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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第2页)

“不能吧?”其中一个瘦瘦的长着满脸雀斑的长枪兵摇了摇头,显然不相信这件事情。油头滑脑的反驳道:“妮可。安格斯小姐,她是谁?那是王国第一公爵,安格斯公爵大人膝下唯一的宝贝养女,国都顶顶有名地美人儿。多少功勋之后,贵族子弟,想要一亲芳泽而不可得。又有多少英雄才俊,诗人艺师,想要一睹芳颜而在公爵府外苦等旬日。

连王国的二王子也放出了话来,谁要是敢跟他抢妮可小姐,他就跟谁没完。

呵呵,再说了,我可没听说,妮可小姐对其中的哪位爱慕者另眼相待的。就算那位二王子,还不是在美人的面前碰上了墙,与普通人一个怂样,没有一点进展,最后心不甘情不愿的,被老国王派遣到了罗达要塞,镇守边关去了。

所以啊,像这样的美女是那么好娶的吗?像这样的人物要是结婚了,那排场还能小的去吗?像这么大地一件事。我们这里又怎么可能没收到消息呢?”

说完,那雀斑脸还很有些自得的,吸了吸鼻子,这么一翻长篇大论,可不是一般人能够说得出来的哟!瞧瞧。瞧瞧,看你们以后,还敢说我没文化不。

他这拐弯抹角的一顿说通,言下之意,却是不怎么相信妮可小姐已经嫁人的了。

剩下的几人,也是赞同的点点头,一副深得吾心的模样,无声的支持起。雀斑脸所说地,妮可小姐还未嫁人,这一正确的理论。

美女啊,真是男人永恒的话题。一说起女人,其他的事情,那可就全都得靠边站了,这就导致,索普所说的,关于哈丽雅特家族继承人地事情,也就自动的被他们忽略了过去。

“你们懂个屁。”索普愤愤不平的吐了口粗话,说道:“知道什么叫月光爱人不?知道是谁娶了妮可小姐不?知道为什么妮可小姐的婚礼那么简洁不?

嘿嘿。不知道了吧?要不是我大表哥在第三大队千夫长身边当差。无意中听到那几位长官聊起这件事,你们以为这消息。我又是从哪得来的!”

一提起这些许消息的来源,索普就甭提有多得意了。

几个士兵一惊,这消息是从索普的表哥那听来的,嗯,看情形,多半是假不了了。

呵呵,其实哥几个也知道,他那表哥只不过是在千夫长那当了个端茶递水地勤务兵而已,奈何,将军帐里全是官,就算是个勤务兵,那也是千夫长大人的勤务兵,和他们这些看大门的长枪兵,可不是一个档次的。

千夫长大人地勤务兵所流传出来的消息,还能是假的吗?

这么一想,他们的心可是变得越加的火热起来了,秘闻啊,绝对的惊天大秘闻啊,妮可小姐居然嫁人啦,而且多半还不是嫁给二王子,毕竟,二王子现在可还乖乖的待在罗达要塞,喝北风,当守备长呢。哪能分身去娶妮可小姐。

啧、啧、啧,这种贵族间的大秘闻,可是回去后和其他士兵吹牛打屁地绝佳好材料啊,机会难得,那是一定不能错过地,不仅要好好的听,还要听得仔细了,听出自己地心得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在其他士兵的面前,炫耀这件隐秘事件,那时,自己该多有面子啊。

一想起那牛逼烘烘的场景,几个长枪兵的眼神顿时就变得灼热起来,那目光,就如射线一般一束束的朝着索普身上射了过去。

看着,手下几个长枪兵一副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的猴急模样,索普这才得意非常的,慢悠悠的,将从表哥那听闻来的,有关于哈丽雅特家族的私生子与妮可小姐结婚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述说出来。

“这件事说起来,那可就话长了,话说当年…………”

一翻口水横飞之后,索普这才摇头晃脑的将事情的由头说了个清楚,稍息一口气,便又带着无限向往的神色,感慨道:“嘿嘿,这位阿瑞斯。马尔斯。哈丽雅特大人可真是鸿运当头好福气啊,才小小二十来岁的年纪,就什么都有了,他本身不仅有着高级魔法师的实力,还有一只堪比五阶魔兽的变异史莱姆,现在更是被册封为侯爵,还抱得美人归。爵位、权势、美人、财富可全都有了,真是令人羡慕,羡慕啊。”

