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这日,乌术应汉族友人的邀约,夜泛香舟,听乐赏舞。
靡靡之音灌耳,玉盘珍馐满桌,这座花舫点满了灯,亮如白昼一般。
乌术饮一杯酒,心道:奢侈。
他的族人在苦寒之地风吹日晒,一盏油灯是很珍贵的,可汉人却能这样铺张浪费,因为他们不会舍不得,他们有数之不尽的资源。
大概,即便再多养上几百上千万的人也绰绰有余吧。
行酒令行至他这里,乌术腼腆地莞尔一笑,故作憨直蠢笨地道:“作诗对我来说太难了,汉人文学博大精深,我实在不会。”
他很擅长放低身段,让人小瞧,若不是因为这样,他早就被他的二弟弟给杀了,明明他们是一母同胞的兄弟。
上次大齐和北狄大动干戈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再往前,北狄人打到中原,已经是四五十年前的事,记得那件事的人估计都死得差不多了。徒留诗中慷慨激昂的陈词。
大齐的人以为他们北狄已经被打怕了,再见他行事,更想,连北狄的大王子都仰慕他们的文学,要被教化,这是何等的光荣,大齐是大国,自然要心胸开广,接受外民朝见。
是以,他这几日来结交书生并不算困难。
开始有人以为他听不懂汉话,当着他的面笑眯眯地骂蛮夷。在大齐,即便是权贵也不能轻易结交官员,他身份敏感,当然更不能,但官员家中仍在书院、国子监读书的少年郎却不是不行。
乌术只是把自己的身份亮出来,就有人主动来接触他。
他打算先尽职尽责地扮演这个仰慕者的身份。
绯红晶莹的葡萄酒液在玉杯中摇晃。
他随着歌声打起节拍,哼起歌曲,只听一遍就学得八九不离十了。
友人惊异:“你这歌唱得真好。”
乌术说:“这是我们的天赋,我觉得我会弹你们的琴了。”
友人笑道:“那叫琵琶。”
说罢,还真玩笑似的把歌伎的琵琶取了过来,乌术怪模怪样地抱着琵琶拨动,真的弹出了一串像模像样的乐声。
他坐在光雾之中,皮白似雪,棕发似是点缀着细碎金光,灰蓝眼眸像是宝石一样,仰头长歌之时,颇有几分潇洒风流,明明已过而立之年,像还有几分少年气质,或许是因为他病弱才给予人的错觉。
他吃饱喝足,回到驿站,他的弟弟闻声来找他,嘲笑他一顿。
乌术道:“明日我带你也去吧。”
阿岩说是不愿,但他大哥强行带他去,他只好也去了,倒没带他去见那些酸儒,只带他吃喝玩乐,没两日,这位年少的王子就乐不思蜀,把公主给忘了。
乌术并不奇怪。
他年幼时,在马棚里救了那位先生,第一次接触到汉人的文章时,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沉迷其中,他逐渐理解这些人真正的强大之处。他的祖先并不是没有通过战争获得过那片肥沃的土地,可是他们很快又消亡了,没有人守住。
他们的强大甚至不在于他们的皇帝如何。多少异族皇帝曾经来到这片土地上?没多久,他们就又被赶出去了。
必须舍弃自己,才能够将根真正地扎在这里。
半月之后,大齐的皇帝再次召见他们。
连他弟弟都穿上了汉人的服装,因为有个姑娘夸他这样穿英俊倜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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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月在宫中闲着无事。
两人渐渐倒能够像是普通朋友一般谈天说话,萧叡问她这些年都在做什么,秦月跟他挑拣着讲讲自己在五湖四海的见闻和冒险。
萧叡笑说:“你可以写一本游记。”
秦月答:“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在写?”
萧叡讶然:“你倒似是有三头六臂,一边做生意,一边养孩子,一边养了一支海匪,还有空写游记。”
秦月故意刺他:“好不容易出了宫,我什么都想要去做。”
她没说的是,日子久了,偶尔她也会累,想要一个可以驻足歇脚的故地。但是大齐是萧叡的地盘,她在外面四海为家,只有自己的故土不好回去,就算回去,也得改头换面、偷偷摸摸,怪叫人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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