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凌取出天注针,先用两枚针打在熊琦特殊穴位上,让他暂时陷入昏迷,方便自己操作。
另一个原因则是他不想让熊琦看到自己使用不朽之气的过程。
接下来,他便运起不朽之气,探测到熊琦体内的两枚天注子午针的位置。
他将两枚天注子午针以不朽之气封住,固定在无关紧要的位置。
然后,以不朽之气吸出了其中的一枚。
至于剩下的一枚,则继续让他留在熊琦体内。
之所谓这样做,他是想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像熊琦这种人渣,一旦身体恢复正常,绝对会找机会向自己报复。
所以,他要彻底杜绝这个可能。
取出一枚天注针,熊琦只能保命,今后一旦发现他有作恶的苗头,则可以催动他体内剩下的那一枚天注针,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操作完毕后,金凌用掌劲将熊琦拍醒。
熊琦不得不接受现实,知道自己的命捏在金凌手里。
虽然极不情愿,还是言不由衷地向金凌道了句谢谢。
对此,金凌显得无比淡漠,充耳不闻。
“熊琦,希望你明白一个道理,我要杀你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今后如果你安守本分,你还能在这个世界上继续活着,如果你偏要犯贱作死,那下次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
金凌的话说得如和风细雨,此时听在熊琦耳里便如惊雷霹雳,让他浑身忍不住汗毛倒竖,冷汗直流,连骨子里都感到一种恐惧。
一直在门外偷听的熊健成急忙推开房门,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金凌面前,拍着胸脯保证道:“放心吧,金爷,今后我会看着他的,不会再为非作歹了,我们明天就回英吉利,保证不会在你的面前出现。”
“那就好。”
金凌拍了拍手,随即便淡然地离开了酒店房间。
金凌走后,熊健成急忙询问儿子情况:“怎么样?”
“爸,放心吧,好多了,不疼了。”
熊健成老泪纵横,一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
这些天他为儿子担惊受怕,被折磨得够呛。
“哎,想不到,我熊健成自问纵横数十载,从未怕过谁,没想到在这个姓金的小子手里栽了个大跟头。”
“哼,他害我害得这么惨,这口气我实在咽不下。”
熊琦此话一出,熊健成顿时被惊呆,显得慌乱而紧张,责骂道:“怎么,难道你还想找他报仇?我告诉你,你最好打消这个可怕的想法,那会要了你的命。”
熊琦随即有点沮丧地低下了头,他内心自问,自己根本不是金凌的对手,又怎么能够报仇?纯粹是说说气话而已。
“我仔细想过了,金凌虽然出手狠了点,但正如他所说,整件事要不是你咄咄相逼,他也不会下这样的狠手。而且,此人的能力和身手,即便搭上我们整个熊氏都不足以与他作对。”
“爸,难道你调查过他?”
“是调查过,但是关于他的一切,有五年的空白,这五年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在他身上发生过什么。只知道当他再次回到江北时,他早已不是那个废物少年,而是一个让所有人闻之色变的天神般的存在。他有着可怕的身手,恐怖的财力,冷静的头脑,更有着让人不敢想象的号召力。他先是血洗五龙会,再是剿灭青竹帮,强如苟全之流在他面前唯唯诺诺,就连商界神话马德瑞都对他唯命是从。这样一个人,你拿什么跟他作对?!”
熊琦听完,心如死灰。
即便千百个不甘心,但事实就像他父亲说的一样。
别提报仇,他能保住自己的命已属万幸。
金凌的车子刚驶出酒店地下车库,便被一个人拦住了去路。
金凌定睛一看,这个人他竟认识,是孙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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