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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以慢慢观察,俗话说“货比三家”,良禽择木而栖,眼见为实,后世的史书资料此时实在不足以判断这两个人的优劣。再说了,眼前最紧要的还是科举考试,未能高中取士,估计你就是想去抱大腿人家也不屑吧……自己就要进入开封城了,到时趁机与之一会,再做决定……

遐思了半夜,沈欢迷迷糊糊睡下了。

翌日一大早也醒了过来,骨碌爬起,沈欢梳洗一遍之后,发现母亲也早已起来,在灶房燃起了炊烟,离别在即,离愁也染上了心头。

沈欢来到院子里,开始打起了他擅长的“陈氏太极拳”。他以前最爱看武侠小说,总想练就一番武功成就“大侠梦”,此拳是他大学时加入武术协会练成的,足足花了三年的功夫,才把它练得顺畅圆润。

他刚到这个时代时身体虚弱得紧,便每天早上起来打上一趟太极拳,两年下来,身子骨算是好了很多。最近小莲儿也迷上了这套慢腾腾的拳术,觉得甚有意思,便央求沈欢教她打上几拳。此女极其有心,却因年纪小,打起拳来有模无样,滑稽可笑,却乐此不疲。

今日也不例外,早早爬起,等待在一旁,哥哥一在院子里耍拳了,她也跟着“呵喝”叫上几声,配上自己特有的步伐,甚是逗趣。

待沈欢打完拳,小莲儿粉嫩的脸蛋红通通的,像熟透了的苹果,让人忍不住要咬上一口。瞪着大大的眼珠,一眨一眨地盯着沈欢在看。

沈欢心疼地把她抱起来,捏捏她可爱的鼻子,道:“小莲儿,哥哥打的拳好不好看呀?”

小莲儿声音清脆,还有点奶声奶气:“好看!大哥,你每天都陪莲儿练拳好不好?”

“每天?”沈欢心头有点苦笑,看来小孩子也不容小觑,极其敏感的她也知道自己的大哥即将离开家门了,看着一脸希冀的妹妹,沈欢只能安慰,“小莲儿,等大哥有空就陪你玩好不好?还可以讲好听的故事哦!”

“我不要,我不要嘛,我要大哥每天都陪莲儿!”小莲儿扭着娇小的身体,不依不挠,娇嫩的声音里都有了点哭腔,“大哥,你是不是要走了?不要莲儿和娘亲了?”

沈欢只觉得鼻头酸楚,强忍住后才道:“哪里的话,大哥怎么会不要莲儿了呢?大哥只是出去办点事,会回来的,到时再给小莲儿讲好多好多的故事,好不好?”

小莲儿还是不依,挣扎着下去,甫一离地,即奔向一边,哭喊着道:“娘,我不要大哥走嘛!”

沈欢心头一震,抬头一看,沈氏却不知何时已站在了灶房门口,静静地看着他们兄妹俩,一脸的不舍与担忧。

“娘……”沈欢只能深情地喊了一声。

沈氏点点头道:“欢儿,今天就好好陪我们母女俩说说话吧,娘今天也不去织布了!”

“知道了,娘!”

纵是再怎么依依不舍,时间无情,还是瞬间逝去。一天的时间说长也不长,沈欢一整天都陪在母亲与妹妹身边,听母亲关切的吩咐与妹妹不依的眷恋,之后是夜晚来了,休息睡觉,一天就过去了。

再到第二天起来,准备一番,告别了母亲与妹妹,沈节君就过来催人上路了……

第三章 院长

沈欢是在中午时分抵达开封城的。此时日已高挂,阳光普照,亮丽明媚,虽还有几分暑热之气,却也抵不过沈欢心中的激动之情。

一早便与沈节君出发,走了几里路,沈节君年纪大了,身子骨老大不如从前,有点吃不消。沈欢建议花钱雇车,沈节君同意,这里已是开封城东厢,市集颇多,人流汹涌,也就应运而生了人力运输车辆,两人需要坐车,花了十多文钱,不难雇了一架牛力拉车。

上了车就方便多了,沈欢来到这个时代两年,此次尚属第一次出远门,一路好奇,左顾右盼,只觉美不胜收。待渐渐近了开封城,更是觉得不虚此行,商贩走徒来往在开封之内外,络绎不绝,川流不息。还有旁边的大河,繁盛忙碌,大船小舟穿梭其间,百舸争流,好一派盛世繁荣之景象!

