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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好在,毓秀只有一个人,被安置在李二姐家一间不足八平米的小套房里。尽管地方狭窄,而且,二姐家的杂物大多堆积在这个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可以容身,但毓秀还是很满意,至少比那三个同命鸟幸运一些。再加上李二姐的热情,毓秀的生疏感很快消除了,偶尔,她也到男知青那里搭个伙,更多时候,就跟二姐同桌吃饭。再加上被称作“狗子”的女娃儿已是十三四岁的大姑娘了,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春妮。这么大的女孩子,正好跟自己是个伴儿。于是,在毓秀的一再要求下,春妮便把铺盖卷也搬到小套间。每到夜晚,煤油灯下,两个女孩子就嘀咕到半夜。

其实,毓秀也只不过比春妮大两三岁,但城里人生活好,养得也便白白嫩嫩,让春妮好生羡慕。毓秀说的哪怕一句非常简单的话,春妮也会用心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特别到了晚上,毓秀的新鲜感一过,也不爱跟自己絮叨,而是喜欢一个人靠在油灯前看闲书,也就知趣地躺在靠墙的位置,脸朝里一个人想心事。慢慢地,这成了习惯。春妮想,毓秀姐知道的这么多,一定是从书上看来的。

二姐毕竟是见过世面的,虽然回到秀水村也十多年没再外出过,但那段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她长了不少见识。昆明、成都那些大城市的名字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现在年月不同了,她明白,城里人跟农村人的活法就不一样。村里人喜欢直来直去,城里人往往拐弯抹角。于是,毓秀的事只要不是她说出来,自己是绝不会问的。

不过,时间久了,毓秀见二姐不把自己当外人,也就一点一滴将自己的家世吐露出来。二姐归纳了一下:这个毓秀祖上是大户人家,祖父去了台湾,父亲也犯了什么错误,自己不能在城里呆下去了,只得随知青大军告别父母,来到这名字听上去还不错的秀水村。至于有无兄弟姐妹,毓秀不提,二姐也不便打听。

除了随二姐上坡干活,闲下来,毓秀也会到知青点去。在那里,她才可以找到更多的共同语言。人说来也是奇怪的动物,长期生活在城里,能谈得来的人其实并不多。可一到这穷乡僻壤,每一个城里来的人都会成为知音。毓秀几次想问几个为什么,都找不到满意的答案。这几个人,原本一个都不认识,可当相同的命运把这几个圈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可以看出毓秀露出的笑脸。拿村里一个刚嫁到这里不久的小媳妇的话来说,就是:“城里人就是漂亮。你看,平时少言寡语的毓秀,笑起来那个美。”

自从村里来了几位知青,村里也并没有什么大异样。但也还是有一些区别,就是知青点那边每到傍晚便传出悠扬的笛声。后来村人得知,是那个被人看作英俊小生的林瑶吹出来的。村里人不敢相信,就一支只有几个小孔的竹管,居然冒出这么奇妙的声音来?不久,村里的姑娘、小伙也喜欢围在知青点听林瑶吹奏。

这事惊动了楚爷。楚父其实不姓楚,只是不知从哪年起,人们就这么叫着,也便流传下来了。先年干过村里的主任,如今年龄大了,也就跟无事人一样,这地走走,那家串串,颇有些威望。村里有什么大事小事,不找村主任,也来找楚爷断个公道。自从村里来了一帮被称作知青的人,楚爷心里便打鼓:这世道要变。而这笛声,也勾起了楚爷心里的陈年旧事。

楚爷倒背着手,旱烟管紧紧攥在手里,盛烟的皮布袋在屁股后面悠来荡去。眼前一块碎砖头,在农村本是极平常的,楚爷也从不拿这当回事。而这次,也不知有意还是无心,楚爷走过,那块断砖却一个跟头接一个跟头地在他前面老远才停下。

“这个林瑶,有一些当年自己的影子呢。”身边明明没有人,楚爷还是把声音放的很高,仿佛是跟谁说话,又更像是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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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楚爷的往事

