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起风家,总共也就两人,大少爷整日不着家,出去就不见回来;大小姐整日不出门,进门就不见出去。
花高薪雇了她这个保姆,主要任务只能是看家!
大少爷最多十天回家吃个早饭,还自带!大小姐据说一直在家,可是她从来没见着过!因为楼上左手边第一个房间,她在的时候从来没打开过,听说那是小姐的闺房……大少爷跟她说,请她来是照顾小姐,而实际上她要做的,就只是在晚上走之前在二楼小姐门口的篮子里放上提拉米苏。
无聊地看了看电视,墙上的复古时钟指针已经是一条笔直笔直的竖线,六点,门铃准时响起,是专门给小姐送提拉米苏来的小伙子,戴着鸭舌帽长得热情洋溢的,颇有几分喜感。1小心翼翼的将提拉米苏放进篮子里,小保姆忍住敲门的冲动下了楼,带着风家的小宠物回家去了,当然,这是被允许的。
小保姆刚走,二楼的门便被打开了,一名黑色小睡裙的女子揉了揉满头栗色的乱发从里边出来,提过篮子又进屋了。
她就是风家的宝贝大小姐,风信子。
风大小姐生平最大的兴趣就是睡觉,最大的能耐便是用毒,所以,她从不走出房间,一半的时间用来睡觉,另一半时间,就是在制毒,她觉得,这是珍惜时间的一种表现。
篮子里,是一块心形的提拉米苏,很诱 人。
这是她喜欢的食物,所以她每天只吃这个,她觉得这是节约粮食的一种表现。
就在风信子吃完一小块提拉米苏时,手机铃响了,她接了,是齐岚,她的男友。
“信子,我们分手吧。”
他的声音很低沉,甚至有些沙哑。
“理由呢?”
风信子的语气波澜不惊。
那头愣了一下,良久,才传来低低的回应:“我们……人生观不同。”
风信子第一次被食物噎着了,几声咳就差把肺咳出来,然后她就一直笑,笑到飙泪。电话那头不住的问她有没有事,她没回答,笑够了,才认真的说:“嗯,我们分手,对不起,这么多年来,耽误你了。”
对方有时好一阵沉默,没等他回答,风信子便挂断了电话。
她等在电话旁边,再打一次就原谅你,风信子这样想,可惜,他没有再打来。
齐岚是她哥哥的朋友,也是她见过的第二个男人,他一直不离不弃,坚持每天打电话哄她睡觉,到现在,他的晚安已经是她的习惯了。
其实分手是必然的,没有哪个人愿意交一个成天窝在家睡觉见不到人影,连打电话还要算着她睡醒时间的女朋友。她难过的是,他到现在才告诉她。其实哥哥半个月前就告诉她,她男友交到女友了,她不信,还打趣道要帮他庆祝。
风信子并不是不喜欢出门,她其实也是个爱疯爱闹的女孩,她的梦想是做一个土匪,占一座名不详的山头做山大王!可是哥哥跟她说,在现代要做“山大王”得有本事,并不是你想做,就能做!她知道哥哥在忙什么,一个冷酷的杀手,为了保护她,不断地杀害了一个又一个该被保护的人。
她也想保护哥哥,所以,她从七岁就开始为哥哥的组织制毒,每个月都有固定的任务,他们兄妹俩没有自由,从父亲欠了高利贷自杀起,他们就注定要为别人卖命。
她从来不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好女孩,死在她手上的人,不比杀手哥哥的少,道上的人也叫她信子,不是风信子,而是,毒蛇信子。
但是,她也是个女孩,她渴望爱情,她一直想,等到有一天她和哥哥都能自由了,她就嫁给齐岚,如果他还愿意娶她的话。
人生就像是梦,什么时候会醒,谁也说不准,但是它终究还要继续,哪怕再次出现的,不再是同一张面孔,毕竟,只要是个人,总还要睡觉,睡到老,睡到死。
这个旅程,往往伴着梦。
风信子将明天要交货的浅紫色液体倒入透明袋子里,晃了晃,真美。这是她的最新研究,高浓度催眠药品,专用于嘴硬的犯人,逼出口供,它能够快速融入空气,化为无形,一小滴便能让清醒的人陷入催眠状态,如果是睡梦中的人嗅到,恰巧又做着梦,那么将永远困在自己的梦境里,呈现死亡状态。
做好这一切,风信子倒头就睡,丝毫没有察觉,明晃晃的玻璃试管中,残留的少量浅紫色的液体从管壁上滴落下来,在黑色的水晶桌面上化开,瞬间便挥发在空气中,淡淡的清香弥漫开来,在全封闭的房间内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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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尘公主
更新时间:2013…8…21 16:33:13 本章字数:1364
日昼王朝兴庆二十一年,赖头山一带土匪猖獗,为祸一方,其统领武功盖世,用兵如神,冷酷无情,手段残忍,因常以鬼面示人,江湖称其为“鬼面冥王”,赖头山也因此得名为幽冥。1朝廷多次派兵镇压,皆是损兵折将,铩羽而归。当今皇帝昏庸无能,为了平叛,采纳大学士林威之谏,下旨将当朝九公主许给冥王,以求招贤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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