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南门雅的父亲南门翰是一名摄影师,所以特别喜欢窗。不过到底是拍摄什么的,宋宜闵并不清楚,她觉得南门翰像四处流浪的摄影师,墙壁上掛满了风景照片,环境、文化各异,显然是在不同的地方拍摄。
宋宜闵从有着最好景观的窗户望过去,客厅不见任何人影,倒是房间床上就有一团用被子包得涨鼓鼓的物体,显然是有人赖床不起。
她笑得似盛开的太阳花,踮起双脚靠近,手背往玻璃窗前反覆轻敲,有如音乐表演:「南门雅,南门雅……」
床上的东西果然蠕动起来了,左一扭,右一捲,终于冒出了一头橙色的短发来。宋宜闵歪着头细看,那男孩恐怕是染发太频密,又没有好好护理,即使阳光金灿灿地射到他的头顶,依然觉得那团头发略显暗瓦,缺少活力。
好不容易南门雅才爬起来,顶着杂菜锅似的头打开窗,神情兇恶地吼叫:「你好烦!」
「快给我开门啦!我买了热呼呼的叉烧包,还有豆浆!」宋宜闵灿笑着说,心底暗暗诧异:南门雅并没有刚睡醒的懒音,火红色的双眼也很有神。
他早就醒了,甚至没有睡回笼觉,只是在被窝里缩成一团而已。
为什么呢?
南门雅不情不愿地走到客厅为客人开门,今日宋宜闵穿的是鹅黄色的缎带裙衫和紧身牛仔裤,及肩的头发简单地束在脑后,予人清爽俏丽的感觉。就连南门雅都觉得:打扮得蛮好看的。
好看归好看,作为男性的南门雅并没有出口称讚。
宋宜闵很习惯地坐在自己的专用座位,南门雅右方的小木凳。她笑了两声,把一大袋还冒着烟的叉烧包甩到木桌上,端出两瓶豆浆。虽然简单廉价,作为午餐称不上丰富,却也够吃个又饱又满足。
少女一边吃,一边讲述路上看到的芝麻小事,诸如隔壁小陈厕所没水了,淘气鬼小西被狗追了几条街,张婶的特价叉烧包……
明明只是一堆微不足道的间事,真亏这女孩能聊得这么快活。
南门雅捧着那瓶冰冻的豆浆啜饮,太冷了,也太甜了,有点难以咽下。
不期然地,他想起了那个很喜欢甜食的二哥,每次喝奶茶都要放三匙白砂糖,喝的时候还会愉悦得像是小猫偷了腥,幸福地瞇起眼睛笑。那位高傲又爱唸人的二哥,往往只有那时候才会笑得好不天真。
为什么南门望会出现在水仙岭,这个偏僻的地方呢……是巧合?还是知道了他和爸爸的行踪?
真搞不懂。南门雅咬了一口叉烧包。
一开始,他跟随父亲前往国外生活。他的英文能力差,可学校上课全用英语。班上有些跟他一样是黄皮肤的华人,会说中文,但大家聊天还是倾向用英语:说几句中文,便插入些英文来。
他参加了戏剧社团,但无法流畅地说英文,听也听得断断续续,难以融入。后来乾脆不再去,一放学就回家锁进房间内,学英文远比起参与这种英语课外活动更有价值。
父亲沉默寡言,鲜少探问南门雅的生活状况,却把南门雅所遇到的大小烦恼尽收眼底。于是二人在8月份重返祖国,来到水仙岭暂住,好让南门雅能够无忧无虑地唸书成长。
相比起国外的日子,南门雅还是觉得在自己的国家生活舒畅得多了,他可以轻轻松松地记住大家的姓名与脸孔,面对数学也不需要再猛查英语辞典理解题目。虽然,他仍需要面对各种不习惯的人与事,但他觉得一定可以顺利跨过。
──本应如此。
南门望接下来到底会有什么行动,对南门雅来说,就是完全不想去猜测、也不想多想一刻的问题。
说到底,南门望跟南门希是没两样的,都是向他施暴的人。
到底南门望的下一步是什么……
他不禁打了个哆嗦。
「咦?」宋宜闵说到一半就停下来,靠近南门雅问:「天气冷吗?天啊,没想到南门雅你也会怕冷!」
南门雅立即清醒,不自在地摸了摸冰凉的瓶身:「才没有。你……昨晚把那个受伤的人送到哪里?」
「石俊大哥家啊,比送去医院还快嘛。你昨晚打完人就跑了,现在才来关心受害者吗?」
「那……那个石俊能治好吗?」
「唔,只是普通打架,我猜笨蛋四人组没下重手,都是皮外伤吧?」宋宜闵精灵地眨着眼睛,总觉得有南门雅有些古古怪怪的,「啊──不过呢,那个美少年有血友病吧?」
「嗯?」
「血友病应该蛮麻烦的。我刚刚晃到石俊大哥家,不过没有人。不知道是出去逛街吃饭,还是要送病人去医院呢……」
南门雅垂着头,狠狠把叉烧包咬下23,没怎么细嚼便吞下肚。
血友病,这三隻字对南门雅来说,真是听到连耳朵都起茧了;可同时也陌生无比。
二哥南门望有血友病。据说水仙岭这儿曾经有一名孤儿院孩子患有血友病,半年前死了。
他知道血友病并不是感冒那般的小病症,需要长时间调理。但对于这个疾病的详细资料,他的掌握近乎是零。
跟血有关,而且很难医治──大致是这样吧。
他只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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