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作秀与自我炒作,如同一颗重磅炸弹般,将刚刚才从无数金灿灿金币的诱惑中清醒过来的围观群众们,炸的重新陷入了狂乱与不可思议的状态之中。
“太神奇了!这孩子,莫非是学识与思考之神的神裔?!”
“哎呀,还真是五百兰特每万字?”
“难怪!难怪这这孩子,敢开口说要买这本《艾利之书》!”
“博学者,这孩子绝对是博学者!”
“少年哟,姐姐我爱上你啦!哎呀,其实姐姐我,也是位文学女青年……”
……
围观者们,叽叽喳喳的说什么的都有。
“五百兰特每万字?哼,混血小子,你以为你是谁?”围观者们的议论,让利爪德鲁伊康奇塔-鲍伯温的脸色,变的十分难堪起来,他冷哼一声,指着马龙说道:“小子,你敢不敢,把你的稿子,让我看看!”
“如您所愿。”
马龙再次优雅的欠欠身。
呵,马龙他,会害怕利爪德鲁伊看他的稿子么?
“很好!”利爪德鲁伊,毫不客气的劈手夺过马龙的手稿,哗啦一声翻过扉页,并用大声诵读的方式开始了阅读。
“黑暗时代一八三五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在海神阿隆索斯灯塔上的了望员向人们发出了信号,告之三桅帆船基督号到了。它是从鲁塞出发经过的圣维兰和布莱斯特来的。立刻一位领港员被派出去,绕过蓝风暴堡垒,在圣白石海岬和纳克特岛之间登上了船。
港口栈桥的平台上即刻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在那个时代的白沙城,一艘大船的进港终究是一件大事,尤其是象基督号这样的大船,船主是本地人,船又是在艾斯特造船厂里建造装配的,因而就特别引人注目……”
读着读着,捧着马龙手稿的利爪德鲁伊,脸色已经可以用下不来台形容了。
而围观的众人,也从利爪德鲁伊的脸色以及诵读的内容上,得出了最终的结论——马龙的稿子,居然真的值五百兰特每万字!
而马龙知道,他很快,就会成为在这座白沙城,家喻户晓的天才少年作家。
三赢计划的第一赢,托这位意外出现的利爪德鲁伊之福,已经提前——达成。
第三十四章 头号粉丝
“大德鲁伊阁下,能把稿子还给我了么?我需要用它们,去换买书的那十一万兰特。”
带着微笑的马龙开口说道,他试图从利爪德鲁伊手中,要回自己已经被读了二十余页的原稿。
“啊,你这个混血小子,真是、真是……”
康奇塔-鲍伯温叹了口气,德鲁伊教派那和谐为上的传统美德,以及经常使用变熊术导致语言表达能力也随之弱化了许多的缘故,让他一时之间找不出合适的词汇,来描述自己心中对马龙所创作的这部《基督山伯爵》,所产生的强烈震撼。
所以,心中的震撼,让利爪德鲁伊在这个马龙开口讨要原稿的时候,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下意识的躬身将原稿,递了过去。
拿地球上的话说,那就是——可怜的德鲁伊大师,现在已经被洗脑成了马龙的粉丝。
但,就在利爪德鲁伊将原稿刚刚递向马龙,而马龙的手指头还没有接触到自己原稿的一刹那,围观的人群之中忽然传出了声尖锐的喊叫。
“不能还给他!这个贫民窟小劣魔在骗人!这件事情也绝对是个圈套!”
声音尖锐的话语,让马龙心中不由的就是一凛。
扭头看向尖锐声音传来的方向,马龙便看见了个眼熟的谢顶老地精——加维-赖利。
“你们这些笨蛋!白痴!难道就没有人看出这是个圈套么?!”
穿着身考究燕尾服的老加维-赖利,在马龙的注视下上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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