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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群演水平主角命(第1页)

师爷大声宣读了状子,人群里传出一片惊呼。

大家这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原来如此!

有了解高信之和小燕儿青梅竹马的,忍不住唾沫横飞,把往事添油加醋地说了出来。

众人听了,倒觉得,这一对小儿女两小无猜,日久生情,真是好一段风流佳话。

钟县令想了想,问高信之:“你所说这些,可有证据?”

高信之朗声道:“学生说过,这证据,就在堂上。”

“大人请看,那支金钗并非贼脏,正是佳人所赠。”

“那封信,也是佳人手书,约我夜间相会,共论婚嫁之事。”

打开书信看了几眼,钟县令又问:“你说这金钗不是贼脏,有何凭证?”

高信之道:“王氏女处还有一只金簪,样式相同,那是我送她的。”

“簪上同样刻了两句诗,嵌着我二人姓名,与这支金钗本为一对,乃是前年七夕之夜,我们定情时互换的信物。”

钟县令皱了皱眉,思忖半晌。

吩咐一声:“取来!”立刻有衙役快步出去。

传闻府里某位举人,垂涎这王家女儿的姿色,求娶不成。

后来,甚至请了知府大人做媒。

这些他都是知道的。

那位齐举人,是叶知府的座上客,无缘无故,自己肯定不愿得罪他。

但高秀才供说,已经和那女子偷情两年。

今日审案,这家伙当堂反诉众人诬陷,事情闹的沸沸扬扬。

估计要不了半日,这小小的清河县里就要尽人皆知。

如果处理不好,迁延下去,传到怀庆府,估计知府大人的脸面都要丢光了……

至于那个欺男霸女的齐举人,他难道还能顶着个绿头巾,真娶了这女子?

那,岂不是成了全怀庆府的笑柄……

正想着,衙役已经从王家取回那支金簪。

钟县令略略看了看,主意已定。

“高秀才,准你所请!”

“今日本官为你二人做主,结为夫妇。”

“回去后,速速具礼下聘,不可草率。”

“昨夜众街坊诬你为贼,事出有因,责每人出红蛋两枚,为你添喜。”

“但你身为生员,夜入闺房,行为不谨,该当何罪?”

满清承袭大明律,与人妻通奸,当场抓住,奸夫淫妇杀死不论。

报官,则按律,男子杖责三十。

如夫家不愿领回,妇人官卖,金归其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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