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觉得自己似乎起死回生了。
只是,观众的喝彩听起来就像是一阵冷笑。对她来说,简直是生死攸关的震惊。
她意识到时,觉得自己的舞蹈方法太乏味,舞蹈本身也太没意思。让人看裸体,无聊透顶。
她觉得自己变得聪明起来了。
尽管如此,直到自己的脚遭狗咬以前,她还觉得自己的脚上确实栖息着一个活生生的东西。这个活生生的东西逃到哪儿去了呢?
现在回想起来,那确实是与自己全然不同的另一种活生生的东西。
只有让这种活生生的东西栖息在体内的人,才是活着的。这个活生生的东西一旦丧失了,虽然会变得聪明起来,但就像停了水的水车那样,人也就像死了一般。
自己的脚,难道已经是活生生的东西蛀坏、糟朽的老巢了吗?
她脚上那活生生的东西,连同金色的舞鞋一起,被白色恶魔般的狗叼走了。
她听起来,爵士乐是空洞的声音。
六
辻寄来了道歉信。
那是他四五岁的时候,他的狗生下的狗崽,叼来了女人的鞋。他去邻居家把鞋还给了人家。
邻居家的女学生把幼小的他抱在膝上。那只鞋就是她的鞋。
幼年的他一心认定:只有让狗去叼鞋才能获得美女的爱,除此别无他途。
这个念头使现今的他也感到是一种令人怀念的回忆。
他逐渐被称为喜欢狗的孩子。狗嘛,任何狗都喜欢玩弄鞋。
对他来说,舞蹈是鞋的艺术。
看到她的舞蹈,他回想起自己的幼年时代,于是萌生要送给她美丽的舞鞋的念头。
因此,他的心情如同幼儿那样,憧憬是天真无邪的。是怀念幼年时代的往事之余所做出来的事情。
她一边读信一边想,所谓天真无邪是假的,他肯定还是个色情狂。
但是,这回的信里,发信人的住址写得清清楚楚。
七
她走进饭店的房间,还站着的时候,辻把桌面上的手绢捡了起来。
她的金色舞鞋便从手绢下呈现出来。
一看见舞鞋,她感到不可思议,心惊肉跳起来。
他说:我一听见敲门声,就赶紧用手绢把它盖住了。然后提心吊胆地说了些道歉的言辞。
她问:是你命令狗把鞋拿回来的吧?
他回答说:我一次也不曾命令过让它去偷鞋,可是每次狗叼着女人的鞋回来的时候,自己也情不自禁,露出了高兴的脸色,因此它就养成了只要看到女鞋就叼回来的习惯。
这种事且不去管它,她想要回鞋来,乃是因为在那以前她的脚上栖息着活生生的东西。她觉得这个活生生的东西仿佛逃到这里来了,所以才前来造访的。
但是,她不知道该怎样说明才好。在搜索言辞的过程中,她涌起一股要作弄一下这个男子的念头。
望着像供奉在祭坛上的自己的舞鞋的瞬间,她心中那股类似在舞台上玩弄观众的心情又复苏了。
她捉摸着这种男人最喜欢干的事。就像奴隶侍候女王那样,她命令他把鞋给她穿上。
他双手捧起金色的舞鞋,恭恭敬敬地将鞋举到齐眉处,然后跪倒在她的脚下。
她战栗了。她高兴极了。
她虽然觉得大概很滑稽,可是岂止不可笑,反而像举行庄严肃穆的神授予人生命的仪式一样,他认真的颤抖也传染给她了。
她脚上跳来跳去的活生生的东西回来了。
从舞鞋接触到她的脚的瞬间起,她成了梦中的女王。
她虽然想骂一声“浑蛋”,把鞋踢到他脸颊上,可是他给她穿上鞋后,从她脚上渐渐……她也渐渐知道了……也许是因为她感觉到在他的体内,也有一种与他全然不同的活生生的东西,而且此时此刻这种东西正在猛烈地活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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