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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认真学习。只是今天谁也不知道那《大义觉迷录》里胡说了些什么鸟玩意儿。

告别英雄

从来都说时势造英雄。时势者何?乱世也!英雄辈出,必然血雨腥风。相反,英雄无用武之地,实是苍生享太平之日。又所谓成也英雄,败也英雄;更所谓成者为王,败者为寇。那么,王也英雄,寇也英雄。

秦始皇扫六合而吞八荒,可谓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他的头是怎么顶到天上去的呢?原来他脚下垫着数百万生灵的头颅。史载,秦国破韩,斩首二十四万人;灭魏,斩首十三万人;

败赵,斩首四十五万人;而杀人十万以下忽略不计,史家算账真是阔绰!须知当时华夏大地人口并不多,几万几十万地砍头,经不得几下砍的。难怪百姓古来自称草民!其命如草,割了又长!庆幸中国百姓命贱,不然早被英雄们砍光了。

成功了的英雄,哪怕成就了霸业,仍然还要杀人的。秦始皇活埋儒士三百多人,这不是简单的杀人,而是搞文化事业。历代开国皇帝,登基后要做的头等大事,就是大杀功臣。不管是否帝制,只要是专制,概莫能外。哪怕治平之世,杀人仍是家常便饭。比方要开疆劈土,比方要削藩平乱,比方要搞文字狱。君王们需有这些文治武功,才配得上英主尊号。此等成者英雄,被正史、野史和民间传说渲染千百年之后,神武直追天人,叫野心家效法,让老百姓敬畏。也许最敬畏这类英雄的,反倒是皇帝们最爱杀的文化人。康熙、雍正、乾隆很重视文化建设,他们的重大举措首推砍文化人脑袋,杀戮之酷更甚于秦始皇。但是现在的文化人或许同当年被杀的文化人没有血缘关系,才把这三位皇帝捧为千古难寻的圣明之君,单说他们是英雄还嫌大不敬。我们只要打开电视机,就会看见康雍乾们龙行虎步,威风凛凛,爱戴之情,油然而生。

败了的英雄,远古如蚩尤、夏桀、商纣,晚近如李闯王、洪天王。远者古渺难考,近者如洪天王,史料汗牛充栋。洪秀全本想认真考个功名,做做官的。可惜他资质太差,多次科考都名落孙山之后。最终精神失常,幻想自己是上帝之子,理应君临天下。于是装神弄鬼,纠合些愚顽无赖之徒,横行天下,打家劫舍。但凡洪秀全的所谓义军到过的地方,无不流血漂橹,哀鸿遍野。洪天王和他的太平天国英雄了十四年,而死于英雄伟业的百姓当以百万计算。仅石达开兵败大渡河,就有十万喽罗灰飞烟灭。不管死掉的是“天兵”或是“清妖”,无非是张大娘的儿子杀死了隔壁李大娘的儿子。此类同抢龙椅有关的战争,成与败,正与邪,都只是所谓英雄们的事,百姓们只有流血的份儿。

汤因比眼中,英雄无异于野蛮。他说:蛮族驰骋在前一个文明的破碎山河之间,享受了一个短暂的“英雄时代”,但是这种时代没有开辟文明史的新篇章;尽管蛮族的神话和诗歌热情赞颂这种英雄业绩,几乎使后人无法弄清历史真相。汤因比作为历史学家,他的目光是冷峻的。他承认蛮族从历史舞台上清扫了僵死文明的碎片,但它作为英雄存在的任务仅仅是破坏。困扰中国历代王朝的五胡乱华,匈奴人席卷罗马帝国,蒙古人马踏欧亚大陆,等等,都让野蛮人拥有过昙花一现的“英雄时代”。而野蛮的“英雄时代”,则是文明社会拱手奉上的。倘若文明社会自己没出问题,蛮族是不大有可能趁势而入的。倭寇之患,明清为盛,就因为古老帝国自己渐渐露出了可欺负的地方。这里似乎走了题。我不管哪种文明优劣与否,只是排斥涂炭生灵的英雄们。