楚爷在村子里转了一圈,甚觉无聊。脚步也便不由自主地随便移动着。他正低头想着什么,一块碾盘横在他眼前,一头蒙着眼的小驴儿正起劲地绕着碾盘转。跟在驴后面走动的柱子娘一边将碾细的面粉往簸箕里扫,一边跟楚爷搭讪:“楚爷,没跟桂爷一块侃儿去呀?”楚爷方才回过神来,在一旁的三楞石边蹲下来。“这不正要去嘛,”他抽出长烟管装上一锅烟,拿出一根秫秸穰,用火燫打着了,一股青烟袅袅升起。鼓起腮帮吹两下,便见清晰的红火光。点上烟,将火使劲在地上摁灭了。收起火燫和秫秸穰,把烟管含住烟嘴,“叭嗒”“叭嗒”急抽两下,一股呛人的味道弥散开来。

拉了一会子闲话,楚爷起身走进一条幽深的巷子。这条巷子楚爷最熟悉不过了:土坯泥墙,有的地方已经坍塌了大半,裸露出暗藏的碎砖乱瓦,几蓬杂草胡乱地从墙缝冒出来,显示着强大的生存威力。余下的部分年深月久已经生了青苔,几只老母鸡悠闲自得地“咕咕”着,或眯上眼打盹,或懒洋洋地扑扇着翅膀。

巷子尽头,是一道篱笆门,左右两边,分别有一个带小门楼的大门,两家大门紧锁,唯有篱笆门虚掩着。楚爷把篱笆门推向一边,那条正懒懒地晒着太阳的老狗有气无力地睁开眼,见是熟人,动也不动一下,就又躺倒了。

“没人?”楚爷正疑惑,风门开了一道缝。风门也算是古人的创举了吧?屋子除了正式的门之外,还再加一道门,不过,只是用几根树条编起来,然后钉上纱网或塑料布之类,为了夏秋天里挡风雨和遮苍蝇、蚁子之类。开门的正是那位桂爷。其实桂爷也不姓桂,只是像楚爷一样,不管大人小孩,都这么桂爷桂爷地叫。

“今天楚爷来的晚啊。”桂爷掇过一条小凳,让楚爷坐了,见楚爷不似先前开朗,便问:“楚爷不是有什么事吧?”

楚爷先是喝了一口桂爷新下的茶水,又装上一锅烟点上,才若有所思地说:“老三,那些城里娃都到咱这儿来啦,怕是有什么事的吧?”

被称作“老三”的桂爷咧开嘴乐了。“就这事啊?那与咱百姓有什么关系?怕是那个吹笛子的惹起你的念想来了吧?”

楚爷没有正面回答。桂爷说的没错,自己那个年龄的时候也是吹笛子的一把好手,而且,还是美妙的笛声让自己娶到了一位漂亮的媳妇。可媳妇就在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难产死了。从此,楚爷就再也没有动过笛子,而且,也从来没讨过女人。等到儿子稍微懂点事了,把他托付给桂爷,一个人闯关东去了。

楚爷的心事,桂爷心里最清楚;楚爷离家的那十多年在外的际遇,也只有桂爷隐约知道些。待他返回秀水村,一切似乎都还是原先的样子,只是儿子大了,该娶媳妇了。他用带回的钱,盖了三间简陋的房子,儿子、媳妇住两间,自己住一间。凭着自己闯荡在外的经验,取得了村人的信任,干了几年村干部。

那天,他在二姐家的门口见了毓秀,不知怎么的,一下子想到死去多年的媳妇。那身条,那声音,那长长的大辫子,活脱脱就是当年自己的心上人啊!不同的只是,城里来的女孩子穿的时髦些,也更白净,说话又娇嫩。可单论脸蛋,自己的那个还更漂亮些呢。

这也就罢了,又出了一个吹笛子的,跟自己当年吹得一样娴熟。这个毓秀,会不会也像当年自己的媳妇一样被这笛声勾引了去?他并不是担心什么,而是这些事太巧合了,让几十年前的那一幕又在眼前翻腾起来。

很快,楚爷心里又平静下来了。即使桂爷,也未必清楚当年那些事,自己外出做刀客的事村里更是没有一个人知晓。他自己清楚,这事一旦传到外人耳朵里,他就会变成|人眼中的匪徒。也只有他一个人清楚,那时,这只是混饭吃的手段,不然,早就饿死他乡,更不用说回来掌管秀水村的大印。

当然,更不会有人知道,在外的十几年,楚爷先后跟三个女人有染,但都无果而终。不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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