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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第2页)

南风末没有想到雪司会给自己打电话并且不是为了于露。更没有想到他会坦白说出这一切,实在让人不能接受。南风末让阿本查到了雪司秘密掌管的音乐公司,再加上千觅发来的那些所谓的威胁信息,南风末一度怀疑他们之间是不是达成了什么交易。所以南风末一直在隐忍着自己的情绪,只要还没给自己造成什么威胁,南风末都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雪司约他去酒吧,真是难得。竟然约在自己最不喜欢的地方。或许只因为这里是旋风酒吧。

南风末赶来的时候雪司像是等了许久,开了的酒已经只剩半瓶了。而他看到南风末进来也只是一个劲的说喝酒。声音听上去带着点醉意,或许这个程度又是最清醒的时候,比平常任何一个时候都来的清醒。

“南风末,你是不是恨我但又觉得对不起我?当年的事你只是一个小孩子。而我,呵呵,我一个大人,竟然做了这样的事情!”雪司的眼睛猩红,能够看的出来他到底有多恨他自己。“我差点杀了千觅!呵呵……”

看着失常的雪司,南风末再也不能淡定了,因为他实在想不到到底是什么事情还得让一个人去死。

那晚南风末并没有和雪司聊什么,只是听着他不停的说着:“对不起,我错了。”只是现在应该听到的对象不是自己。南风末没有提过他还隐约听到一句很恍惚的话。“千觅,我的女儿。”不确定自己有没有漏听,又或者这中间有个标点符号。

第二天南风末急切的想要见到千觅,本来不想去打扰的,可是就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没有想到的是她也有事要跟自己见面,这样倒少了许多他为自己的辩解。只是,南风末第一次从她的口中听到宋茜这个名字,其实这个名字自己不陌生,他甚至经常能够听到她妈妈提起她,只因为那个时候雪司有一个女朋友叫宋茜。

“你找宋茜的档案干什么?她是不是……”南风末差点就要说出是不是她妈妈这句话了。可是又想到她有现在的妈妈,怎么可能扯的上关系,牵强的说只能她们有同一个姓。这个时候,有学生正好从他们身边经过,而他们口中正在讨论着音乐系有一场大型的比赛。看向曾经自己待过的音乐社,还有那些所受的委屈。千觅很想在那个地方唱一次歌,唱自己心里真正的声音。

“我不想去了,我想去唱歌。那里!”千觅指向音乐大楼,看着南风末的眼神都充满着期待。

“为什么?”南风末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问,只觉得这三个字包含了太多。曾经的她是被多少人误解,对于她挚爱的音乐,包括他。

“什么为什么,我就是想唱了。你不是说你还没有听我唱过歌吗?我就唱给你听。”说完千觅不等南风末说什么就走了。至于千觅这么做的原因或许想为自己证明,曾经不相信自己的他们该以一个什么样的心情面对自己。当然,有些人这辈子是不会再见了的。但是,也得教会那些音乐系的老师不该继续带着有色眼睛吧!

一进教室,就见到当年有多么喜欢于露就有多不喜欢自己的老师,千觅心想,还真是巧。南风末没有跟着千觅过来,而现在因为是风之南国的签约歌手,所以A大音乐系千觅自认可以来参观参观。特别是看到老师见了自己吃瘪的模样就一阵爽快。也不想管她现在是打扰了别人的上课。

“老师,她是不是刚签约的歌手啊?老师、老师,让前辈交交我们,长长见识啊!”这里每个人都是对音乐充满着向往的人,每个人都渴望着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所以千觅懂他们那份热切的心。

“什么前辈,你们曾经的学姐罢了,最后还被赶出了音乐社,不知道现在又用了什么把戏进了风之南国。她,可不是你们学习的榜样!”你看,对一个人的看法有时候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变化,以前任由他们说也就罢了,可现在的自己实在没有必要忍下这份羞辱。

“孙老师又开玩笑了,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孙老师对南风末有这么大的意见。如果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先说给我听,到时候我传达给他,除了他眼瞎还有什么?”对千觅的调侃孙老师已经被气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是指着千觅的手都在颤抖着。这个时候下面的同学竟然鼓起掌来,似乎因为孙老师的难堪而在庆祝着。

“同学们,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只想告诉你们一句话,那就是实力固然重要,但是更要记得的一点就是千万不要招小人。”

随着千觅的话,大家的目光都转移到了苏老师身上,不言而喻,大家都认为那个小人就是讲的孙老师。

“好了,今天还要不要上课了?还要不要比赛了?”

不得不说,老师的身份对于学生来说还是很受用的,千觅也不是怀疑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自身的知识素养,只是认为一个老师最基本的准则是一视同仁而已。知道孙老师在赶自己,但是自己的目的还没有达到呢!

“孙老师,我唱一首歌吧!当作对您曾经也教过我的份上。”孙老师只是诧异的看着千觅,或许他一直都认定千觅是唱不了歌的,而风之南国也只是给她包装好了一切。可是他没有想过因为他自己的偏见,而使得显而易见的真相看不透彻。先不说风之南国这几年是如何经营运行的,但说南风末这个人,就该明白什么叫做真的公私分明。

下面的学生已经用热情的掌声代替了回答。千觅唱的正是于露在A大唱的第一首歌。那个承载了她们如此闪耀的梦想,千觅现在想着只是她提前飞了而已,而自己,现在也正在飞往的途中吧!又或者说,在心中自己早就拥有了那份梦想所带给自己的成就。

人们都说,兴趣爱好相同的人容易成为朋友,而相处久了,两个人会变得像同一个人。于露和千觅或许就是这样,她们本就是如此像的人,只是一个选择把音乐当作事业,一个选择把音乐当作理想。如同这世间的每一个人。人们都是相同的,只是当你选择了和别人不同的方向,还有你通往前行的速度便决定着你处于这社会的哪一个站脚点。千觅不看轻任何一个人,因为在你一方面比别人优秀的同时,别人花着同样的时间在专注着另一方面。而对于你优秀的那一方面,别人又可能以你两倍的速度往前走着。

☆、无法承受的本来

如果说曾经的于露是音乐系老师手中的宝,千觅便是宝上的灰尘,任何一个人都想把这灰尘抹的干干净净的。而却不知道,正是这些灰尘才把这宝石给衬托出来的。而此刻的千觅,把那些灰尘全部脱离于露,却变的比宝石更加耀眼。

孙老师早就忘记了听完千觅唱歌该有什么反应,只听到下面的学生如痴如醉的欢呼声。片刻只觉得回到了当年的迎新晚会上,那个曾经拜托自己想要把这个歌的创作权交给别人,从来都没有考虑过或许一直以来是别人觊觎而不愿意说出来。而且怎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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