或许拉登们也正在创造着英雄时代?不管汤因比是否将英雄时代打上引号,我关心的只是流血。我怀疑一切嗜血如狂的所谓英雄。某种意义上讲,二十一世纪是以邪恶的方式开辟纪元的。战争作为人类最残酷的游戏,原本仍是有规则的。而拉登和他的“9。11”事件把这种罪恶游戏之中残存的一点点人性的东西都破坏了。本该神圣的宗教被亵渎,虔诚的教民被蛊惑,不论老人、妇女和儿童,都被送到了枪口之下。充当人肉炸弹残害无辜的宗教狂徒们,竟被拉登和萨达姆们赞赏为英雄。

老百姓不需要英雄,他们只想过太平日子。文明理性的社会,只有芸芸众生,只有安静平和,只有爱和自由,只有对勤勉无私的国家管理者的尊重,没有英雄和对英雄的崇拜。

天地与圣人

从九寨沟归来,汽车沿岷江顺流而下。路过叠溪海子,下车凭吊地震遗址。遗址园里立有石碑,详述六十多年前的灭顶天灾。1933年8月某日,此处突发七级地震,两岸十一个羌寨顿时沉入冥府,六千八百多人顷刻间魂赴九泉。山崩之后必有水泄。不出二月,滔天洪水呼啸而来,浪激二十余丈,可怜沿岸又有两千五百多人亡命龙潭。眼前这汪叫做叠溪海子的山间湖泊,便是那次地震的杰作。这里的水蓝得有如美人秋波,我却看到阴森的煞气。我想起老子的两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作别叠溪海子,老子的话总在我耳边回荡。想那天地不仁,我们是没办法的。三十多年前的唐山地震,几十万人沦作冤鬼,谁又奈得何?人类栖居的这个星球,哪一刻不在山动地摇?现代传媒每天都会告诉我们一些天地不仁的讯息。望着茫茫苍穹,我们除了祈祷,没法埋怨。假如哪天忽有陨石天外飞来,正好葬我于山野,我愿听命于造化,与天地同在。

但是,我不能容忍所谓圣人不仁。这世上是否诞生过圣人,我是怀疑的。我们所知道的圣人,都是后人封的。而那封前人为圣人的人,只怕自己就想做圣人。谁有能耐封前人为圣人?无非是所谓圣明的君王。君王的圣明,自是身边的马屁大臣们奉承的。君王们听着“圣明”二字,或默认,或半推半就,总之是受之坦然。君王们如果真以为自己圣明了,天下必不太平,老百姓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大凡自命圣明的君王,必以百姓为刍狗,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

在位时间与康熙几乎同时的彼得大帝,雄才大略,被俄国人推崇为圣明之君。他穷兵黩武,开疆劈土,并把皇都从莫斯科迁往圣彼得堡。而俄罗斯这座最具欧洲风格的典雅城市,正是彼得大帝用成千上万苦役犯、农奴和士兵的尸骨垒成的。彼得大帝甚至剥夺民众的生活自由,包括禁止男人蓄胡须、强迫男人穿西装。彼得大帝奠定了俄罗斯作为近代国家的基础,却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马克思说彼得大帝用野蛮制服了俄罗斯的野蛮,不知是赞赏还是遗憾。

清朝的皇帝不但自命圣明,且以佛爷自居,而万民则是猪脑子。全国臣民学习皇帝的著作,大概就是清朝发明的。即便天高皇帝远,朝廷有鹰犬盯着,你就不敢不听皇帝的旨意。皇帝说自己奉天承运,即代表天意,替天牧民,百姓只好相信。谁敢不信,那是要杀头的。现在有人大肆吹嘘什么康雍乾盛世,殊不知清代是中国帝制史上思想最受钳制、民族最缺乏创造力的时代。固然,清朝门户让外国列强用枪炮轰开之前,自己关起门来,闭着眼睛想想,还真算是天朝大国,财丰物阜,人丁兴旺。可是,世界已经科技昌明,开始朝现代化迈进了。中国文人的传统本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但到了清代,读书人只好把老祖宗叮嘱的这一套收起来,钻进故纸堆里弄朴学去了。什么事都有圣明的皇帝老子替你想着,谁要你们读书人凑热闹?!于是到了晚清,便是“万马齐喑究可哀”了。

天地不仁,百姓犹可诅咒苍天无眼;圣人不仁,百姓却须感恩戴德,山呼万岁。天地不仁,作恶只是一时一地;圣人不仁,则是祸及万民,遗害千秋。相信自己为万世之始皇的嬴政,焚书坑儒,不是让上古很多精神财富成了后人无法继承的绝学了吗?

