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5月,将全国划分为6个空军区,先后在南昌、南京成立第3、第1空军区司令部。
3。海军建设
在全国抗战爆发前国民党政府的军队建设中,以海军建材最少,“为经费所限制,未能作大量之建设。”'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3),台北1981年版,第380页。'
1934年海军部曾有1个为期5年造舰50艘的计划,呈送军事委员会,但未能付诸实施。至1937年上半年,中国海军虽有3个舰队,大、小舰艇100余艘,但总计不过6万吨。且各舰艇都是旧式的,威力很小,仅能在沿岸或江河一带协助陆上战斗或担任警备。
(四)修筑国防工事
在全国人民的压力和爱国人士的推动下,蒋介石和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对国防建设进行一些筹划。
1935年,虎门要塞改归军政部直辖,经过整理,71门火炮分别修配齐全。
1936年3月,对镇海要塞进行了调整。为增强各要塞火力,国民党政府向德国订购了一批要塞重炮,先后装置在江阴、镇江、南京、武汉各要塞。
到1937年上半年,全国共有南京、镇江、江阴、宁波、虎门、马尾、厦门、南通、连云港等9个要塞区整建完毕,拥有炮台41座,各种要塞炮273门。'《全国要塞现状一览表》(1937),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国民党政府按照国防区域、作战计划以及战场划分构筑国防工事是从1935年开始的。当年底开始投入较多的力量从事国防工事的构筑。国防工事按其坚固程度分为三种:永久性工事系用钢筋水泥构筑而成;半永久性工事系用铁轨、枕木构筑而成;临时性工事则由简易材料临时构筑。
1936年春季前后,国防工事构筑大部展开。主要是在按敌情设想的下列地区构筑阵地:
(1)山东区:潍河、鲁南、鲁西。
(2)冀察区:北平、天津、张家口、沧县、保定、德县、石家庄。
(3)河南区:豫北、归德、兰封、开封、郑州、巩县、洛阳。
(4)徐海区:海州、运河、徐州、蚌埠、淮阴。
(5)山西区:晋东、晋北。
(6)绥远区:绥东、绥北。
(7)浙江区:沪杭线、宁波、温州、台州、京杭。
(8)江苏区:京沪线、南通、南京。
(9)福建区:龙岩、延平、福州、厦门。
(10)广东区:潮州、汕头、雷州、琼州、广州、惠州。
上述战场的工事构筑,又分为若干道防线,如京沪间分为漱沪阵地、吴福阵地和锡澄阵地三道防线。至1937年上半年,江苏、浙江、山东、河甫、山西、绥远、冀察各区第一期国防工事基本完成。其中规模较大的有漱沪、吴福、锡澄、乍平嘉、乍澉甬、宁镇、鲁南、豫北、豫东、沧保德石、娘子关雁门关内长城等阵地工事。
另外,武汉地区的国防工事,也于1935年夏开工,从北面的武胜关,南部的城陵矶,东至田家镇,构筑东向的武汉外围国防工事,断断续续构筑了两年之久,至1937年上半年,仍未竣工。
国民党政府修筑的国防工事和整建的要塞,大部分在不同程度上为尔后的抗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五)实行征兵制度,推行国民军训
1935年11月,国民党“五大”通过了《请改良兵役制度,实行征兵案》和《应速行全国征兵制》案。
1936年3月1日,国民党政府明令实行“兵役法”。当年底,首批征集新兵5万名入营训练。
与征兵制相关的是建立师管区。
1936年3月1日,国民党政府军政部划分全国为60个师管区、10个预备师管区,每一师管区配置一个调整师为主,一个整理师为从。
1936年,先在苏、浙、皖、赣、豫、鄂6省设立了12个师管区(各辖4个团管区)。1937年春,又在湘、鄂、赣、豫、苏、闽6省设立8个师管区,在川、黔、陕、甘、桂、滇、鲁、冀、晋、绥、宁等省设立19个师管区筹备处。师管区的基本任务是:现役兵之征集补充,各兵役召集教育,动员计划实施等。
在实行兵役法的同时,国民党政府对壮丁和学生推行了国民军训。
壮丁训练:
1936年,国民党政府发布《壮丁训练实施纲要》,并予实施。
同时订立《县军训教育官遴选办法》,由中央统一训练各县军训教官,分配备省任用。计第一期至第四期共训练县军训教官968人。至1936年底,壮丁训练完毕者达50余万,正在训练者约100万余人。但是,国民党政府的所谓壮丁,绝大多数是强抽和抓捕来的,难以收到应有的训练效果。
学生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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