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峰又是沉吟片刻才道:“这乐与书,都不是你擅长,与你无关,而且老夫心目中也有人选了。至于‘数’……”
“夫子,这‘数’一项,学生有个合适的人选推荐。”沈欢用了正式的称呼。
“哦?”
“就是那周季,他是经商世家,精于数据,前日学生见他管理帐本,极其擅长,若能以他出战,总比其他要好一点吧?”沈欢在撒谎了,其实那天他看到的场景是周季面对一大堆帐本在愁眉苦脸,不过他与周季交好,也想为他争取个机会,再说了,若周季钻研了他写就的《数学总则》,能熟练运用其中计算公式,试问,这个时代的人出的数学题目,还能难得到他?有了这个自信,他推荐起来也理直气壮。
司马峰捋了一下须子,才道:“商家出身之人,确实比其他学子精于数据,之前几届确实也是他们胜出居多,好吧,待老夫考究一番,若他真能胜任,由他出战也不无不可。至于这诗文一项,老夫的本意是……”
沈欢紧张得大气也不敢出,屏着呼吸,继续听司马峰说道:“本来老夫中意的是那个范一农,他诗文一道,确实也有出彩之处。不过……”
沈欢见司马峰又停顿下来,恼得人差点要跳起来,总是掉人胃口,这算什么嘛,真想问问此老是不是学了后世电视剧每集结尾处总是要留个悬念的手法。
司马峰又盯着沈欢的目光,沉声问道:“贤侄,你的想法是?”
沈欢这次学乖了,客气地道:“小侄就怕有负伯父所望。”
司马峰叹道:“若是由写出《水调歌头》的人来对付这诗文,老夫想别人也不会有异议。诗词之战,就是你写出来的比《水调歌头》差上两三分,胜算也还是颇大的。至于文章,老夫观你行文,严谨有据,倒是颇像吾家司马君实,不过这些风格,若由人来评,不是很讨好。”
沈欢听得司马峰拿他的文章来与司马光相提并论,吓了一跳,仔细一想,司马光其实著作颇丰,除了一部煌煌巨著《资治通鉴》外,还有不少文集,都甚为可观。可为什么明朝人评“唐宋八大家”时没有他的份呢?究其原因,因为风格问题。司马光行文,严谨厚实,条理分明,谋略也高,但与其起几人的风格比起来,就不是很讨人喜欢了。欧阳修就不用说了,得韩愈真传,文章高古;苏轼更不必说,博古通今,博取众长,自成一家;还有苏洵,下笔千万言,气势磅礴;王安石也有一套,尖刻凌厉,读之有豁然之感……这些人,风格鲜明,读之畅快,当然令人喜欢。
沈欢又有点为司马光可惜了,好在他是史派学者,一部《资治通鉴》就令他不朽了。再一想到自己真作起来的文章,后世议论文讲究的就是有理有据,使之能自圆其说,一比较,还真有司马光的几分功力呢。
不过此时沈欢也算是清楚了,司马峰有让他出战“诗文”一项的意思,不由问道:“伯父,这出战人选,可是由你定夺?”
司马峰不明所以,道:“老夫身为院长,是有这个权力,不过往年还是让讲授夫子先自行推荐,通过比较,由老夫来做最后拍板。”
沈欢闻言大是感动,哪里还不明白司马峰有徇私照顾自己的情分在其中,心里有了决定,坚定地说道:“伯父,小侄承蒙你的照顾,却也不能令你难为。说实在的,小侄是想得到这个比才名额,不过却是名正言顺的。不如这样,先在我们分院小比一场,由小侄证明了在诗文这方面的功力后再行选定,伯父,可好?”
“小比一场,你可有把握?”司马峰凝重地问。
沈欢沉声道:“若实力不济,他人不服,还由小侄出战比才会,也徒令伯父威望受损而已,如此小侄不敢为!”