第3部分

第七辑 想念一所房子

不想出门

我总是蛰伏书斋,多半面壁枯坐,想些大而无当或鸡毛蒜皮的事。偶尔看看书,写几行字。没人相邀,大致不出门。可每周还是得外出一次,为的是去曾经谋生的所在取取邮件。进那深宅大院,都被威武的军人盘问。我从前在这里进进出出,从未受过如此礼遇。大概至少从衣着上看,我越来越不那么道貌岸然了。

我躲在家里,便是怎么着舒适怎么着好。衣着极不讲究,尽可能宽松随意。有回朋友突

然敲门,我更衣不及,彼此尴尬。到底不如晋人刘伶那么洒脱,我忙自嘲说,子曰居不容。看书的时候,也没个坐相,脚喜欢跷得高高的,或干脆搭在书桌上。我的书桌很大,几乎可以当乒乓球台,却总是乱糟糟的。桌上放着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砚台、笔筒、盆景,还有夫人特意送我的木雕老虎。夫人若不隔三岔五帮我清理书桌,绝无搁脚之处。想当初蹲办公室,朝八晚六,昏昏然然。一日读报,见有好事者介绍办公室提神方法几则,有一条就是让你把脚搭在桌子上。我看着好笑,这不是存心要端掉人家饭碗吗?高居庙堂者,瞌睡来了,哪怕暗地里把大腿掐紫了,也不敢将脚往办公桌上搭啊。

我的书桌上总有闲书几本,如印谱、古本小说图谱、古碑拓本、笑书等。写作之余,随意翻阅片刻,或可解困,或可消闲,或可怡情,或可有别样收获。我很喜欢那只木雕老虎。我是属虎的。夫人有回戏曰:你要是想起个斋号,就叫“有啸堂”吧。我闭目沉吟,直道好个“啸”字,正是我的脾气!

我更愿意去的地方是家里的茶厅或露台。茶厅在二楼,置有两张椅子,一方矮几。南宫帽椅,仿明的假古董,不甚值钱,只是自己喜欢。我同夫人总好坐在这里喝茶,说些同家务无关的话。我本是嗜茶如命的,只因近年受失眠之困,茶喝得节制些了。夫人却是宁可三朝不食,无可一日少茶。我俩便不避酸腐,凑得一联,悬于壁上:煮茶清谈,听雨高卧。我有个坏毛病:大白天且下大雨,酣睡终日。这茶厅却又是我看书写作的好地方。尤其是夏日,清风穿堂,凉生两腋;盘腿而坐,气定神闲,或胡乱翻书,或敲键如飞。

倘若夏秋晚上,拟或冬令日暖,我多是呆在露台上。露台被房产商奢侈地叫做屋顶花园,其实不到四十平方米。自己不懒,倒是可以种些花草。我不算勤快,只是有闲,便种了很多花花草草。我每天就有个把小时当农民,浇园施肥,修修剪剪。有回夫人替我新买了把张小泉园艺剪,煞是好使。剪尽缛枝,仍不解瘾,搓手四顾,只恨再无下剪处。夫人笑我终究是个顽童。户外写作或读书,眼皮不会重,头也不会昏。只是怕负了这满庭青翠,忍不住会抛书搁笔,袖手而起。

某个秋夜,我同夫人在露台上看书。忽听虫声唧唧,有如银铃。夫人倾耳扪胸,半日无语。我却想起故乡了。闹市里一声虫鸣,竟能让人心旌飘摇。不如早日还乡,卜山脚水滨,结陋室几间;采野石围院,任青藤攀沿;桐雨蕉风,四时不绝;鸟鸣虫声,夜夜入耳。我说出自己的心思,夫人欣然道:等孩子大了些,我们就回去吧。

吃饭太快

我家很多吃饭的规矩,都是奶奶掌管着。盛饭时,饭勺要平着均匀地铲,不得在饭篓里挖下个深深的坑。不然,家里会越吃越穷。碗里的饭得扒得光光的,不然会遭雷打。饭不小心掉在地上,千万不得去踩,脚板心会长恶疮的。不知这些规矩是奶奶想当然现编的,还是世代相传的。反正我从小就如此谨慎地遵守着,几乎是种宗教情结。我的家规其实大多都是奶奶的唠叨。又比方吃饭吧,吃得太慢了,奶奶就会风凉道:把那饭啦,一颗一颗,好好儿扒顺了,要不就咽着了!我就学着大口吃饭。可我那会儿毕竟太小,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

