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捕之后,很快就被审讯了好几次。但讯问的都是身份之类,时间不长。第一次是在警察局,我的案子似乎谁都不感兴趣。八天之后,一位预审推事倒是好奇地看了看我。不过开始时,他也只是问问姓名、住址、职业、出生年月和地点。然后,他想知道我是否找了律师。我说没有,还问他是不是一定要有一个。“为什么这样问呢?”他说。我回答说我认为我的案子很简单。他微笑着说:“这是一种看法。不过,法律就是法律。如果您不找律师的话,我们将为您指定一个临时的。”我觉得法律还管这等小事,真是方便得很。我对他说了我的这一看法。他表示赞同,说法律制订得很好。
开始,我没有认真对待他。他是在一间挂着窗帘的房子里接待我的,他的桌子上只有一盏灯,照亮了他让我坐的那把椅子,而他自己却坐在黑暗中。我已经在书里读过类似的描写了,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游戏。谈话之后,我看清他了,我看到一个五官清秀的人,深蓝的眼睛,身材高大,长长的灰色小胡子,一头几乎全白的头发。我认为他是通情达理的,总之,是和蔼可亲的,虽然有时一种不由自主的抽搐扯动了他的嘴。出去的时候,我甚至想伸出手来跟他握手,幸亏我及时地想起来我杀过一个人。
第二天,一位律师到监狱里来看我。他又矮又胖,相当年轻,头发梳得服服帖帖。尽管天热(我穿着背心),他却穿着一身深色衣服,硬领子,系着一条很怪的领带,上面有黑色和白色的粗大条纹。他把夹在胳膊下的皮包放在我的桌上,自我作了介绍,对我说他研究了我的材料。我的案子不好办,但是如果我信任他,胜诉是没有疑问的。我向他表示感谢,他说:“咱们言归正传吧。”
他在我的床上坐下,对我说,他们已经了解了我的私生活。他们知道了我妈妈最近死在养老院里。他们到马朗戈去做过调查。预审推事们知道了我在妈妈下葬的那天“表现得麻木不仁。”我的律师对我说:“您知道,我有点不好意思问您这些事。但这很重要。假使我无言以对的话,这将成为起诉的一条重要的根据。”他要我帮助他。他问我那一天是否感到难过,这个问题使我十分惊讶,我觉得要是我提这个问题的话,我会很为难的。不过,我回答他说我有点失去了回想的习惯,我很难向他提供情况。毫无疑问,我很爱妈妈,但是这不说明任何问题。所有健康的人都或多或少盼望过他们所爱的人死去。说到这儿,律师打断了我,显得激动不安。他要我保证不在庭上说这句话,也不在预审法官那儿说。不过,我对他说我有一种天性,就是肉体上的需要常常使我的感情混乱。安葬妈妈的那天,我很疲倦,也很困,我根本没体会到那天的事的意义。我能够肯定地说的,就是我更希望妈妈不死。但是我的律师没有显出高兴的样子。他对我说:“这还不够。”
他想了想。他问我他是否可以说那一天我是控制住了我天生的感情。我对他说:“不能,因为这是假话。”他以一种很怪的方式望了望我,仿佛我使他感到有些厌恶似的。他几乎是不怀好意地说,无论如何,养老院的院长和工作人员将会出庭作证,这将会使我“大吃其亏”。我请他注意这件事和我的案子没有关系,他只是说,明显的是,我和法院从来没有关系。
他很生气地走了。我真想叫住他,向他解释说我希望得到他的同情,不是为了得到更好的辩护,而是,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得到合乎人性的辩护。特别是我看到我使他很不痛快。他不理解我,他有点怨恨我。我想对他说,我和大家一样,绝对地和大家一样。可是,这一切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用处,而且我也懒得去说。
不久之后,我又被带到预审推事面前。时间是午后两点钟,这一次,他的办公室里很亮,只有一层纱窗帘挡住阳光。天气很热。他让我坐下,他很客气地对我说,我的律师“因为不凑巧”没有能来。但是,我有权利不回答他的问题,等待我的律师来帮助我。我说我可以单独回答。他用指头接了按桌上的一个电钮。一个年轻的书记进来,几乎就在我的背后坐下了。
我们俩都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讯问开始。他首先说人家把我描绘成一个生性缄默孤僻的人,他想知道对此我有什么看法。我回答说:“因为我没什么可说的,于是我就不说话。”他像第一次一样笑了笑,承认这是最好的理由,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再说,这无关紧要。”他不说话了,看了看我,然后相当突然地把身子一挺,很快地对我说:“我感兴趣的,是您这个人。”我不大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没有回答。他又说:“在您的举动中,有些事情我不大明白。我相信您将帮助我理解。”我说一切都很简单。他让我把那天的情形再讲一遍。我把对他讲过的东西又说了一遍:莱蒙、海滩、游泳、打架,又是海滩、小水泉、太阳和开了五枪。我每说一句,他都说:“好,好。”当我说到直躺在地上的尸体时,他同意地说道:“很好。”而我呢,翻来覆去地说一件事已经让我烦了,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的话。
