇子公案是后添的,写第七十二回的时候还没有雨村贾赦的石呆子案。这事件全部在平儿口中交代的。第四十八回写薛蟠远行,香菱入园学诗,插入平儿来,支开香菱,向宝钗要棒疮药,叙述贾琏挨打因由,这一段是后加的,回目上也没提起。
第七十五回开始,尤氏要到王夫人处去。
跟从的老嬷嬷们因悄悄的回道:"奶奶且别往上房去。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作什么机密事,奶奶这一去,恐不便。"尤氏听了道:"昨日听见的,说爷说看邸报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事(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老嬷嬷道:"正是呢,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什么瞒人的事情,也是有的。"尤氏听了,便不往前去,仍往李氏这边来了。
这一节暗写甄家自南京遣人来寄存财物在贾政处。当晚尤氏回宁府,贾珍正在大请客赌钱,四更方散,宿在侍妾佩凤房中。次晨佩凤来传话,与尤氏的对白中有:
佩凤道:"爷说早饭在外头吃,请奶奶自己吃罢。"尤氏问道:"今日外头有谁?"佩凤道:"听见说外头有两个南京新来的,倒不知是谁。"说话一时贾蓉之妻也梳妆了来见过,少时摆上饭来,尤氏在上,贾蓉之妻在外(下)陪,婆媳二人吃毕饭,……
贾家的近亲史、王、薛家都是南京大族,连李纨娘家都是南京人,但都是荣府方面的亲戚。当然贾家自己也是南京人,与贾珍一同吃早饭的男客也可能是本家,但是也不大像──族中就是荣宁二支显赫。由贾珍亲自陪着吃饭,显然很重要。尤氏昨天刚发现南京甄家派了几个女仆送财物到荣府寄存,又听见南京新来了两个人,她不会毫无反应,至少想打听甄家的消息。究竟是什么人,此后也没有下文了。倘是伏线,下五回内也没有交代,这都不像此书的作风。又,此处有"贾蓉之妻"。今本没有贾蓉续娶的事,因此凡有漏删的贾蓉妻其人,都是较早期文字的标志。
第五回的十二钗册子与曲文是在一七五四本前,梦游太虚一回的前身五鬼回内就有的,所以曲文内有些预言过了时失效了,例如说元春死在母家兴旺的时候,托梦父母,警告他们要留个退步。到了一七五四本,就已经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与元妃托梦。同样的,"家事消亡首罪宁"的预言也属于前一个时期。
为什么要延迟元妃之死?因为如果元妃先死了,然后贾家犯了事,依例治罪,显得皇帝不念旧情。元妃尚在,就是大公无私。书中写到皇上总是小心翼翼歌功颂德的,为了文字狱的威胁。元妃不死,等到母家获罪,受刺激而死,那才深刻动人。
从这观点看来,倘是宁府罪重,与元妃的血统关系又隔了一层,给她的刺激不够大。改为荣府犯事,让贾赦闯祸,是最合理的人选,但究竟不过是她的伯父,又还不及贾政是她父亲,那才活活气死了她。而且如果仅只是贾赦扇子事发,贾政纯是被连累,好人坏人黑白分明,也较脑筋简单,不像现在贾政代甄家"窝藏赃物",可见正人君子为了情面,也会干出糊涂冒险的事来。因此分两个步骤改成荣为祸首,一层深似一层。
蛛丝马迹,可以看出第七十五回本来是贾珍收下甄家寄放财物──就尤氏与佩凤的对白中暗写南京来了两个人,贾珍陪同用饭,作为后文伏线。至于尤氏撞见甄家暗移家产到贾政处,这一节正如贾赦的扇子公案,也是后添的,按照此书最省事的改写方式,在回首加一段,只消在一回本稿本上加钉一叶。
第三十七回回首贾政放学差一节,也是用同样方式后加的。全抄本漏改,因此缺这一段,回首曾有一张黏贴的纸条,想是另人补抄这一段,后又失落。此本第六十四回贾敬丧事,就是贾赦贾政兄弟俩搀着贾母(第三页末行;第三页下,第一行)。此处三次提起"贾赦贾政"、"赦政",不可能是笔误,当是添写贾政外放之前的本子,所以贾政仍旧在家。
戚本第六十四回以贾贾珖代替贾赦贾政。庚本缺此回,己卯本也缺,庚本用己卯本抄配的这一回补上,此处是贾赦贾琏父子搀扶贾母。原因很明显,作者发现了全抄本此回的漏洞,贾政不在都中,不能在丧事中出现,因此改为贾贾珖。但是这样一来,主持贾敬丧事的贾赦倒反而靠边站了。由两个族侄孙搀着贾母吊侄儿的丧,也远不及两个儿子搀着亲切动人。于是又改为贾赦贾琏,儿子孙子搀着。但是俞平伯还是指出此处"贾赦贾琏"不大合适,想必因为贾琏这人物太没有份量。
因此第六十四回分甲(全抄本)、乙(戚本)、丙(己卯本抄配)。还有一处歧异,回末贾琏筹备娶尤二姐:
又买了两个小丫头。贾珍又给了一房家人,名叫鲍二,夫妻两口,预备二姐过去时服役。
──甲、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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