只是碗筷响得热闹。奶奶又会说:前辈子没吃过饭,就像饿牢!凭我小小年纪的智慧,猜着奶奶讲的饿牢,就是蹲监狱的犯人。

有位饿牢真的就向我传授过吃饭秘诀:头碗饭少盛些,二碗饭再梆硬地筑一碗!饿牢说这话时,正在筑墙。他才从牢房放出来,帮我家筑菜园子的土墙。我觉得他使劲儿筑墙的样子,就像筑着碗里的饭。饿牢是个地主儿子,因为同另一个地主儿子的老婆偷偷睡觉,被人抓住,就坐了牢。我隐约记得,出事那天,那地主媳妇挨了男人的打,被我妈妈救下,就躺在我妈妈床上。那女人嘤嘤而泣,像受了天大的委屈。我家门口围了许多人,低声说着什么。我已记不清那女人长得什么样儿,只记得她不久就改嫁走了。乡村典故就产生在日常生活里。从此,那女人的名字就是偷人的意思。女人们相骂,就指着对方直呼那位地主媳妇的名字:你这个谁谁谁!听说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坐牢好像也不是件太坏的事。村里人说起坐牢,是说去吃钵子饭。乡亲们有时调侃:你敢!我叫你去吃钵子饭!别人就会笑道:好啊,有钵子饭吃好啊!那年月,牢里还有碗饭吃,守在家里却总揭不开锅。

我莫名其妙地喜欢那位饿牢,似乎他是位英雄。待他回村,我已长成了吃饭狼吞虎咽的少年。他说起自己狱中吃饭绝招,我已心领神会:头碗盛得太多,等吃完了,想再添碗,饭桶早空了。

我少年时必须飞快地吃饭。每天凌晨,我得自己热好隔夜剩饭,稀里哗啦地扒两碗,背上书包去很远的中学读书。吃饭慢了,准会迟到。中餐是没得吃的,饿着肚皮在校园里闲逛。当时倘若知道原始人有采食山果、鼓腹而游的福气,肯定羡慕得要命。放学路上,只要看见沿途农舍的炊烟,胃里就翻江倒海。跑回家,晚饭往往还没做好。爸爸妈妈多半还在田里干活。只有等到大人收工回家,饭菜才上桌。我早已饿得口水直流,却还不敢抢着去盛饭。我要是动手太快,奶奶准会嚷道:喉咙里长手了?做事的都没端碗!最后饭终于端在手里了,我就埋头大嚼,嘴里吧叽吧叽地响。感觉就像潜泳,闷在水里不换气。

中年渐近,我很多脾性都改了。可吃饭太快的毛病,就是变不了。人们慢慢都优雅斯文起来,我吃饭却依然把碗筷弄得哐当响。也不管是同朋友们在排档里吆五喝六,还是在高级酒店里应酬。饭菜合口,风卷残云,此属情不自禁。胃口不好,硬塞两碗,为的是要活命。我信奉人是铁饭是钢,若是不想吃饭,更怕咀嚼太久、难以下咽,干脆囫囵而吞,反而吃得更快。前年我在北京修改小说,呆了二十几天。出版社的朋友隔三岔五陪我吃饭,他们见识了我的饕餮之相,大概只是嘴上不好说。过了不久,这些朋友来到长沙,我请他们吃顿便饭。我尽量克制着,但三碗饭还是很快就落了肚。依我老家规矩,陪客吃饭,主人得最后放下碗筷。所以,我只得歉意说:不好意思,我吃饭就是太快。有位朋友笑道:我在北京就发现了,你饭量好,吃得又快。我便自嘲:我长期失眠,还真搭帮胃口好,不然小命早没了。

爱吃的人,多半喜欢自己炒菜。我兴趣来了,也好操勺。说不上厨艺,合着自己口味就行。好多次,我刚炒好几碟自己爱吃的菜,朋友电话来了,说有饭局,车已在楼下等着。此种无奈,嘴上说不出。我便说,行啊行啊,稍等两分钟!顷刻之间,我居然可以吞下两三碗饭。然后嘴巴一抹,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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