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儿我才上高中,天不怕地不怕的,成天就想干点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才觉得对得起人生。”他说。
顾清夏被他逗笑了,总结道“李少的中二岁月。”
“还就是中二。别笑……”结果李盛自己也笑,“不过那时候还没有这个词呢。反正就那样呗,成天好勇斗狠的。那会儿也流行香港电影,小马哥火着呢。大家就都模仿,有模仿大哥的,就也有当小弟的。”
“我们就跟外面的一帮孩子认识了。我的同学都不是普通人家,搁在我们眼里那些孩子就是所谓的‘穷人家的孩子’。反正他们跟着我们,叫哥,给跑腿,帮着打人。我们给他们钱花。整得也跟那么回事似的。”
那些孩子中,就有胜子他哥,大家叫他“大利”。李盛最开始不是很注意他,他才上初中,比李盛还小点。在一群孩子中,他看起来有点阴沉。但是打起架来特别狠,才引起了李盛的注意。后来才知道,他算是半残疾,生下来就有一只耳朵几乎是聋的。也因此,他们家可以生二胎,才有了他弟,也就是胜子。大概是残疾人心理有些不健全的缘故,大利话很少,打起架来下手却很黑。李盛就注意到了他。
有一回他们跟人打架,弄出了血。第二天李盛看见大利还穿着那件沾着血的校服,就顺口问道“怎么也不换个衣服?”然后他才想起来,他不是天天见到大利,但每次见到,大利都穿着校服。
大利的脸就涨得通红。
后来李盛才知道,大利他们家是低保户,经济特别拮据,上面有老人,下面还有他们兄弟俩。哥俩这岁数,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大利能穿出来见人的衣服,还就属校服最光鲜。咱国家这校服,虽说难看吧,但一是它穿着宽松舒服,二是,真耐穿。大利的妈很早就发现了,学校的校服看着不怎么样,却比自家买的衣服更耐穿。再订校服的时候,就干脆订了两套让他换着穿,至于其他的衣服……有校服就够了,还买啥。
李盛那会儿,正赶上他爹和他大哥开始教导他如何收服人心。他看着眼前的大利,感觉这是一只可以用来实验的小白鼠。他决定牛刀小试一把。
隔了几天再见,李盛就扔给大利一只袋子“我去年的旧衣服,小了穿不了,丢了怪可惜的,你拿回去吧。”
大利不吭声的接了。回到家才打开看,哪里是什么旧衣服,虽然都剪了标牌,却全都是崭新崭新的新衣服。大利的眼圈当时就红了。
那会儿满大街都是录像厅,一块钱一个人,进去随便看一整天。香港黑帮电影火得不行,什么兄弟情义,惺惺相惜,过命的交情等等等等。等李盛再见到大利,大利依然是沉默寡言。但李盛看着他的眼神,嘴角就勾起了笑意。
他知道,这小孩儿,对他死心塌地了。
后来大利还有了个外号,别人都知道他是李盛的“大力金刚”。李盛到哪他到哪,谁跟李盛叫板,他跟丫死磕!
李盛就觉得,收服人心这事,其实挺容易的。回家跟他大哥汇报,难得受到了他哥的表扬。
“人的心都是肉做的,看着再硬的心,也有柔软的地方。”他哥一身制服,抽着烟,犹自不忘继续教育这个最小的弟弟。“关键是,你得知道他柔软的地方在哪。”
那时大哥就是他现在这年纪,肩膀上已经是两杠两星,预计年内就还能再添一颗星。
而李盛,自小就是在这样的教育中长大的。当普通人家的孩子从小被教育好好学习,长大好找份好工作的时候,李盛这种出身的孩子,却在被教导着如何御人,如何处事。
对于大利的死心塌地,他视为理所当然。
“后来呢?”顾清夏问,她觉得后面一定会有转折。不然为什么现在跟着李盛的是胜子,不是大利。
李盛忍不住又搓了搓手指。在讲故事的过程中,他已经下意识的搓了好几回手指。
“没事儿,你抽吧。”顾清夏说。她知道有烟瘾的人想克制很难,李盛的烟瘾尤其大,他的手指总是有烟草的味道,但并不难闻。他还是典型的喜欢抽事后烟的男人。每次她洗完澡出来看他靠在床头抽烟,也会觉得他的确是个很性感的男人。
李盛到底憋不住烟瘾,还是点了颗烟,尽量往旁边吐烟。白色烟气袅袅的在房间中飘荡。顾清夏枕在他腰间向上看,他的脸都模糊了。
过了一会儿,他才摸着她的脸,接着说“后来,他死了,大利。”
顾清夏就轻轻的“哦”了一声。
李盛至今都记得,他中学时代最后的一场架。俩群人都是十几啷当岁的半大小子,打红了眼不管不顾的。对方一个人先急了眼,裤兜里掏出把蝴蝶刀,翻动间,晃了大利的眼,而他全然不知。当他被大利推开后蓦然转头,眼睁睁看着那把刀刺进了大利的胸膛……
至于后来他是怎么被人拉着跑了,他大哥二哥怎么把他打包送去了米国,他的记忆一直很模糊。后来他从米国打了电话回来才知道,大利死了。两拨孩子中那些没有家世背景的,都进去了。像他这样有背景的,也像他一样,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从这件事情里撇清了。
死的是穷人家的孩子,背锅的也是穷人家的孩子。
大利死都死了,头上还扣着一个“寻衅滋事”罪。
李盛狠狠的抽了几口烟,又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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