“好,好!”司马峰更是快慰,此子年小有骨气,又体贴人心,有徒若此,还有何求,“就依你之意,待老夫选定时间,通令全院,到时再做这个人选比才。”
其实沈欢没有这般伟大气概的,不然也不会入嵩阳分院觊觎那个相当于保送生的推荐名额了,这次这样大方,除了三五分真的不希望司马峰为难外,更多的是自信——确切地说,是对脑子里不少诗文名篇有着莫大的信心,毕竟能让他记下的,一般都是千古名作。大比之前有个小比,也不过是给他捞取更大名声的提供更多的机会而已,焉知不是他刻意为之?这通忽悠,他还真该窃喜了呢。
把小比确定下来后,司马峰觉得该交代的事也交代完了,之后吩咐几句勤奋苦学之外,就让沈欢出去了。而沈欢,也开始恢复了书院的生活。接下来几天,除了要应对别人的奉承有点苦恼外,还算平静的。不过他此时说什么也不肯作些诗词出来,倒让人以为他已经江郎才尽或者上次只是灵感突来而已。他们不了解看似年轻的沈欢有着多么大的心机。
接下来,周富贵许诺给他的两百贯钱,也由周季交到了沈欢的手中。来到这个时代,沈欢第一次拥有这么一大笔款子,甚是激动,要知道,沈家贫穷,沈母织布,每次也不过换来几十文钱周济家用而已。钱是用来买房子的,沈欢不敢乱用,一心开始寻找合适的房子来。
这方面周季是地头蛇,组成了找房二人组,经过询问周大老板这个老狐狸后,终于在潘楼街的东北角落里找到了一个急待出售的小四合院子。占地不大,七八分而已,设备还算齐全,围了一圈,中是正堂,两边是厢房灶房,中间是个小院子,原主人植了几株花草,居然还颇有雅致。据说,这里的原主人是一个小官,如今回老家了,要把房子卖出去。
沈欢看这里地势还比较好,虽然在角落里,不过出了小弄,即是潘楼大街,径直往东,离皇城也不远了。出售之人见来人颇为意动,就狮子大开口,坐地起价,要钱一百五十贯。沈欢吓了一跳,身上只有两百贯,而且买房之后,还需购置其他物事,怎么说也要三四十贯,若全部花完,在还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岂不是要喝西北风。在开封,一个五口之家,一年下来,花费总也需要四五十贯才能撑得下来。
好在周季深得老父真传,杀价有方,直接回了一半的价,给钱八十贯。主人当然不肯,周季再上升到九十,之后是一百,还是没有成交,最后一咬牙,给了一百一十贯。主人犹豫了,最后看周季作势要走,只好一口成交。
沈欢见房子还算雅幽,有文人情调,计算了一番,除去买房与家具的钱财,还剩余财可以支撑一年,而他相信一年后自己也能有其他收入了,便也同意买下。立好契约,房子就到手了。之后再与周季买好其他简单器具,这面就算整顿好了。而这时候,沈欢入嵩阳分院一月之期也到了,可以休假三天。
“也该把母亲与小莲儿她们接到开封来了!”沈欢心中充满了期待。
第十二章 深情
听到沈欢要回家接母亲与妹妹,周季二话不说,也嚷着要去,沈欢奇怪,他正色说道:“你我相交,即为朋友,你母即我长辈,你要回去接她过来,我身在开封,路程不遥远,岂有不亲迎的道理!”
沈欢感动无言,只能同意。 这次身有钱财,加上急于回家,当即二话不说,从开封就叫了辆比较昂贵的马车,清早就出发了,此所谓财大气粗是也。二十多里的路程,有了马车,又在官道,一个时辰不到就赶回了城东厢的沈家屯。此时尽是小道,不能再打车了。
沈欢一跳下车,看着那些树,那些农田,无一不是熟悉的环境,心情也跟着复杂起来,虽不至于像唐代贺老大“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那般夸张,却也有些许的“近乡情怯”,毕竟是第一次出远门隔了一个月的时间。再也忍受不了那份苦愁,看着百丈开外的自家,不顾身后的周季,一阵冲锋,往家里赶去。
周季吃了一惊,赶上去喊了几句,沈欢还是没有停下来,不禁释然,也跟着冲上前去,奈何他的身材虽不至于说的大腹便便,可那个浑圆的身子也不是肌肉,跑了十多丈,只能眺望沈欢的身影,只能慢下来,苦笑一声,寻路而去。
沈欢看离家没有十丈远了,终于慢下了步子,还未从愁苦中醒转过来,就听得前面一声呼喊:“大哥,大哥!”抬头一看,原来妹妹小莲儿在院子里玩耍,发现了他的踪迹,不由喊着奔了过来,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转头向屋子里喊了起来,“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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