车子一路前行,待过了朱家桥瓦子,开封城已然在望,望春门也就在眼前了。这时沈欢不愿待在车上错过美景了,与沈节君商议一番,同意下车走路。

果然不愧此世的天下第一大城!城墙高达三丈,厚一丈多,全由红黄之色的大砖砌成,巍峨壮丽,真可谓固若金汤!一想到“固若金汤”一词,沈欢突然摇了摇头,苦笑不已,想必现在世人也是这样看的吧,以为凭此城墙防守之下不逊十万精兵。奈何恰恰在一甲子之后,正是由金国的十万精兵攻破此城,把两代皇帝都给俘虏了过去!

摆脱了这个还算遥远的遐思,沈欢与沈节君一道通过了望春门,来到了潘楼街的地盘。城内景象,饶是沈欢见惯了后世几百万上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还是吃了一惊。开封城号称“富丽甲天下”,真无愧矣!

城内人流不息,来往频繁,有一身奢华的商人,有威严肃穆的达官贵人,也有青衣清贫的文人士子,还有一身朴素挑着胆子的农夫,各个阶层应有尽有,可谓三教九流齐聚于此。他们各自忙碌着,商人叫卖经商,官人行路匆匆,文人手捧经书摇头晃脑,农夫也忙着交易。还有旁边鳞次栉比各类商号大楼,更是让人观之眼花缭乱。

沈欢目瞪口呆了,继而醒悟过来,口角含笑,果然不愧承平百年的大宋首都,没有让人失望呀!

“欢儿,怎么样,长见识了吧?”沈节君没有催促侄子快点上路,含笑捋须看着他发呆的模样,微微摇了摇头,想到自己初到开封的模样,更是了解沈欢的心境,想当初,他的表情比如今的侄子好不到哪里去!

沈欢点头道:“出乎侄儿的意料!”本来在后世史书上看到描绘的宋代都市文字,以为应该要比那时的大都市差上几分,如今看来,倒也相差无几,盖后世都市占地颇广,楼房也高,人在其中,视线受阻,总少了几分味道。现在看砖墙木楼,巍峨有生气,姿态逼人,与人流处在一起,感受自是不同。这可比后世观看《清明上河图》还要热闹几分呀!

沈节君点头道:“欢儿,走吧,反正你以后在这里学习,看的时间还很多。嵩阳分院就在任店街那边,近得很,先到地点再说。”

沈欢点头称是,跟着沈节君继续前行。其实他现今的心绪已经甚是激烈了,根本平静不下来,见到了开封城里的繁荣与奢华,再对比家里的窘状,他心里难受异常,更是坚定了要在这里出人头地的心思,他需要在这里干出一番事业,好让在家受苦的娘亲与小妹跟着过上好日子!

他暗暗下了决心,沈节君口中的贡试资格,一定要争取到手,这是发达的捷径。能不能翻身做主人,就看能不能得到它了。这是今后的努力方向,直到结果出来为止。想到这里,他对那即将见面的夫子更是期待了!

两人一盏茶的工夫后真的就站在了嵩阳分院的门口。它坐落在任店街的尾头,占地不过十亩大,周围除了达官贵人奢华住处外,还有不少商号围绕。

分院门口宽一丈,两扇朱漆古朴的木门也尽显了威严与尊严,还有上面的书院牌匾,四个大字遒劲有力,方正楷字,自然庄严有生气,有龙腾虎跃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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