索普眼珠子一转,看众人目瞪口呆,就快要流口水的傻样,便舔了舔有些干燥的舌头,凭空又吹了次小牛:“你们别看那场婚礼办得简单啊,可那排场却也不小,那送礼地马车直接从侯爵府排到了城门口,怎么算来也有个数十……数百辆马车吧。听说当时光是拳头那么大的魔晶就送了……就送了五大马车,磨盘那么大的深海珍珠,堆堆积积的也送了七八辆大车,那排场,啧、啧,你们是一辈子也别想了。”

“拳头那么大的魔晶?不可能吧?龙晶也没那么大的个啊?”牛吹得稍稍大了点,一个长枪兵有些怀疑的问道。

索普倒是毫不在意的挥了挥手,一副不信拉倒的模样,嘴角一翘。有些不屑的说道:“这种傻话在我们面前说说倒也罢了,丢了你地脸是小,让人笑话我们那就是你的不对了,嘿嘿,你当他们是什么人?难道还跟你一个德行。牵着两头猪猡兽就想着结婚娶老婆了。”

“哪……哪啊!”被索普一挤兑,那长枪兵脸色登时变得绯红,呐呐的说不出话来。

这么几句连消带打,可是把众人的怀疑全都抹了个干净,就是再有怀疑,那也是不敢说出来了。

“乖乖那个隆冬,拳头那么大的魔晶,磨盘那么大的珍珠。还几大车几大车的送,怪怪啊,那该值多少金币啊……”

雀斑脸一脑子的幻念丛生,喉咙间滋滋有声。大口大口的吞咽起了口水,心里头却暗暗地盘算开了:“等下换防休息了,趁着那段时光,自己可得好好的在那些乡巴佬的面前,狠狠的炫耀一下,那魔晶啊,应该是脑门那么大,对对。是脑门那么大。要还是拳头那么大,怎么能显示出大爷我的见识呢。那珍珠也太小太小。怎么也得有马车轮子那么大吧,得了,干脆就说那马车轮子是直接用深海万年珍珠做成地算了,估计那些乡巴佬是一辈子也没那个福分看见这等宝物了,这还不是由得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嘿嘿。”

一想到,到时候,那些乡巴佬仰视崇敬的目光,雀斑脸的心里就变得越加的银荡起来了。

“我跟你们说啊,咦……,那边好像有什么声响……,都给我站好了,有人来了。”索普正想再炫耀炫耀,再吹吹牛,打打屁,没想到突然听到一阵闷雷般的声响,一队骑兵已经是从不远处的拐角那奔了过来。

赶紧的停下话匣,一整军容,抬头挺胸间,把军人的那股子精气神全部摆了出来。

当兵吃粮,总不能在外人跟前,落了自己地脸面不是。

军容整好,索普倒也是心下一松,这才偏了偏脑袋,眯着眼睛打量起,迎面奔来的这只骑兵队伍。

闷雷响起,蹄声滚滚,一片耀眼的亮光之下,十余名身着雪亮铠甲,身材异常高大的骑士,正放缓了速度,朝着这里奔了过来。

那雪亮地铠甲在阳光的映射下,散发出一圈朦胧的银白光晕,显得异常的刺眼。

索普看得一阵咂舌,在军中混了那么些年,他还是有那么一点眼力劲的,就冲着那些骑士身上铠甲的闪亮程度,那光晕,那造型,他就敢确定,这些个铠甲一定是掺杂了稀有金属蕴银再混合精钢,在经过矮人族工匠精心打造而成的,蕴银可是十倍于黄金的好东西,只要铠甲中掺杂了拇指大那么一丁点,都能大大地提高铠甲地柔韧性与防御力,就他们这么一身行头,每一套铠甲少于五百金币那肯定是买不来的。

在看看,他们那坐骑,那就更令人眼红了,这些白凯骑士地坐骑比起军中普通的马匹要高上半个身子,马蹄子特别的硕大,各个都有人头那么大,亮丽的毛发,神骏的眼睛,无不显示着它们的不凡。

而在马头之上居然还长有一只拇指长的黑灰色的尖角,只要稍有点见识的人都能认识的出来,这些与众不同地坐骑,应该就是一群被驯养出来的魔兽…角马兽。

大陆上大体有两种控制魔兽的方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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