他停了一会儿,站起来,对我说他愿意帮助我,我使他感兴趣,如果上帝帮忙的话,他一定能为我做点什么。不过在此之前,他想问我几个问题。开门见山,他问我是不是爱妈妈。我说:“爱,像大家一样。”一直有节奏地敲着打字机的书记一定是按错了键子,因为他很不自在,不得不往回退机器。推事又问我——表面上看不出有什么逻辑性——,是不是连续开了五枪。我想了想,说先开了一枪,几秒钟之后,又开了四枪。于是他问:“为什么您在第一枪和第二枪之间停了停?”这时,我又看见了那阳光火爆的海滩,我又感到了太阳炙烤着我的额头。但是这一次我什么也没说。在一片沉默中,推事好像坐立不安。他坐下来,抓了抓头发,把胳膊肘支在桌子上,微微朝我俯下身来,神情很奇特:“为什么,为什么您还往一个死人身上开枪呢?”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推事把双手放在前额上,重复了他的问题,声音都有点儿变了:“为什么?您得对我说。为什么?”我一直不说话。
突然,他站了起来,大步走到他的办公室一头的一个档案柜前,拉开一个抽屉。他拿出一个银十字架,一边摇晃着,一边朝我走来。他的声音完全变了,几乎是颤抖地大声问我:“这件东西,您认得吗?”我说:“认得,当然认得。”于是他很快地、热情洋溢地说他相信上帝,他的信念是任何一个人也不会罪孽深重到上帝不能饶恕的程度,但是他必须悔过,要变成孩子那样,灵魂是空的,什么都能接受。他整个身子都俯在桌子上,差不多就在我的头顶上摇晃着十字架。说真的,他的这番推理,我真跟不上,首先是因为我热,他的办公室里有几只大苍蝇,落在我的脸上,也因为我有点儿怕他。不过我认为这是可笑的,因为无论如何罪犯毕竟还是我。可是,他还在说。我差不多听明白了,据他看,在我的供词中只有一点不清楚,那就是等了一下才开第二枪这一事实。其余的都很明白,但这一点,他不懂。我正要跟他说他这样固执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这最后一点并不那么重要。但他打断了我,挺直了身子,劝告了我一番,问我是否信仰上帝。我回答说不。他愤怒地坐下了,说这是不可能的,所有的人都信仰上帝,甚至那些背弃上帝的人都信仰上帝。这是他的信念,如果他要怀疑这一点的话,他的生活就失去了意义。他叫道:“您难道要使我的生活失去意义吗?”我认为,这与我无关,我跟他说了。但他已经隔着桌子把刻着基督受难像的十字架伸到我的眼皮底下,疯狂地大叫起来:“我,我是基督徒。我要请求他饶恕你的罪过。你怎么能不相信他是为你而受难呢?”我清楚地注意到他用“你”来称呼我了,但我已厌倦了。屋子里越来越热。跟平时一样,当我想摆脱一个我不愿意听他说话的人时,我就作出赞同的样子。出乎我的意料,他竟真的以为是打胜了:“你看,你看,”他说,“你是不是也信了?你是不是要把真话告诉他了?”当然,我又说了一次“不”。他一屁股坐在他的椅子上。
他好像很累,待了好久没说话,而打字机一直跟着我们的对话,还在打着最后的几句话。然后,他注视着我,有点儿伤心,轻声地说:“我从未见过您这样顽固的灵魂。来到我面前的罪犯看到这个受苦受难的形象,没有不痛哭流涕的。”我正要回答他这恰恰说的是罪犯,可是我想起来我也跟他们一样。这种想法我却总也不能习惯。这时,推事站了起来,好像告诉我审讯已经结束。他的样子还是那么厌倦,只问了问我对我的行动是否感到悔恨。我想了想,说与其说是真正的悔恨,不如说是某种厌烦。我觉得他不明白我的话。不过,那天发生的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
后来,我经常见到这位预审推事。只是我每次都有律师陪着。他们只是让我对过去说过的东西的某些地方再明确一下,或者是推事和我的律师讨论控告的罪名。但实际上,这些时候他们根本就不管我了。反正是渐渐地,审讯的调子变了。好像推事对我已经不感兴趣了,他已经以某种方式把我的案子归档了。他不再跟我谈上帝了,我也再没有看见他像第一天那样激动过。结果,我们的谈话反而变得更亲切了。提几个问题,跟我的律师聊聊,审讯就结束了。用推事的话说,我的案子照常进行。有时候,如果谈的是一般性的问题,他们就把我也拉上。我开始喘过气来了。这时,人人对我都不坏。一切都是这样自然,解决得这样好,演得这样干净利落,竟至于我有了“和他们都是自家人”的可笑感觉。预审持续了十一个月,我可以说,我有点惊奇的是,有生以来最使我快活的竟是有那么不多的几次,推事把我送到他的办公室门口,拍着我的肩膀亲切地说:“今天就到此为止,反基督先生。”然后,他们再把我交到法警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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